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市長胡志強任內風光啟用的台中快捷巴士(簡稱BRT),改朝換代後被新任市長林佳龍「腰斬」,全面中止BRT營運,並將57名司機資遣,引起司機不滿,台中快捷巴士自救會12日前往台中市政府陳情,向台中市府提出訴求。
「錯誤政策」下的犧牲品?
林佳龍上任後,隨即要求BRT中止營運,並在去年將BRT專用道改為優化公車專用道。今年5月18日,台中快捷巴士公司收到市府「事業單位大量解雇計畫書」,預計資遣57名員工,員工向市府表達不滿未果,透過台中市議員江肇國等人在市政總質詢中要求協商,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在質詢中承諾將「商定留用」,輔導57名BRT員工至籌劃中的台中捷運公司就業,並依員工的專長及意願安排職缺,另外也同意8月份召開勞資協商。
監察院台中審計處 104 年度的「臺中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台中市政府優化專用道規劃未完善,BRT車輛後續規劃也不明確,目前仍有32輛BRT公車閒置在台中市文心拖吊場,每個月消耗租金。
勞工訴求:資遣費要多、加班費要還、工作機會要好
勞資協商分別於8月2日、8月24日及9月9日展開。BRT員工曾要求比照國道收費員7個月慰問金加上1個月資遣費,共8個月薪水補償金,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則表示,由於BRT司機年資2年與國道收費員動輒10年年資,不能相提並論,最後則在協商會議中提出4.5個月慰問金加上1個月資遣費,共5.5個月薪水補償金。
台中快捷巴士自救會發言人陳冠曄表示,BRT員工薪水原為一個月5萬元,轉任台中捷運後變成3萬元,讓有房貸、要養家的員工不知如何是好,對此,王義川也回應,BRT與台中捷運工作屬性不同,台中捷運沒有起薪5萬元、周休二日的公車司機職務,商定留用的員工也將輔導進入相關部門工作。
陳冠曄也指出,過去雙周84工時制,BRT員工每周三需加班一小時,BRT公司未給予加班費,員工當時主動向勞動部申訴,勞動部要求台中市勞工局處理,後來也不了了之,「看來勞動部跟勞工局對加班的認知不一樣」。
除資遣費與加班費外,BRT員工更要求將閒置的32輛BRT巴士重新啟用,讓BRT比照一般市區公車行駛,提供新的工作機會,「我不想被商定留用,不代表我不接受其他工作」一位BRT司機不滿自己被資遣,同時希望自己可以比照過往薪資被輔導至新工作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