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古蹟會「自燃」?都會區古蹟常「燒好燒滿」

文化政策

今年11月,位於台中市三民路的台中州廳及其周邊建築失火,8月台北市中正區前南菜園日式宿舍群與彰化縣鹿港鳳山寺也因一把「無名火」付之一炬。

在台灣,文化資產半夜甚至大白天突然「自燃」是常見的景象,然而7月份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才剛上路,馬上就有房子被燒,讓人不禁想問,台灣的文化資產保護,到底保護到哪去了?

「被失火」的古蹟自燃SOP,自燃集中於都會區

2013年古蹟火災,全台大大小小共發生8起,其中就有4起古蹟火災發生在都更區內,許多長期關注台灣的文資愛好者紛紛發現,這些年來的文資自燃事件,幾乎都有一定的標準流程,始作俑者通常是官商勾結。

被劃定為歷史建築或古蹟,電線走火、人為縱火等因素將建築「燒好燒滿」,被損毀的古蹟必須拆除,建商恰好可以進駐蓋新房子。「只要都會區的房子被劃定為古蹟或歷史建築,或是被建商看上,過沒多久就會自己燒起來了。」一位文資愛好者指著8月才剛失火的台北市前南菜園日式宿舍群,以及經歷拆遷爭議目前已拆除的華光社區照片說。

這位文資專家也表示,通常古蹟自燃發生在六都或是各縣市精華區,由於建商或政府積極蓋新房子、辦理都市更新,座落於黃金地段的古蹟便成了他們的眼中釘,所以他們一間間地燒,新房一間間地蓋。

新版文資法7月上路,罰則加重但兇手難抓

2016年7月《文資法》修正案上路,將人為破壞古蹟或歷史建築者罰則加重,損毀者罰鍰由10萬至50萬罰鍰提高至30萬至200萬,然而每當發生文資失火案,政府經常口徑一致表示「人為縱火,調查中」或「電線走火」,許多文史學者質疑,人為縱火從來沒有找到過兇手,電線走火則更可疑,「有些歷史建築早就斷水斷電了,怎麼電線走火?」即使罰則加重了,兇手抓不到,仍然無法遏止老房子燒不停。

日前,位於和平東路上的列冊文資,台電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也莫名其妙自燃,疑是因煙蒂火苗未熄造成,所幸恰好有居民經過將火勢撲滅,才未造成建築損害,「我們不可能輪班守候這些房子,」文史學者無奈表示「政府再不管,就只能等著這些老房子慢慢燒光。」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立院質詢時曾提到,他認為單靠文資法修法仍不足,應該加強組織人力編制,加強文資及待列文資建築管理,否則現在的文資保護簡直是一團爛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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