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即將迎來九合一大選,今年的重頭戲不只有地方縣市長暨議員等選舉而已,由於2017年《公民投票法》修正通過,大幅降低公投提案、連署成案及通過門檻,因此在修法通過後,各式各樣公投案接二連三冒出,最後中選會公告,順利通過連署門檻成案的一共有10項公投案,成了台灣史上首次最多公投案同時投票紀錄。
最大不同:18歲就可以公投
去年12月,立法院正式完成《公投法》修法三讀,讓2003年勉強通過的「鳥籠公投」稍微更打開了些,當中下修投票年齡,從原先的20歲降至18歲就有公投權;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納入不在籍投票;行政院有發動公投權;公民或立法院提公投案直接由主管機關受理審核。
而最重要的修法部分則在於公投門檻,將提案門檻調降為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萬分之1(以2016年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估算,約為1879人);成案門檻為選舉人總數1.5%(約28萬1745人);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約469萬5748人)以上,且簡單多數決即為通過(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
一次10張票,到底投什麼、怎麼投?
由此可見,整體公投門檻在去年修法中下降了不少,也因此,今年經過中選會查核,確定通過28萬餘人連署門檻成案的公投案高達10項,其中包括國民黨反空汙、反核食、反深澳公投、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愛家3公投案、婚姻平權公投小組提出2公投案、台灣東奧正名公投,以及趕在最後一刻補件通過審查的以核養綠公投。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7案至第16案主文如下:
根據中選會規畫,公投案將採1案1張公投票,選票均採白色印製,每個投票所將設置3個公投投票匭,其中,第7案到第9案的公投票要投進第1個溝公投票匭;第10案到第12案的公投票投進第2個票匭,以此類推,最後第13案到第16案公投票則要投到第3個票匭。
不過,由於這回是公投綁大選的投票,中選會決定的投票方式為「選舉先領投,再公投領投」,換句話說,選民在投票當天,必須先領九合一選票,投完以後,再前往公投票領票處領取公投選票並投票。
得注意的是,因為《公投法》修正後,讓18歲民眾就具有公投權,估計將多出約60萬名的「公投首投族」,但這群首投族與20歲以上的投票權並不同,需要分開領票,也因此中選會才將公投領票處與九合一選舉領票處分開設置。
另外,若選民不想領取公投票,或只想領部分想投的公投選票,依照規定,選民具有全領、部分領或全部不領的公投領投權益,因此可以選擇不投公投或只領想投的。
先開大選票再開公投票,預計開到午夜
至於在開票方面,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指出,為讓民眾可以監督投開票過程,讓大家可信賴,規畫開票和投票順序相同,先開九合一選舉選票,再開公投票選票,在公投票開票上,將採一個票匭一個票匭開,各票匭開票前會先依各公投案的案別,分出同意票、不同意票、無效票,接著由選務人員逐張點數、唱票。
陳英鈐進一步表示,投開票不複誦、不畫記,但開票還是會一張一張開,每張都會讓民眾看到被圈選同意與否;而等所有票匭開出,會再把投錯票匭的選票重新加上去,最後才會公布同意票與不同意票票數,也就是說,「公投票投錯票匭依然有效」,中選會預計,九合一大選加上10項公投案全開票完成,至少要到凌晨左右。
投票那天上班可以雙倍薪你知道嗎?
最後,由於根據《勞基法》第37條規定,年滿20歲具有投票權的勞工在正副總統選舉或公職人員選舉當天應該放假一天,且工資照給,倘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在選舉當日上班,雇主必須給勞工「雙倍薪」。
反之,按照規定,如果勞工當天不需要上班,雇主也不用另外給假;雇主若違反規定,未在選舉日讓勞工放假,或未給當天上班的勞工雙倍薪資,將可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同時須補給勞工當天的薪資。
不過,由於《勞基法》此項規定並未納入公投日,因此勞動部預計將透過解釋令或函釋,將公投日指定為放假日,讓具有投票權或公投權的勞工在選舉日都可以放假一天,或上班得雙倍薪,受影響人數高達60萬人,待正式公告後,年底公投綁大選就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