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院助理李易誠、陳惟仁、林雍達3人涉嫌在2014年至2018年間,協助中國在台灣國會、外交部,陸委會及媒體間吸收成員,並獲取內部機密資料,遭調查局約談,18日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李易誠、陳惟仁2人,林雍達以10萬元交保。
然而這些助理的前老闆們都立刻切割,表示卸任後就無聯絡,其中,李易誠擔任國會助理期間與涉案時間重疊最為敏感,時任立委老闆、雲林縣長張麗善卻僅表示,李非正式聘僱的國會助理帶過。
公督盟今(23日)召開記者會痛批,難道這些立委都沒有責任?這種不支薪的「便當助理」早已行之有年,過去這些人可能是立委的白手套,現在他還成為國安的破口,當中國也開始利用這些助理來索取或行使在立法院代為喉舌的機會,這是相當嚴重的問題,呼籲盡速讓國會助理法制化。
便當助理也算是助理,立委應負起責任
立法委員的助理可能有三種身分,第一種為公費助理,依照現行規定每位立委每月有40萬的人事聘用費,依法可聘請8至14位的公費助理,此類的助理會有立法院具IC晶片的助理證,按額度假設立委僅聘請8位公費助理,可以另外自己再聘請6位助理,申請立法院出入識別證,此為第二種,在此之外,立委可能因為地方服務之需求會再需要助理,而這些助理就無法有任何出入立法院的證件,拿的就是印有委員助理的名片。
然而,這些助理更弔詭的是有些還不支薪,當志工不領錢,甚至還自己準備便當,被俗稱為「便當助理」,除了過去媒體曾報導,有企業會直接安排人員進駐立委辦公室,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則說,這些是另外一種酬庸,讓立委回報在競選過程中幫助他的人。
至於便當助理到底算不算立委的助理?其實根據2018年通過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修正中,明定只要受民意代表指揮監督的助理,就算是算是立法的助理,立委當然不能以沒印象、不清楚來搪塞。
張宏林批評,一家公司都不會隨便讓人掛你助理了,立委應該嚴厲捍衛自己的權利,但遺憾的是,每當過去有人亮出名片說自己是某某人的助理,立委做完切割後,幾乎都沒有對濫用他名片的人提告。
國會助理要有權利義務規範,立委助理應公開
公督盟也為「真正的」立委助理抱不平,公督盟政策部主任甘順基表示,不只工作內容包羅萬象,現在勞動條件也相當不友善,是低薪又高壓,如果是要好好做事的立委其實名額是不太夠用的,但卻因為這些便當助理,導致民眾對於國會助理是高度不信任。
因此,公督盟希望能盡速通過國會助理法,讓國會助理的相關權利義務行為準則能盡速有完整規範,別再讓立委遊走在灰色地帶。比如立委可以隨意聘用人員,薪資並未有規範,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的案例層出不窮;另外,雖然助理人數聘任有上限,卻無需公開助理名單,讓便當助理以不佔缺、不支薪方式遊走在政商之間,因此除了公費助理應公開外,非公費助理也應造冊送立法院備查。
實際上,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在第9屆時曾提案訂定「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條例」,其中就有規範立法院應公告個聘僱單位之公費助理姓名、職稱等級其他統計資訊於網站,以端正便當助理歪風,最後在立法院無疾而終。
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補充,這樣的規範絕非台灣首創,日本國會會定期出版國會議員名冊,讓民眾可公開查閱受聘助理名單;美國也是定期公布助理名冊,眾議院為每季更新一次,、參議院則是半年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