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豹復出!辜仲瑩任開發資本董座 若要接開發金還得先過這關

金融圈

辜家二少辜仲瑩睽違十年重出江湖!開發金控子公司中華開發資本1日召開董事會,通過辜仲瑩出任中華開發資本董事長,這是繼2009年辜仲瑩辭去開發金總經理之後首度回鍋,宣告「獵豹」辜仲瑩正式「復出」。

辜二少重出江湖,「獵豹」又復出

關於該人事案,開發金控在1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辜仲瑩為現任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且曾於2004年至2009年期間擔任開發金控總經理以及中華開發工業銀行(中華開發資本前身)董事長,對於開發金控及中華開發資本的業務相當熟悉。

開發金控也指出,基於辜仲瑩在全球投資的廣大網絡以及對趨勢的掌握,開發金控將借重辜仲瑩的專業經驗,領導中華開發資本現有各項業務,並將對中華開發資本未來的全球布局、策略發展提供具體明確的方向。

事實上,開發金在今年6月的股東會上全面改選9席董事,公股台銀今年消極提名1席董事,一如市場預期因持股過低而落選,開發金也宣告結束官民共治時代,意味著辜仲瑩陣營即全面當家。

若要接掌開發金董座,得先過金管會這關

不過,辜仲瑩是在擔任開發金控總經理任內,因被控在2005年間併購金鼎證券時,涉嫌與執行副總吳春台等人,以低價大量買進金鼎證股票,再高價賣回開發金,導致開發金損失一億四千多萬元。2015年最高法院依證交法未依法進行公開收購,判辜仲瑩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定讞。

當時金管會則根據《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規定,金控負責人或發起人違反證交法等經受刑之宣告確定後,當然解任,且5年內不得回任金控的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或與其職責相當之人。

也就是說,判刑確定後5年內「不得回鍋」金融機構負責人,若辜仲瑩要接掌金控負責人至少得等到2020年才許可。

對此,金管會官員1日晚間則表示,由於中華開發資本屬於創投,由《公司法》規範,負責人消極資格條件較《銀行法》寬鬆,應符合規範。依照《公司法》30條規定,負責人消極資格條件包含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刑確定或是曾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等。

不過,若是下一步回鍋金控負責人,官員則語帶保留地說,將會依照相關規定處理。言下之意是,若辜仲瑩欲問鼎金控負責人,得先過金管會這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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