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設計影響生活 不如走出快樂腳

書摘

有一群通勤者比誰都開心,而他們能享受移動並不是因為有什麼偏方。他們上班不需要加油,因為他們靠的是自己的雙腳。這些人有人走路,有人跑步,有人騎鐵馬上班──竟然能得到快樂,為什麼人們依然選擇其他選項?

撰文=查爾斯‧蒙哥馬利

乍聽之下有點辛苦,但「雙腳萬能」的通勤族表示,他們感覺日常來回比長時間坐著上班的人輕鬆,同時他們也最常以「好玩」來形容自己的通勤過程。小朋友壓倒性地說比起被車子載到校門口,他們比較想自己找路上學,而城市裡的美國人跟加拿大人也是一樣的心情。問題是,這些城市的設計往往讓走路跟騎車顯得既不舒服又危險。荷蘭的狀況是,道路設計者創造了安全的空間給自行車,而自行車在主觀的喜悅感上贏過開車跟搭車上下班的人,在恐懼、憤怒與哀傷的體驗上少於機動車輛的主被動使用者。即便是在紐約市這種吵雜、壅塞、推擠與危險的路上,上下班時間的自行車騎士也比任何人都樂在其中。

在道路空間屬於所有人的荷蘭,自行車其實絕對是最爽的一個族群。公共運輸系統的乘客則自覺最可憐,這點跟大多數其他地方一致。(圖片來源/時報出版提供)

明明比較慢又比較累,為什麼走路或騎車會比開車來得有滿足感呢?一部分可以用人類的生理結構來解釋。人生來就是要移動的──不是被「搬動」,而是要使用我們的身體去推動自己穿越地景。從基因的流轉去回推,我們的祖先已經步行了400萬年。

人類曾經一天走多少路呢?科羅拉多州立大學的健康與運動科學教授蘿倫.寇登(Loren Cordain)嘗試釐清這項謎題。她比較了久坐的白領族與南非現在仍以狩獵採集度日的坤族(!Kung)布希曼人(Bushman),觀察兩邊的日常能量消耗有什麼不同。在特定區域,坤族的女性仍每天出門採集堅果、莓果與可食的植物根部,至於男性的族人則獵捕蜥蜴、牛羚或任何他們可以在沙漠裡掌握的獵物。

其中坤族女性每天步行大約9公里,男性族人的「里程數」更可以累積到15公里,而且一路上他們往往身上都是「大包小包」。作為對照,美國辦公室勞工的運動量只勉強達到坤族的5分之1。

這個狀況還滿棘手的,主要是「一動不動」之於人體,就等於鏽蝕之於古董車一樣。太久不動,肌肉就會開始萎縮,骨質會疏鬆,血液會混濁,精神會難以專注,本來還好的問題也會變得棘手。一動不動不只是讓人聯想到死亡而已:不動根本就會加速人的死亡。「老是坐著」本身就非常夭壽。

只要我們運動的時候沒有被火燒到、被天氣冷到、沒有被嚇著,生命也沒有受到威脅,那人的演化無疑是朝著愈動愈聰明,愈動愈開心的方向發展。

加州州立大學的教授羅伯.賽爾(Robert Thayer)在幾十名學生身上裝了計步器,然後讓他們正常過日子。如此經過20天之後,就他們的情緒、態度、飲食與快樂程度進行分析。結果這群學生平均每天走9217步─雖然跟坤族族人沒得比,但還是樂勝一般的美國人。光在學生裡面比,路走得多的人會在主觀上感覺自己比較有活力,而且不太有情緒問題。這些人會比較有自信,比較開心,甚至會對自己吃的食物比較滿意。

「我們在此談論的現象不單純是『走得多點,活力滿點』這麼狹隘。我們說的是『走得多點,就快樂一點;不自卑,會更有食欲一點,更會在乎食物是否營養』。」賽爾說。這位心理學家一輩子研究的都是人類的情緒,而一次次的測試都證明了要把人從心情不好的陰影裡拉出來,最好的辦法就是去短短的散個步。「走路、散步,其效果就跟吃藥一樣,而且還是踏出幾步就開始作用的特效藥。」

