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3日寫自殺聲明復出開記者會的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在30日遭到檢方認定涉嫌掏空遠航資產35.9億元,其中22億元來自合庫,另涉嫌不實交易13.6億多元,藉借新還舊等方式,掏空遠航財務來沖銷私人債務,還企圖脫產,被檢方以違反《證交法》、《刑法》、《商業會計法》、《民用航空法》等多項罪狀起訴並求處重刑,同案被起訴的還有當時經手的多名合庫主管,當時董事長、現任第一金董事長的廖燦昌也被起訴,並於中午向財政部表達請辭,財政部火速批准,成為此案首位下台的公股行庫高層。
去年12月12日遠東航空突然公告13日起停飛,整個遠航資金斷鏈事件才爆發,交通部民航局指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民航運輸業許可證,今年4月2日台北地院開羈押庭,更裁為收押禁見。
檢方2017年開始就分案追查遠東航空弊案,這次起訴依據的關鍵事證在於,遠航曾向合作金庫貸款22億元,但這些錢卻未挹注到遠航,而是被張綱維挪用到自己的樺壹公司,樺壹竟然把新北市淡水區小坪頂號稱「八掛山」的105戶爛尾樓,作價22億元給遠航。
遠航借來的錢進了張綱維自己的公司
此外檢方也根據遠航及張綱維旗下公司的金流,發現2015年前後,其另涉及靠著借新還舊及債權挪移等方式,一步步掏空遠航資產,相關款項全數用來沖銷其私人債務,不實交易金額達13.6億元,總共合計掏空遠航35.9億元。
在檢方對張綱維偵辦期間,還曾發生他回遠航公司企圖搬走800萬現金一事,雖然其對外聲稱合理,但檢方認定有脫產之意圖。
總結檢方認定,張綱維擔任遠航重整人時,未揭露個人實際財務能力,使外界誤信其財務狀況無虞,並涉嫌製作不實財報,在遠航面臨資金窘迫的困境時,仍花費遠航帳下鉅款購置不動產,作帳沖銷。另外,未經民航局核准結束營業即逕自宣布停業等,被檢調認定涉犯登載不實文書、詐欺得利、商業會計法等多罪,向法官求處重刑。
廖燦昌當合庫董座時放款三大地雷案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遠航掏空案的大「苦主」合作金庫,貸款案就事在廖燦昌擔任董事長任內通過22億元放款,因此這次一起和張綱維被起訴的十幾個人中,就有當時擔任合庫總行授信管理部副總黃伯川、總行授信管理部協理陳世卿;台北分行協理林文理、台北分行授信部經辦人員孫玉美、總行授信管理部經辦人員呂明昇。
其中,黃伯川與陳世卿是在去年4月3日蘇貞昌半夜一口氣調動7位公股行庫董總人事案時,分別被拔擢為土地銀行董事長、合庫銀行總經理,原合庫董事長廖燦昌轉任第一金控董事長。
此外,廖燦昌除了遠航放款以外,還有龍邦集團借錢炒股案,也是在他任內放行通過,合作金庫擔保龍邦25億元公司債,且同意龍邦以股票質押借款,占公股銀行放款最大宗,此事已被立法委員公開質詢。
另外2014年11月廖燦昌擔任董事長任內,還參加聯貸放款慶富案28億元,還因此在2017年12月29日被金管會裁罰200萬元。總計廖燦昌擔任合庫董事長任內的龍邦、慶富、遠航三大地雷,合庫就授信出75億元。廖燦昌也於30日中午左右將請辭函遞交財政部長辦公室,馬上獲得批准,成為此案首位下台的公股行庫高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