消防員捕蜂捉蛇,應該的?


當軍公教人員正為年金分配傷腦筋時,有一群人同樣在公部門奮鬥,但他們擔心的不是自己的退休金,而是最基本的生命安全,他們是基層消防人員。

8月底彰化縣二林消防分隊消防員洪哲謙,接獲通報前往捕捉眼鏡蛇,因手套防護不足,洪哲謙遭毒蛇咬傷,送醫後施打28劑血清無效,醫生仍決定將左手食指截肢。

這樣的悲劇,讓人不禁想問,為什麼民眾遇到蛇、蜂窩無法處理,就直覺要找消防隊呢?其實,在消防隊原專業的訓練裡,根本沒有捕蛇、摘蜂窩這類項目,國家提供的器材更是簡陋不堪。

「老婆,下輩子不要再嫁消防員」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消權會)副理事長余宗翰,手上拿著一張清單,列著滿滿近10年來消防員因為捕蜂、抓蛇等勤務受傷甚至死亡的案例。余宗翰回憶起隊上弟兄,被蜂螫後送醫撿回一命,醒來後對太太說「老婆,對不起,下輩子不要再嫁給消防員了。」

談起這些,余宗翰悻悻然地說「沒有最扯,只有更扯」,清單上的只是新聞揭露的冰山一角。

2007花蓮縣,消防員捕蜂被螫,休克送醫

2008基隆市,消防員捕蜂被螫,休克送醫

2011台北市,2位消防員捕蜂被螫,緊急送醫

2011台東縣,捕蜂造成過消防員敏性休克,急救後死亡,消防史上第一例

2012台中市,捕蜂使用火攻,造成四棟房屋燒毀,遭判國賠

2012苗栗線,義消捕蜂被螫,義消因公死亡,全台第二例

2013新竹縣,消防員遭虎頭蜂螫3針,口吐白沫緊急送醫

2013南投縣,消防員獲報救貓,從3樓墜樓摔傷

2015屏東縣,移除路樹遭撞一死一傷

2015台東縣,消防員捕蜂,造成房屋燒毀

2016桃園市,消防員捕蛇遭咬傷,送醫急救

2016彰化縣,消防員捕蛇,遭眼鏡蛇咬傷截肢

2016屏東縣,消防員捕蛇,遭雨傘節咬傷

政府未善盡職權分工,人員傷亡不斷重演

為何會造成如此大傷亡?余宗翰說捕蜂蛇、抓貓狗非消防本業,消防員未專業相關訓練,捕捉動物的技術都是土法煉鋼、由前輩代代相傳,除此之外,使用的也非專業裝備,「捕捉疑似狂犬病的鼬獾,只能用烤肉用的鐵夾跟垃圾袋」。余宗翰更呼籲希望相關局處,包括農委會、各縣市動保處善盡權責分工,將專業回歸本業,不再讓消防員有工作安全疑慮。

根據統計,目前除桃園市已成立「捕蜂捉蛇大隊」以外,其他縣市捕蜂、蛇仍是由消防隊處理;動物救援則仍有7縣市是消防隊負責,其餘為農業單位辦理。

消權會理事王炤程更指出,消防弟兄執行打火相關勤務死亡,在法律上屬「因公殉職」;但若因捕捉動物等非消防勤務致死,則屬「因公死亡」,兩者在法律上意義不同,消防員及其家屬可獲得的撫卹金不同,最高可差至6百萬。

非消防業務稀釋消防人力,缺額1萬5千人

目前消防局各時段執勤平均約5人,出勤抓蛇捕蜂派出2人,發生消防事故時,局內剩下的3人根本無力負擔。

大多數國家消防人力皆分為搜救及滅火兩隊,消權會理事鄭少書則諷刺,台灣如果可以有2人進火場就已經「很豪華」,人力不足造成更嚴重的生命損失。他提及,每當向主管單位提及人力過少,政府總是回答訓練處人力、財力有限,不可能那麼快,但幾年等下來,生命損失不足讓消防署引以為戒?

余宗翰說,每年警專受訓完畢、分發至各縣市的消防員約300人,特考約500人,但是目前消防人力缺額共1萬5千人,每年龜速遞補,實在無濟於事。

9日消權會於行政院門口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積極將消防隊、農業局人力補足,並讓捕捉動物專責回歸農業局,同時也要求行政院召開勤務專責協調會,並開放基層消防員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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