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街口集團預計在7月20日上線的「街口託付寶」服務被喊卡之後,儘管胡亦嘉多次向金管會溝通,但顯然雙方沒有共識,風波反而越演越烈。
金管會25日宣布除了開罰街口投信300萬以外,更是以13頁新聞稿直指,胡亦嘉一人實質控制街口投信、街口金科、街口支付3家公司等重大缺失,命令街口投信解除胡亦嘉董事職務。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街口擬提訴願
針對金管會突如其來的處分,街口集團晚間也發布聲明稿回應,對於金管會的處分感到遺憾,也一律不接受不合理的裁罰,後續將透過行政救濟流程,向行政院提出訴願。
街口反擊,金管會證期局對於法規解釋無限上綱,以及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裁處,讓合規且致力於兼顧投資人保護及金融創新的業者無所適從,「這是絕對不能被接受的。」
街口強調,先前針對託付寶內容的疑慮,街口已與金管會前後數次的溝通,除了提供專業律師的意見外,也針對金管會無數次的來函完整說明回覆,相關往來的書面文件及會議資料皆有紀錄留存。
土銀董座遭起訴沒事,街口卻遭重罰
但金管會卻視若無睹並欺瞞社會大眾,與業者往來的過程毫無誠信可言,並濫權對相關法律進行不當的解釋與認定,認為自己可以隻手遮天、扭曲事實,因此,街口將採取行政救濟,檢具與金管會間完整的往來溝通文件,請行政院正視金管會逾權的事實,以保障合法業者經營權利。
街口託付寶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一名金融人士則指出,街口只不過廣告用字不符合規定,目前也沒有正式募集,金管會如此作為恐怕只是為了施展主管機關的權力罷了,不然為什麼土銀董事長黃伯川被起訴,至今依舊安然無恙?
對於外界的質疑,以及為何對胡亦嘉出重手,金管會官員表示,依照規定若投信負責人遭到解職,3年內不能回到投信證券業、5年內不能回到金融業;其中,電支也屬於金融業一環,但由於2006年才通過電支管理條例專法,當時並沒有制定有關負責人消極資格的規定。
金管會出重手,胡亦嘉街口支付董座位子恐不保
據了解,目前「電支電票兩法整併草案」正進行整併修法,若在5年內完成立法院修法,恐怕胡亦嘉的街口支付董事長職務也會面臨解任。
此次街口集團遲遲未能上線的「街口託付寶」,指的是消費者能透過街口電子支付帳戶購買基金,其服務內容分別是由街口支付、街口投信、街口金融科技3家公司所提供,由電子支付負責金流、投信負責基金開戶、申購與贖回,而金融科技公司則是負責與用戶約定,並透過金融科技公司程式演算出來的預估值,當作基金每日的預估收益率,預期年化收益率約落在1.2~2.5%。
簡單來說,「託付寶」使用了非金管會所管轄的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跟消費者之間約定進行借貸關係,一來可迴避先前金管會在意的違法吸金,二來也可以避免提領基金得必須等待T+N日的限制,可做到「隨時提領」。
託付寶涉保證獲利、ETF配售未公平,金管會裁罰街口投信300萬
針對街口投信違規事實的理由,金管會的新聞稿內容提到,街口投信與合作機構進行的廣告文宣,有使人誤信能保證獲利,及宣稱可提供快速買回服務,已嚴重誤導投資人,不利投資人權益保障的情事,因此處罰鍰120萬元新台幣。
另外,前街口投信董事長高武忠在7月20日遭撤換後,未指派具有與被代理人相當資格條件的人員代理,而由同一人同時代理董事長及總經理職務,嚴重破壞公司代理人制度,因此處罰鍰120萬元新台幣。
除此之外,根據金管會證期局官員也指出,街口投信在今年7月申請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 200億元額度,但透過金檢發現,多位投資人想透過參與證券商向該公司提出申購,但街口投信卻選擇性受理2家證券商客戶的申購,且公司也沒有說明受理申購與否的理由,因此認定街口投信未公平對待投資人的事實,處罰鍰60萬元新台幣。
金管會直指胡亦嘉有3大罪狀
至於胡亦嘉本人的部分,金管會主要則重批有3大違規情事,因此命令街口投信解除董事胡亦嘉的職務。
第1點、胡亦嘉一人實質控制街口投信、街口金科、街口支付3家公司,胡亦嘉明知投信事業規定,卻意圖透過未受金管會監管的街口金科規避保證獲利及快速買回服務的規定。
第2點、胡亦嘉為了讓託付寶服務能在7月20日順利上線,卻未確認公司在5月14日內部簽呈,及7月20日託付寶專案查核報告,發現有涉及保證獲利等多項缺失是否已改善,就主導以公司名義出具託付寶「經該公司內部評估後確認合法合規」承諾書。
第3點、胡亦嘉規避董事會為最高決策單位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範而自行決策,顯見胡遵法意識薄弱,意圖透過三方架構的安排進行脫法行為,規避主管機關監理,嚴重破壞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導致公司治理嚴重失靈,阻礙公司健全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