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新金權政治三部曲:退休財經高官交織成人脈網 陣容「權可敵國」

金融

勞動基金炒股弊案如雪球般越滾越大,除了已經收押的5人之外,最新查出統一投信也同樣捲入弊案,案情延燒將近一個月,其中寶佳集團涉嫌行賄勞動部基金運用局官員更引發軒然大波,經濟民主連合22日邀請台灣學生聯合會與關心高教自主的清大學生議會學生,共同舉行記者會拆穿寶佳新金權政治。

寶佳集團的新金權政治三部曲

事實上,寶佳集團的建築本業,旗下超過70餘家建設公司,推案量幾乎是年年第一名。但寶佳集團挾帶著過去在房地產累積的龐大資金,一路揮軍進入股市,跨足金融以及傳產類股,卻也發展出新金權政治三部曲。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過去的建設公司不法行為,如果要經營金權政治,它的方法通常是行賄政府建管單位、都市計畫單位、營繕工程官員,或是提供政治獻金給地方議員,來換取不法利益。例如,遠雄集團創辦人行賄前營建署長葉世文等案就是如此。

賴中強指出,所謂的寶佳新金權政治三部曲就是,寶佳集團先以好聽的「股東行動主義為名」,公開叫陣要介入上市公司經營權,製造股票炒作題材。以此次勞動基金弊案為例,遠百股價就從每股17.55元炒到24.5元;等到股價炒高之後,再行賄財經官員,將高價股票賣出、倒貨給勞動基金承接,獲利了結;最後勞動基金的鉅額虧損成就寶佳集團的高獲利。

前行政院長、金管會主委等財經官員全是基金會成員

賴中強也說,發展新金權政治的寶佳集團林陳海父子找來經營人脈或妝點門面的人,不再是從事營建單位的官員,而是退休的財經官員以及公股行庫高層,這次涉嫌行賄勞動基金運用局前組長游迺文的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就是一路被前行政院院長陳冲所提拔。

對照唐楚烈所歷經的職務幾乎都與陳冲亦步亦趨。當陳冲任職永豐金控董事長時,唐楚烈則為永豐金控財務運籌事業群總經理;陳冲任行政院副院長時,唐楚烈是合庫證券的董事長;陳冲擔任行政院院長時,唐楚烈則是彰化銀行總經理;甚至當年林陳海也透過合庫的人脈牽線,找上陳冲推薦的唐楚烈,唐因而接任寶佳資產執行長,替寶佳操盤。

陳冲退下公職後則在寶佳的另一個重要基金會「財團法人新世代金融基金會」擔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則是寶佳少東林家宏以及沈臨龍,董事為蔡力行、蔡慶年,執行長是蕭長瑞。

賴中強指出,這些人的經歷居然涵蓋了行政院院長、金管會主委、金管會主任秘書、銀行局局長、銀行局副局長、保險司司長、國庫署署長、行政院財政主計金融處處長、證交所董事長、期交所董事長,「如果說全台推案量第一的寶佳集團是富可敵國,那這樣完整的退休財經官員陣容所交織的長官部屬、學長學弟關係,是不是可以稱為權可敵國?」

台北政經學院契約書內容不公開,啟人疑竇

在寶佳集團身陷勞動基金炒股弊案之餘,寶佳創辦人林陳海在今年5月捐贈30億給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在清大籌設台北政經學院(TSE),原先預計將在110學年度開始招生,如今也被質疑是「外包辦學」。

目前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是由前任促轉會主委黃煌雄擔任董事長,這個基金會有四位「前教育部長」擔任董事,包括黃榮村、曾志朗、吳清基、蔣偉寧,另外,朱雲漢教授、單驥教授等政經學者,以及林陳海長子林家宏也掛名董事。

清大學生議會成員王致凱質疑,林家宏本身是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的董事之一,且在清大加入之前,基金會內部都已經是寶佳集團與黃煌雄邀請的人士,清大校方目前也僅占有基金會一席董事,一旦寶佳積極引導基金會運作,是否會影響院務會議的重要決定,只有一席董事的清大校方是否會防不勝防?

另外,當時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與清大簽署了一份契約,但目前契約書卻只對校務會議成員公開,校方目前以各項理由迴避資訊公開上網,並稱這樣的作法是依法處置。對此,王致凱也質疑,連清大附小在組織規程上都有附件說明,「為什麼台北政經學院卻不需要說明?」

王致凱也指出,目前法律是否有授權國立大學可以將教育責任以契約方式外包辦學、教育部的審查過程是否也背負起責任同樣值得被質疑,台北政經學院幾乎是在《大學法》空白地帶所誕生出來的產物,無論是寶佳還是基金會,為何不自己辦一間頂尖私大,非得要用公立大學的招牌,在法規之中尋找各種縫隙?

王致凱也補充,清華師生已在8日發起聯署,針對寶佳集團與台北政經學院提出可能疑慮,目前有將近300位師生響應,學生也在事後的座談會主張校方應負起劃清界線、資訊公開、落地生根3項責任。截至目前清大校方則回應「寶佳無一人一事干涉清大辦學」。

經濟民主連合、清大學生提4點訴求

針對寶佳集團涉及利用廣大勞保、勞退基金倒貨炒作股票,以及近期寶佳捐助成立台北政經學院,引起高教財團化的質疑。

對此,經濟民主連合及台灣學生聯合會、清大學生議會學生共同提出4點訴求,第1點,根據媒體報導,寶佳集團近年來在證券市場進出,爭取經營權的案例共有18件,到底涉及違法者,只有遠東百貨一件,還是不只?呼籲檢調機關與勞動部、金管會全面徹查寶佳集團這18檔股票的進出買賣。

第2點,啟動索賠,根據公司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此次涉案的寶佳集團,唐楚烈是寶佳資產管理執行長、嘉源投資的董事長,皆為公司法第8條的負責人,勞動部有必要對寶佳集團採取索賠法律行動,維護廣大勞工權益。

第3點是,針對近來企業財團紛紛成立財團法人,主張非營利事業以規避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的旋轉門條款,呼籲立法院應盡速修法,填補漏洞。

最後則是,近年來企業屢屢透過指定用途捐款、產學合作之名,左右大學資源運用及發展方向,已危及大學自主,教育部應連同高教經費不足等問題,與大學師生及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全面檢討,防堵高等教育財團化。

針對清大學生議會質疑台北政經學院契約書內容不公開一事,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董事長黃煌雄表示,根據3月12日通過的「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與國立清華大學合作設立台北政經學院合約書」,絕對可供外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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