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綠兩黨罕見的共識 草案立院躺3年《難民法》修法到底有多難?

反送中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立法會議員朱凱迪與學聯前副祕書長岑敖暉3日抵台訪問,今天持續拜會政壇人士。黃之鋒透露除了與民進黨、時代力量交流外,與國民黨的行程還在安排,希望交流不只是特定一個黨派,而是跨越黨派。

然而,早在黃之鋒一行人抵台之前,黃曾投書媒體呼籲台灣政府修訂《難民法》,以因應反送中運動遭迫害的香港人來台,更成為這次訪問行程的一大焦點。

藍營也認為難民法要謹慎處理

對於黃之鋒等人呼籲台灣政府制定難民法,不論是總統蔡英文還是行政院長蘇貞昌均認為,台灣現行的法律已經提供足夠的基礎,在必要時,可以提供香港人民必要的協助。

內政部也強調,現行已有相關法律機制且運作良好,若有尋求庇護的個案,政府會以個案方式處理,迄今政府不曾將當事人送返至可能遭到酷刑,或不人道待遇的國家或地區。並指出接受難民是嚴肅的問題,有待凝聚全民共識。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則在日前坦言,難民法涉及多項難題待解,難民的定義、人數有待釐清,處理難民是否需要放棄國籍這些都將是問題,過往都是圖博(西藏)人無法放棄國籍的問題。加上,目前傳出民進黨未將難民法列入下會期修法的優先法案,換句話說,短期內民進黨也不會著手難民法的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國民黨對難民法也抱持保守態度。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認為,將香港納入難民法草案中,是政治性非常高的立法,要謹慎處理,基於人道立場,在現行法律允許的狀況下,對香港民眾進行個案處理是可以的,今日召開記者會的藍營立委林奕華也認為在1997年通過的港澳關係條例早有相關規定,重點在於應法制化援助標準,包括援助辦法、裁量標準、准駁時間、人數有無上限等,罕見成為藍綠兩黨的共識。

難民法立法有多難?草案躺3年未三讀

難民法草案於2016年就已經完成二讀,但3年多來,草案仍遲遲未能三讀,立法進度持續卡關中。

時力立法院黨團呼籲,考量香港情勢惡化迅速,希望採取《難民法》與《港澳關係條例》雙管齊下處理,指出若民進黨團認為難民法立法難度過高,應提出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的修正草案,補充相關機制。

難民法的立法到底有多難?首先,依目前難民法草案,難民法適用於外國人或無國籍人,但在目前的憲法架構下,如何定義香港不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將是一大問題,另外,若放寬標準,該如何定義難民,如何定義迫害,中國會不會政治難民身分混入間諜來台,而引發國安危機,甚至屆時如果申請人過多該如何進行審核都將成為問題。

港澳關係條例未必所有港人都適用

而目前尚無難民法,港人僅能依港澳關係條例在16種情況下,如其直系血親或配偶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具有專業技術能力,或在台投資600萬以上等,能夠來台申請居留,因此在這些前提之下,也未必適用於所有反送中的抗爭者,且港澳關係條例不同於難民法,港人來台也必須擁有謀生能力。

至於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如何判定「緊急危害」?又能得到甚麼「必要之協助」?則有待釐清。

從黃之鋒幾次的發言也可以發現,此次的交流在於了解台灣將能透過甚麼方式協助港人在台能尋求援助,必非強硬要求台灣制定難民法,但台灣政府能做甚麼,在迫切的情況下,除了修訂難民法外,該如何落實港澳關係條例,進而保障更多港人或許是一個更值得監督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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