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透明改革,要監督的不只是立法委員,事實上,每一條大至攸關國家重大事項,小至與地方習習相關的法案,其實大多是由立委背後的那一群國會助理操刀。
然而,立法內容廣闊,各式議題需要不同專業人才能勝任的國會助理,卻也面臨低薪、超時工作的窘境。
不僅立法院的相關工作,像是今年年底大選在即,有些國會助理也得幫忙跑輔選行程、經營地方關係,包辦一切大小事,「便當助理」、「人頭助理」的問題更是層出不窮,套一句諷刺的話形容那就是「除了勞動部以外,全台灣都知道立法院違反勞基法。」
一個健全的國會,應該從基層的改革開始做起,國會助理法制化的改革呼聲已經10多年,但卻總是只聞樓梯響。
去年底,民進黨立委黃國書等18人草擬「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條例草案」終於為國會助理改革帶來一點曙光,只是一讀通過後,至今仍躺在立法院中。25日,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推動國會助理法制化計畫的報告,其中較特別的是針對國會助理的專業訓練,由國會助理工會擔任公費助理培訓或資格認定,「成為工會會員後,才能成為國會助理。」
立法院:聘用尊重立委、幫培訓專業
立法院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立法院編列給每一位立法委員的助理費,每個月有42萬4360元,另外加班費等相關經費為8萬4872元,而每一位立法委員可以聘用的公費助理為8至14人,薪資已逐年在增加改善。
然而,根據國會監督團體的調查結果,發現在立法院工作的國會助理平均薪資落在3至5萬元之間,而在地方服務處的助理,薪資則落在2至3萬元之間,低薪又長工時的狀況,常引起外界批評。對此,立法院表示,「並非大部分助理都是低薪,…,因助理本身的資歷深淺、專業能力不同本有不同,本院尊重委員調配。」
事實上,黃國書提的草案中有為國會助理薪資透明化提出改善方法。「其薪資比照大法官助理的起薪標準,碩士最少39,841元,博士最少51,346元,大學及大學以下助理,則建議另增設級距。」對此,立法院表示有其參考價值,「但統一薪資標準同時也須注意這將限縮了委員的用人及管理權限。」
而針對長工時的問題,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的口頭報告中沒有正面答覆,倒是針對國會助理的專業度有提出特別的改善方法。立法院表示,為了提升國會助理的職能,「法制化改革的重點可以思考如何強化國會助理工會的專業自治。」透過工會先進行培訓與篩選,來強化國會助理的專業。
其實,黃國書的草案中也提及像是公費助理改由立法院聘用、法案助理的專業培養由立法院辦理,此外公費助理的背景資訊揭露也很重要,如與立法委員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都應該主動揭露。不過,針對國會助理的聘任關係,林志嘉也表示,由立委自行僱用、考核及終止聘僱關係,是較合乎目的性制度安排,而非直接由立法院聘用。
助理費不足、濫用問題多?
「沒有包工程、開公司、賣紅酒的,就知道40多萬根本不夠用,都要自己再貼。」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質疑立法院補助的經費根本不夠。事實上,依據立法院編列的助理費(含加班費),若聘滿14人,平均一人每月薪水為3萬6373元。而黃國昌也質疑「這些給立委的助理費,真的有用到助理身上嗎?還是被挪用了?」他提到前國民黨立委李慶華涉嫌詐領助理費高達532萬餘元,已經遭檢調起訴,但立法院卻沒有作為,「難道要等刑事確定才用民事訴訟嗎?不用假扣押嗎?」
社會不信任立委真的會把立法院編列的經費真的給國會助理,黃國昌認為可以增加誘因的方式來讓國會助理待遇好一點,例如像當法官助理的律師待遇,「事實上也面臨相同困境,薪水不高,但是擔任期間,可以進入律師年資。那如果律師來當立委的助理,可不可以也算進律師年資?」
國會助理的問題在低薪、長工時以及專業度參差不齊三方面,面對這窘境立法院針對專業度的培養提出改善方式,但是對低薪、長工時的態度仍表示尊重立委分配與勞基法。究竟國會助理困境的改革何時才能推動並有效落實?有待繼續監督,因為國會助理與立委,乃至於立法品質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