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時下班錯了嗎? 小資女「老被質疑太早走」

職場話題

每逢年底,職場辦公室就像一座座的分手擂台,雇主幫員工打考績,上班族也檢討老闆的表現。根據調查,台灣勞工在2017年的總工時平均為2035小時,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當中排名第三;薪資方面,上班族的整體滿意度也只有47分,顯然分手意願也不小。

在1111人力銀行一份調查中,高達六成二的上班族對「現職薪水滿意度」打了不及格的分數,整體平均分數更只有47分,其中,最多人不滿「調薪慢」,再來是「升遷難」,第三是「工時長」;若進一步觀察工時,有五成六的上班族坦言自己每週都必須加班,平均加班時數則是每週11小時。

對此,1111人力銀行職涯發展中心總經理李大華表示,縮短工時已是世界趨勢,台灣雖然正朝向縮短工時方向走,但畢竟數字會說話──2017年台灣總工時平均2035小時,比前年還多出1小時,在OECD裡排名第三,僅次於墨西哥的2257小時、哥斯大黎加的2179小時──顯見政府在縮短工時上,仍有努力的空間。

至於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才符合上班族心目中的幸福企業?調查顯示,首先是「獎金、分紅制度佳」,其次是「有固定調薪制度」,接下來依序為:工時合理具彈性、工作制度人性化,以及同事相處和睦等等。

李大華解讀,「幸福感」是相當主觀的感受,不過,從該調查中可以歸納出:職場方面,實際的薪資報酬與彈性的工作制度,都能夠給予上班族較強的幸福感,「除此之外,在生活方面,包括居住環境、生活步調及交通便利性等等,也都是上班族比較有感的地方。簡單來說,能夠擁有自主權,維持工作與生活的平衡狀態,才是人民想要追求的『真幸福』。」

「責任制」無所不在,小資女感嘆幸福企業好遙遠

對27歲的Nora來說,幸福似乎還很遙遠。她擔任擔任網拍行銷助理快兩年的時間,薪水雖然從2萬3千元增加到2萬6千元,但因為公司規模不大,老闆要求人人都應該具有「多工能力」,光這點就讓她大呼吃不消。

舉例來說,由於員工人數少,一人被當三人用也是常態。Nora本身既是當美編,又要管理網站平台,甚至得兼客服人員、社群小編、倉管等工作;讓她最莫名的是,老闆娘見她身型高窕,竟然還要求她無償當模特兒,協助公司拍攝服裝宣傳照,但被她一口拒絕。

此外,Nora表定工作時間是6點下班,但只要她準時打卡,老闆娘三不五時就來一句說「怎麼那麼早走?」在這種無形的壓力之下,即使手上沒事,她往往也會硬撐到6點半才走。

更讓人絕望的是,類似狀況並非第一次發生在Nora身上。她也曾在台南工作過一段時間,當時她任職於某間小型傳統產業公司,擔任工程助理的工作,月薪2萬3千元,不過,公司的一項不成文規定更教人傻眼──上班時間全程噤聲,員工不能互相交談──也因為憋了一整天話,讓她只想著準時下班,沒想到竟然因此害直屬主管被上級質疑:「她為何都準時下班,不去生產線幫忙?」由於自覺和該企業的文化格格不入,她只做了三個月就返回台北另謀他就。

當話題回到現職,Nora一臉無奈,她說,目前職場普遍充斥著「責任制」,壓得上班族實在喘不過氣,往往也犧牲了個人生活品質,因此她不排斥再度轉職,期待終有一天能進入真正的幸福企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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