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悲歌 每3年就被仲介剝一層皮!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1次院會,國民黨立委林麗蟬在國是論壇上提出印尼看護遭性侵問題,是把台灣的臉面丟到國外。立法院外,多個移工團體也呼籲國會應修法將就業服務法第52條,移工來台3年須出國一日的規定取消,勿讓出入國所需支付的仲介費對移工造成更多的負擔。不論是議場內外的發言與行動,都顯示外籍移工的權益急需關切。

社福外勞以女性居多,性侵事件頻傳

日前,印尼看護遭台灣雇主性侵的影片被以手機錄下,上傳網站,引發印尼社會抗議,目前嫌犯已經落網。立委尤美女指出,台灣自1992年開放引進外籍看護工開始,頻頻傳出外籍女性看護工遭到性侵的事件,然而受害者必須自行舉證,例如錄下自己遭到性騷擾以及性侵害的影片做為證據。「勞委會自2009年7月1日開辦1955專線日起至2012年6月底止的統計中,共受理 582件性騷擾案件與227件性侵害案件,這些數字背後可能還存在更多隱忍或無法報案的情況。」

林麗蟬也提到,「上會期曾經提出將外籍移工休閒娛樂入法,卻被勞動部否決,顯示新政府對於善待移工是不及格,民間團體都已自發性投入移工輔導,勞動部跟不上腳步。」跟不上的還有網路鄉民與媒體,新聞爆發之後,PTT與新聞都以「台人之恥」評論,卻少有討論外籍移工在台處境,且持續散播受害者影片,網路不斷出現「很明顯就是老闆幫外勞按摩」、「女外勞還一邊說不要一邊笑」的歧視。

鉅額仲介費,移工被剝皮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至2016年7月底,外籍勞工在台人數已達60萬人,從國籍來看,以印尼最多,約占4成,越南與菲律賓次之;從性別來看,女性占5成6,比男性還要多。服務項目部分,家庭看護工、幫傭約21萬人,其中有99.3%都是女性,其中有6成來台工作3年都無法休假。

8月中旬行政院舉辦的民間團體座談中,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陳秀蓮就已提到,「外勞剝削的最大來源就是仲介」,鉅額的仲介費使得逃跑外勞日益增加;若表現良好,也就是不反抗、不申訴,仲介費才會降低。勵馨基金會日前亦指出,「移工來台工作通常因為需要支付大筆仲介費而欠債,因此總是希望能夠保有工作、努力賺錢,這也導致他們遭受性侵而不敢報警,除了擔心面對一連串的司法程序,也擔心影響自己的工作。」

現行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家庭看護工、幫傭等外籍勞工的工作許可以3年為限,雇主得申請展延,但應出國1日後始得再入國工作,且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12年。每一次入境,移工就必須支付8至15萬元的仲介費,若在台灣工作12年,最多必須支付60萬的仲介費。每一筆仲介費,社福移工大概需要花1年的時間償還。

仲介受利,雇主、移工好麻煩

坐在輪椅上出席記者會的雇主劉于濟表示,「我面臨到一個困難,就是我的看護正因為第52條的規定必須回國,回國所產生的空窗期,對我來說非常不方便,沒有人可以照顧我。」對於一個需要受照顧的人來說,看護短暫離台期間,政府並沒有任何協助。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8月曾表示,「勞動部與民進黨立院黨團的立場與勞工團體一樣,同意就服法第52條修正,我認為在下個會期通過的機率很高。」其實就服法第52條修正案有機會在7月就進入二讀,但在12日的執政黨行政立法協調會議中,並未列入優先法案。

尤美女辦公室表示,目前受害者是由印尼辦事處協助安置,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與台中市勞工局已經介入調查。長遠來看,外籍移工的在台處境,還有賴府院共同訂定相關規範。畢竟這是困擾政府與社會多年的爭議,新政府應盡快處理,以免後續效應持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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