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情該怎麼計算?「孝親費」到底是親情綁架還是反哺報恩?

教養議題

 每隔一段時日,就有關於年輕人「該不該給孝親費」及「該給多少」之報導。

近日,爆廢公社有則貼文論及一名26歲的女子,月薪兩萬多,繳完房租、水電等基本開銷後,竭盡所能籌出孝親費五千元,但在一次通話中母親多要了八千元,她表示應付自己的生活已經夠辛苦,未料母親出言「26歲的人薪水至少要有三萬五千元吧」。當事人要母親詢問周遭人的子女「除了公務員、工程師、護士或工人,現在還有誰在辦公室一個月能賺超過三萬五千元?」母親聽完,直言「除了你才沒有人只賺兩萬多」。讓女子真正難受的,恐怕是最後一句話。

從小被父母拿來做比較

「被父母拿來做比較」是許多人從小到大的經歷。求學時,被拿來比功課,「為什麼小明數學考90分,你考88分?」畢業後,被拿來比工作、比薪資,「小明在OOO當工程師,每個月賺幾十萬,年終獎金又拿了十個月。」談戀愛,被拿來比對象,「小花認識了個醫生,家庭好,兄弟姊妹不是醫生就是教授。」可以說,我們就是在這種比較文化中跌跌撞撞地成長,而我們的父母亦是如此。

此貼文的母親,可以說是不少台灣母親的形象縮影。一方面,豔羨他人子女的成就;另一方面,希冀藉由這樣的話,激勵孩子勇往直前,只不過這種激勵往往造成傷害。然而,我始終相信在這個世界上,大多數的父母深愛自己的孩子,打從心底為孩子著想,只是表達愛的方式有時並不適切。

貼文一出,引發網友對孝親費正反兩極的觀點。對孝親費持反對態度的,無非將其視為親情綁架,尤其在這個低薪的年代,照顧自己已經氣喘如牛,哪有餘力再付孝親費,有人更直呼根本不用給。

呂秋遠:子女只要滿足父母的基本需求即可

一位結婚將滿兩年、薪資25K的29歲女性,面對是否要繼續給孝親費,十分猶豫,故,寫信請教呂秋遠律師。從呂秋遠的答覆,可知他沒有孝親費的觀念。對他來說,孩子的出生全由父母決定,故,父母撫養子女是義務,而且還得好好養育、教育子女;然而,子女只要滿足父母的基本需求即可,「當他們真的活不下去,你才有出手的義務。」

對他而言,存錢、夢想與旅行皆優先於孝親費,每個人都必須養錢防老,為自己盤算。這是多麼不對等的觀念!父母要「好好」養育子女,但只有當父母「真的活不下去」,子女才有出手的義務。再者,擔心孝親費會讓父母幹些子女不贊成的事業,使子女疲於奔命,進而把子女當搖錢樹,更是扭曲孝親費的本質,忽視給予的真諦。此正驗了諺語所謂「飼囝無論飯,飼爸母算頓。」當然有以親情綁架子女、進而使子女付出鉅額財產的父母,但更多的是為子女奔波、傾注畢生積蓄的父母。

在時代的巨輪下,人們的孝親觀不斷轉變。我常聽母親說起小時情景。農業社會生的多,一般國小畢業就要出外工作,母親也不例外。她說「每個月一拿到薪水,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要交給歐多桑,然後歐多桑再給我零用錢。」她靜靜地回憶著「那時候想的就是賺更多更多的錢,可以交給序大人。」

只是盡自己之力,量力而為

我的老師,少年時因父親生病開刀,家裡頓失經濟來源,故,15歲輟學當學徒。他賣過菜、做過修汽車和麵包店學徒。後來當了師傅,每個月的薪水全交給父母,大學時期半工半讀掙的錢和獎學金也由父母處理,直到成家前皆是如此。婚後,每月給父母一萬多的家用,且每週帶他們到處走走。他說「那是我這個世代的人對父母的照顧,談不上孝親與否,只是盡自己之力,量力而為。」

我的母親將錢交給她的歐多桑,我則是將錢存進自己的存摺。對現在的人來說,將錢交給父母,是不可思議的。我的老師對父母做的一切,在他心裡,僅是人子該做的事。

『記得我們愛過』這部戲的火伯和火姆辛苦拉拔孩子長大,火伯將他的退休金全數留給孩子出國念書。某晚,自知不久於世的火伯,撥了通電話給遠在國外的兒子。聽到父親聲音的兒子輕鬆地道「我維他命已經寄回去了啊!」火伯回「我不是要維他命啦,有時間要回來看你媽啦。你當你是孤兒嗎?小時候是吃維他命就會長大嗎?」這一幕,令人印象深刻。除了金錢,父母更需要陪伴與關懷。但一個連金錢都不願意付出的人,真能做到陪伴父母?

本文經新公民議會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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