一如哲學家齊克果(Søren Kierkegaard)所言,沒什麼天大的事情會讓你不能選擇「走開」。幸福真的可以用腳走出來。

騎自行車的道理也一樣,而且自行車還多一個好處是,無論你再怎麼懶,再怎麼慢,你的速度還是會比走路快上3到4倍,但同時你消耗的能量只有步行的4分之1。多台自行車,旅者的移動範圍就可以擴大9到16倍。所以很簡單的道理,人跟自行車合體的移動效率,絕對不是任何單一機器或動物可以比擬。

無論騎自行車騎得再辛苦,好像也沒人因此否定騎車的樂趣。他們只覺得自己無所不能,無拘無束,而且也發現自己變健康了。改騎自行車上班,讓人在第一年裡平均瘦將近6公斤。這些人或許不會都像賈吉那般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但他們確實感覺自己與周遭環境的距離拉近了,而這是在轎車或公車等「鐵包肉」的環境裡所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踩自行車上下班是一趟趟既運動到人的感性、也操練到人的肢體的旅行。

這一切的一切都指向都會區移動的兩個問題。首先,上班族顯然在通勤時都不怎麼快樂,這點在北美城市裡尤其嚴重。再者,或許也是更迫在眉睫的問題,是我們壓倒性地選擇了污染最嚴重、成本最高昂、對環境殺傷力最強的方式在移動。一如我在前一章所討論到的,汽車無論是被塞在車陣裡,還是暢行無阻一路高速呼嘯而過,社區鄰里的社交體系都難逃被摧殘蹂躪的命運。這些車輛正是大部分城市裡霧霾的主要來源,同時車輛的引擎也幾乎可以確定是每人每公里溫室效應氣體排放量的「第一名」,就連噴射客機都沒得比。這種成事不足還敗事有餘的移動方式(既無法讓人快樂又不環保),竟然會在這麼多人心中雀屏中選,實在讓人相當傻眼。但問題是:人在選擇上真的有這麼大的自由?這真的是我們內心所選?

被「設計」了的行為

平均而言,美國每100個通勤或通學者裡,只有5個人搭大眾交通工具,3個人走路,至於騎自行車的只有1個人。如果走路或騎車這麼「爽」,為何選擇的人不多?為什麼保持健康基本的日行一萬步,大部分人完全做不到?為什麼我們會排斥大眾運輸工具呢?

把鏡頭拉到喬治亞州,地點是位於亞特蘭大,像碉堡般的賣場「桃樹中心」(Peachtree Center)。我傻傻跑到賣場裡的美食街,把大家為何不騎車、不走路的問題丟給一位食客──她叫露西。露西那天早上才剛從克雷頓郡(Clayton County)開車走約24公里的高速公路,下交流道之後停進立體停車場,然後走幾十步空橋去坐電梯,最後再追加幾十步抵達她的辦公室。這樣要花多少時間?大約半小時。而這樣的總步數:300左右吧。她對我露出了一個大大的微笑。

「親愛的,亞特蘭大人是不走路的,」露西告訴我:「這裡每個人都開車。原因我也說不上來,大概是我們比較懶吧。」

懶?這種說法其實站不住腳。露西自身的通勤就是證據。不開車,她其實上不了班。2010年發生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克雷頓郡內全數的公車路線都停駛了。手頭一緊,地方政府第一個就拿郊區的公車開刀。這只能說,在人口稀疏的離散城市養公車,對沒錢的「郡庫」來說實在有點奢侈。

所以我們不能把問題的答案推給「懶」。問題的核心在於人類心理與城市設計的交會點。要知道城市設計會影響我們的移動方式,而特定的城市幾何會剝奪我們選擇的權利。說到以設計去干預人類的行為,亞特蘭大著墨之深,少有其他城市能出其右。平均起來,亞特蘭大的成年上班族得每天開將近71公里的車。94%的亞特蘭大人靠車通勤。全美國油錢花費最高的大城市,就是亞特蘭大。在第五章我解釋過,在亞特蘭大,高速公路的路網將人口大力甩向喬治亞州的每一個鄉間─然後讓他們面對「世界級」的塞車而束手無策,只能坐以待「塞」。

