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電業法》修正草案如火如荼進行中,力拼立法院本會期過關。不過同時由台電基層員工自發性發起的南北徒步串聯活動,今(19)日抵達監察院前抗議。現場約千名台電人身穿「電給財團、債留人民」T恤,反對「漲價式電業法」,並由代表向行政院及立法院陳情。
大戶低價先買電,民眾只能買到高價電
在現行電業法之下,台電是唯一垂直整合發、輸、配電三者的綜合電業。修法讓電力自由化之後將會重新分類電業,台電未來將拆成三部分,其中發電業及售電業開放讓民營公司參與,而台電仍負責電力網業,維持國營架構,負責最終的供電義務,期望達到廠網分離的目標。而經濟部部長李世光先前也曾經表示,電業在導入民間競爭之後,逼著業者提升效率,這麼一來電價就會降低。
對此,串聯活動的發言人曾玥惠強調,未來售電業將多了「一般售電業」,電價費率不受控管,業者可自行決定價格,在此前提之下,財團可從同集團的民營電廠低價買進電,再低價賣給約642戶具購電選擇權的大企業或工業區。不過一旦有缺電情形產生時,必須承擔供電義務台電不得不向民營電廠買電時,財團恐怕將電「低買高賣」給台電,最後高額的成本仍轉嫁於一般用戶。
換句話說,電業法修法通過後,電價為什麼會上漲?其實就是便宜的電早讓財團大戶買走了,根本輪不到全民享用。
燃料成本、無形成本,將通通轉嫁給民眾
曾玥惠另補充說明,現階段的政策性虧損以及輔助電力成本,甚至是對學校的優惠電價補助、備用容量等相關成本都是由台電自行吸收。未來切割台電之後,民營業者怎麼可能虧本賣電,無形成本不僅不會憑空消失,還會反映到電價上,而公用售電業的售電對象就是民眾,最後還是得由全民埋單。預估第一階段電價至少會上漲1.42倍,初步計算每年每名納稅人要多負擔400元,後續的上漲幅度更是難以預料。
而活動總指揮蕭信義也表示,目前台灣電價一度平均約為2.8元,但新版電業法又規定發電能源配比目標為50%天然氣、20%再生能源。天然氣發電成本一度要4元左右,再生能源又更貴,和目前相比的差價通通是成本,「未來財團有可能會維持一度2.5元給大家用嗎?」
根據資料顯示,台灣的電價是全球第三低,在1990年即推動電業自由化的英國,平均一度電7.7元,將近是台灣電價的三倍。世界各國電業自由化後,每度電價幾乎介於5至7元左右。
此外,蕭信義也質疑,目前台電合理化利潤為3%,未來電業法卻允許民營業者利潤超過25%時,才須提撥基金投資綠能。「這不是圖利財團,什麼才是圖利財團?」
基層員工自發性活動,欲喚起民眾關心
串聯步行活動9月5日起從屏東恆春核三廠出發,途中15日至18日由於颱風來襲,台電員工暫停活動投入救災,活動為期約11天。一名南部北上的核三廠員工呂先生感嘆地說,不少人認為他們害怕未來沒有工作才群起抗議,「但多數參加的人其實都快退休了,」只是民眾並不清楚自己未來負擔將加重,希望藉此喚起全民關注電價上漲議題。
曾玥惠活動結束後指出,至今電業法修法只召開三場公聽會根本就不夠,國民黨和時代力量黨團接受陳情時,已經承諾在法案審查前一定會再協助召開公聽會。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處長廖耀宗與經濟部能源局主秘李君禮則表示會轉交訴求給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