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競選總部今(15日)公布韓國瑜房產買賣紀錄,但韓國瑜及李佳芬並沒有出席,由發言人孫大千、許淑華、鄭世維與葉元之等人代為說明。
韓辦指出,韓國瑜36歲起在台北「4買4賣」,其中在鎮江街的房屋買賣都是700萬,板橋的房子轉手賣掉後賺1600萬,於內湖以及南港的房子則分別賠了290萬和420萬,目前韓家在雲林有一戶自住宅,以及大女兒韓冰名下一戶旁系長輩所贈與的加拿大地下室住宅。
36歲起買賣鎮江街、板橋、內湖,南港房產
根據韓辦提供的資料顯示,韓國瑜在1993年3月,購置立法院附近鎮江街「霖園」的一戶近18坪房產,價值約700萬元,2001年5月售出,售價700萬元。2007年5月在板橋購入「東方明珠」一幢近68坪,價值約4100萬元房屋,2010年以5800多萬轉手賣出,獲利約1600多萬。
2010年9月,韓國瑜在台北內湖購買「峰哲」建案一戶近41坪房屋,價格為3910萬,2018年12月轉賣,售價為3620萬,賠了約290萬元。2011年2月,韓國瑜購入南港「日升月恆」一戶約74坪房屋,總價為7378萬元,2015年12月賣出,售價為6950萬元,賠了約428萬元。
韓國瑜競辦表示,投資置產,有賺有賠,也都是個人財務規劃,一個平民以自身積蓄購屋買賣獲利,實屬平常,與其將一筆賠錢賣出的房屋交易,擴大解釋成為炒房,不如好好探討為何台灣房價居高不下?是否因為有人炒作地皮?
6地房產總價超過1億7千萬
韓辦指出,現年24歲的韓冰在2016年期間,取得加拿大房產,該房產是一戶旁系長輩所贈與,位在加拿大溫哥華一處地下室住宅,該建物坪數26坪。
孫大千表示,韓冰是20歲以上的成年人,因此房產持有不需要財產申報,這部分完全合法,法律上完全沒問題。他強調,房子是由韓國瑜家人贈與,而且只是一戶地下室,因為當時韓冰在加拿大念書,所以家人就贈與給韓冰。是否會有贈與稅等問題?孫大千說,「完全合法,符合加拿大當地相關規定」。
根據資料顯示,韓國瑜除自住以外,6地房產總價逾1億7千萬,結果才賺約520萬元,孫大千說,這不代表韓國瑜口袋有這麼多錢。他說,「庶民不代表沒有經濟能力」,並解釋韓國瑜失業期間,妻子跟其家族事業都有在經營,難道沒有置產能力嗎?資金不足時,可以跟銀行貸款,沒有4千萬疑雲。
庶民不是貧民,許淑華、邱大展批國家機器介入
韓辦副執行長許淑華就痛批對手,將國家資源用得非常之深,竟將這件事「胡扯」成炒房、施壓。她強調,「庶民並非貧民!我們今天看到的這一份資料,就是我們台灣百姓一般的家庭、一般的夫妻有存款的,不管你是賣是購屋,都是合法有賺有賠的生意。」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亦到場控訴,這絕對是國家機器介入,否則媒體怎麼可能調得到25年前的資料?地政資料依規定只保存15年,相關資料現在怎麼可能還有?如果政府機關沒有洩露,就非常奇怪。
但相關說法被《壹週刊》記者當場揭露,有關鎮江街房子的資料,是根據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專刊第2期,清楚記載李佳芬在台北市中正區的地號、面積與所有權,而且該專刊在監察院、國家圖書館都有。
韓冰的加拿大房產又是長輩贈與
韓辦把房產焦點放在「庶民也可以賣賣房產」、「幾千萬元的買賣實屬平常」等,並把矛頭指向「國家機器介入」,是否具有說服力,有待觀察。不過,韓國瑜跟李佳芬都沒有出席親自說明,有人認為誠意稍有不足,重點是韓冰在加拿大的房產,是長輩所贈,這恐怕就不是一般庶民家庭能力所及之事。
但是,根據坊間民調顯示,韓國瑜的民調大多維持在3成左右,亦即「豪宅門」在被爆出前後,支持度變化不大,換句話說,韓的民調不是因為豪宅而下跌,但也沒也因為豪宅而更崩壞,似乎韓貼近在國民黨最基本的樓地板。只是,這些房事還是衝擊「庶民」形象,對他猶如壓在身上的大石,很難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