而在一份針對超過8000個家庭所做的研究中,喬治亞理工學院的學者在勞倫斯.法蘭克的領軍下,發現他們可以光以人住在何處,來推想這人的「燕瘦環肥」。

法蘭克發現,白人男性若住在靠近亞特蘭大的中城,距離市中心近而非常活絡的區域,那他就比住在像梅伯頓(Mableton)這種地方的「同卵雙生」手足輕上約4.5公斤。因為比起像梅伯頓這種由囊底巷所組成的社區,中城居民可以得到充分的運動的機率高出一倍。

這兩類社區形塑居民移動方式的情形如下:中城在離散主義者染指城市之前,就已經將社區架構定型。在點與點的相對距離、也就是幾何設計上,中城有著「路面電車社區」特有的方便性,這點並不因路面電車在一九四九年停駛而有所改變。住房、商辦與零售店面在柵狀的街道中聚在一起。無論你渴望的是一品脫的鮮奶、一杯悶酒、還是一台可以轉乘到市區的巴士,你的綠洲跟你都只有幾個街區的距離。任何人需要任何商品、任何服務,或者想要去搭不算四通八達的亞特蘭大地鐵系統MARTA,都可以舒舒服服地走到,所以一堆人都用走的。

但到了像梅伯頓這樣的郊區,我們看到的是住宅區超級大,路超級寬而且超級繞,然後商家普遍集中在遠得要命而且被停車位團團包圍的購物廣場裡。每10位亞特蘭大人,就有6個人跟法蘭克說他們走不到附近的商店、服務業或公車站,因為這三類東西絕不會一起出現。這有一部分得歸咎於道路的相對位置:法蘭克的團隊發現郊區的囊底巷或許有其用意,但卻造就了一個「反效果」十足的行為體系。

郊區的設計是想要在一定的面積裡,塞進最大數量的囊底巷,結果就是產生了樹狀的道路體系,而樹狀的路網會讓車流集中在少數幾條幹道上。在這樣的體系裡,每個目的地之間的距離遠如「牛郎與織女」,點與點間不再有最直接的路徑。但移動的相連性則是一翻兩瞪眼:路網的縱橫交叉多,走路的人就多;井水不犯河水的獨立囊底巷多,開車的人就多。

誰想走?很好走?

消費者一旦陷入華盛頓特區近郊某「購物園區」的環境中(上圖),那他們就會連花個兩分鐘從一家賣場走到另一家賣場都不願意;但在多倫多楊格街某傳統市場環境裡(下圖),居民樂於走六到八分鐘去買東西。(圖片來源/時報出版提供)

你可能會懷疑這些研究是不是只凸顯出城市有能力按偏好去篩選居民:也許曼哈頓人走路是因為他們愛走、而亞特蘭大的大坪數郊區跟加拿大的量販園區會有人開車去「朝聖」,是因為他們偏好私家車的空調享受與載物空間。換句話說,我們不能因為城市設計跟移動方式有連動關係,就說它們之間一定存在因果關系。

這種看法不是全對,但倒也不是全錯。人確實會篩選城市。比方說像在亞特蘭大,蓋瑞就發現人若說自己偏好住在「得以車代步」的社區裡,那他們還真的去哪兒都開車,即便他們並沒有住在這樣的社區裡。同樣不令人意外的是,人若說自己喜歡或是住在熱鬧的步行社區裡,那他們去哪都會盡量步行,減少開車。但郊區倒是住滿了「言行不一」的居民,跟我之前在韋斯頓牧場遇到的青少年持一樣的論調,也是說他們希望食衣住行可以盡量走路,但不可得。在亞特蘭大以車子為主要交通工具的社區裡,居民中有將近三分之一表示,希望能住在「走路才是王道」的鄰里,但他們大部分人真的是生不逢時,因為亞特蘭大已經快半世紀沒蓋過這樣的社區了。

隨著亞特蘭大在建築哲學上改弦易轍,居民也確實改變了他們的移動方式。證據就躺在市中心北邊約5公里處、高速公路交流道「麻花捲」的邊邊,那兒約16萬8000坪的煉鋼廠舊址,被重新開發成密集的商辦、公寓、店家、小公園與戲院。雖然被叫作「亞特蘭提克車站」(Atlantic Station)的這個地方,有大部分面積位處於共3層的地下停車場上面,但從2005年起遷入的居民,在開車的里程數上卻少了3分之1,改為走路,主要是他們的目的地都突然有人行道可以輕鬆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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