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婉如命案20年追訴期將屆 綠委提修刑法重大案件無追訴期


1996年11月30日,民進黨婦女部主任彭婉如傳出離奇失蹤,當年彭婉如正極力奔走,為推動保障婦女參政一定比例名額,當天晚上一場活動後,彭搭上計程車便失去音訊,12月3日屍體在高雄縣鳥松鄉被發現。

彭婉如命案將屆滿20年追訴期,由於20年來皆未能鎖定相關嫌犯,12月3日大限一過,此案將不再起訴。

為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蔡易餘、劉世芳等人將推動刑法80條修法,對於追訴期時效進行修改,將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案件改為無追訴期。

重大案件將無追訴期

11月21日劉邦友命案20年法律追訴期滿,同樣因為未找到嫌犯而不起訴。許多個案追溯期滿前1個禮拜,社會開始出現討論聲音,但是新聞熱度一過就再次沈默,王定宇表示,由於不希望這些嫌犯逍遙在外,故特別擬定此次修法。

修法內容包括,針對本刑10年以上無期徒刑、死刑且致人於死的案件,以及1億元以上重大經濟犯罪,將無追訴期限制。

特別將重大經濟犯罪納入其中,蔡易餘舉例,陳由豪涉嫌多起掏空案,也因法律追訴期僅10年,所以當嫌犯利用犯罪所得潛逃出國10年,就可以規避一切刑罰,再大搖大擺回國,避免類似案件一再發生,法案非改不可。

民進黨提出的修正案版本已完成,並已通過連署,將儘快送進委員會。特別的是,此修法特別註明「溯及既往」,過去的案件若獲新線索將可重新調查,王定宇表示「正義不會失效」,不會讓犯罪者以為正義可以過期。

歐美、日本已經行之有年

王定宇表示,重大案件的無追訴權時效,是參考德國經驗進行修法,目前德國、美國、日本等國家也都行之有年。

美國聯邦法典當中規定,刑罰為死刑之重罪、未成年性侵罪及恐怖份子犯罪導致重傷或死亡者,無追訴權時效;德國刑法中的謀殺罪、日本刑事訴訟法規定以死亡為犯罪構成要件、最重本刑為死刑時亦無追訴時效。

因此民進黨在彭婉如案將屆滿20年時提案修法,希望不再限制重大案件追訴時效,避免悲劇再次重演。

劉世芳提到彭婉如命案不禁哽咽,她希望3日追訴期屆滿時,先以簽結處理,暫不作出不起訴處分,等待未來修法通過,若發現新事證將可重啟調查,還給彭婉如真相及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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