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1979年台美終止正式外交關係,但雙方的經貿、軍事及文化交流從沒斷過,近年美中競爭和衝突加劇,更讓美國重新審視台灣的亞太定位,台美關係變得更加緊密,國會更是通過不少友台法案,這一切都奠基於斷交當年制定的《台灣關係法》。
台美斷交雖是歷史悲傷的一頁,但時間並沒有因此停下腳步,《美國之音》拍攝的紀錄片《驚濤拍岸40年》講述斷交後,台美雙方展開一連串談判,美國會議員推動《台灣關係法》,以及當年在雙橡園降下中華民國國旗的那一刻。
台美斷交民眾群情激憤,嚇壞美副國務卿
1978年12月27日,美國副國務卿克里斯多夫(Warren Christopher)來台處理斷交後續事宜,與外交部常務次長錢復在機場一同召開記者會。
錢復向克里斯多夫表達對台美斷交最沉痛的抗議,「保障自由和人權,素為美國傳統立國精神,美國總統卡特曾強調,人權是美國外交政策的靈魂,然而諷刺的是,他的政府卻決定與中共建交,承認全世界最殘暴的政權。」而作為回應,克里斯多夫僅簡短表示此行目的是為了與台灣官員協商未來台美關係架構。
記者會結束後錢復與克里斯多夫搭車離開,錢復回憶道,「這時就來了一些像是暴徒的人,拿了棍子、雞蛋、番茄和其他東西……,就看到暴徒叫,管他是誰,拉出來打死再說。猙獰面目,我看得清清楚楚。」
時任總統秘書的宋楚瑜認為這些人不是針對代表團,而是想向美國政府和總統表達抗議,宋楚瑜回憶道,「他(當時的駐台大使安克志)說:『那些暴民拿著竹竿把玻璃敲破!』我說大使先生,你必須要了解,你現在被這些示威民眾抗議,你覺得你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這就像台灣被美國無預警斷交時,台灣的安全不是也一樣受到威脅?他們(抗議者)不也是非常害怕、不安嗎?」
錢復表示,這些人是有組織性地接受動員攻擊美方座車,造成安克志眼睛受傷,而受驚的克里斯多夫堅持中斷協商返美,但被安克志安撫下來,隔日會見總統時蔣經國也再次保證他的人身安全,台美這才坐下來開始談判。
美方一問三不知,台美談判成錢復獨角戲
前副總統呂秀蓮講道,1978年12月,原在哈佛大學就讀法學院的她已經回台,和其他黨外人士一起準備參選立法委員,但台美斷交消息一出,蔣經國宣布停止選舉,進入半戒嚴狀態。
台美談判就在這樣動盪的局勢中展開。
「我是唸外交的,我只相信談判,我不相信示威抗議或是人民力量。這些東西對我來講是沒有意義的。」談判桌上錢復最關心的就是「安全」問題,過去台灣是在美國核子保護傘下,還有美對台軍售防衛性武器,跟美國必須出兵協防的《共同防禦條約》,這些以後都還有嗎?
然而克里斯多夫無法就此給出一個答覆,錢復苦笑道,「(台美)整個談判不是談判,是我的獨白,都是我一個人在發問,但(美方)答不出來。」
前外交部長程建人表示,雙方關係性質、成立代表處及其名稱、數字、待遇都成了台美談判僵持不下的癥結點,尤其是代表處名字,台方提案被美方否決過好幾次。
美議員打槍卡特版本,伍爾夫推動國會版《台灣關係法》
1979年2月,卡特政府提出的《台灣授權法(Taiwan Enabling Act)》交由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審議,但隨即遭到反對,出席作證的官員也面臨史東(Richard Stone)等議員嚴厲質詢。
美國在台協會處長酈英傑(William Christensen)表示,這是因為國會認為此法完全不符合美國在台利益。
「台灣是朋友,我太太問:『我們怎麼可以這樣對待善良的台灣人民?』」不顧卡特勸阻,《台灣關係法》主要推手伍爾夫(Lester Wolff)議員在台美斷交後訪台並會晤蔣經國,他認為此行讓台灣民眾安下心來,讓他們覺得自己並沒有被美國拋棄。
回美後伍爾夫著手推動《台灣關係法》,他和參議員肯尼迪(Ted Kennedy)都認為這個法案和台灣問題不僅涉及政治問題,同時也是人權問題。
伍爾夫:《台灣關係法》法律位階高於美中3公報
「我建議不要更動《台灣關係法》,否則就會打開潘朵拉的盒子。」伍爾夫認為《台灣關係法》最重要特質的是「模糊性」,程建人也強調該法案具有「獨特、務實、耐久、彈性」等4大特點,讓美國政府能就需要做各種輕重不同的解釋,以加強或約束台美關係。
前總統馬英九表示,《台灣關係法》恢復中華民國因美國轉移承認而失去的法律保障,讓台灣在美國法律和法院中具有外國或外國政府地位,構成國際法人。伍爾夫也直接表明,「《台灣關係法》是國家法律,由兩院通過並有總統簽署,所以其效力超越《上海公報》及其他文件。」
回憶起當年,還寫了一本《台灣關係法立法史》的伍爾夫笑道,「我為之努力的目標,是保護台灣人民的自由和避免戰爭。」
「讓蔣經國尾巴都翹起來了!」《台灣關係法》成美中心結
談起前中國領導人鄧小平,前美國總統卡特對他的個人魅力依然讚不絕口,然而當鄧小平1979年訪美與國會議員餐敘時,他強烈希望中國能參與決定美國對台軍售議題,例如什麼樣的武器屬於「防衛性軍備」,但遭到美國國會斷然拒絕,成為中美建交後雙方第一起齟齬。
鄧小平也曾向美方嚴正抗議,「《台灣關係法》讓蔣經國的尾巴都翹起來了!」他認為該法干涉內政,而且內文不當處理台灣不動產,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雙橡園。
台美斷交後,1949年前中華民國在美取得的財產包括雙橡園,原應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台灣關係法》中俗稱的「雙橡園條款」讓台灣政府得以保留對雙橡園的所有權。
雙橡園位於華府,佔地廣達18英畝,從1930年代起就是中華民國駐美大使官邸。錢復認為雙橡園雖然價值不高,但對台灣人民來說具有獨特的精神和心理意義。
中華民國在美降旗那一天,美主管官員費浩偉落淚
回憶起在雙橡園降下中華民國國旗的那一天,程建人依然感慨萬千,說那是一個寒冷的冬日下午,地上滿覆落葉,景色蕭索、淒風苦雨。
降旗前一天,國務院中華民國科科長費浩偉(Harvey Feldman)去電程建人,表示自己想參加降旗儀式,隔日他出席時果然遇到一些不滿的言論,有人指著他說,「你還有臉來我們這裡嗎?」場面一度相當尷尬,直到程建人把費浩偉拉到自己身邊。
程建人憶道,「當楊西崑(大使)講話、唱國歌、降旗的時候,費浩偉就抓著我的手哭了。那個場景,不在場的人是無法感受的……,現場很多人都掉下眼淚。」
降旗儀式的演講中,楊西崑大使表示雖然台灣與美國斷交,但是希望有朝一日終能回來。他引用麥克阿瑟將軍(Douglas MacArthur)在二戰中撤離菲律賓的一句名言,「We shall return(我們將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