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開工民團拜年 為兩岸監督條例請命

立法院

立法院於2月2日開始進行第三會期報到,經濟民主連合(經民連)也於一早在群賢樓外「拜年」,呼籲立法院在第三會期盡速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在上個會期,行政院曾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列為優先法案,但至今仍躺在立法院。

民進黨在太陽花之後應負起責任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起因是三年前3月18日國民黨立法委員張慶忠以30秒的時間通過服貿協議,引發民眾不滿,當晚衝進立法院,開始長達20幾日佔領立法院的行動。如今太陽花學運將滿3年,當年退場時朝野所共同承諾的「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先立法再審查」等訴求,在民進黨再度執政、成為立法院多數之後,進度仍停滯不前。

經民連發言人簡年佑表示,「新的一年到來,國會進入第三會期,民進黨完全執政也快滿一年,監督條例不能再等,我們要求本會期完成『對中協議監督條例』三讀。」經民連也呼籲,「我們不希望看到在318運動浪潮中贏得政權的民進黨政府,背棄318運動的訴求。」

趁美中台喘息時盡速立法

2017年下半年被視為是監督條例的最後死限,到時中國將召開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待黨內政治勢力整頓完畢之後,就有可能再次與台灣進行談判。簡年佑指出,目前是美中台的喘息期,川普上台之後,美中之間的角力仍在試探,尚不會有什麼大動作,此時制定監督條例,中國雖會有反彈的聲音,但習進平正在完成十九大的權力布局之後,才有可能開啟台海雙邊談判,所以正是台灣的喘息空間。

「趁這半年,台灣儘速制定一部完善的『監督條例』,因應未來可能的各種談判與變局,鞏固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否則當中國逼迫台灣上談判桌時,很可能草草通過一部向現實妥協『不監督條例』。」經民連呼籲監督條例不要倉促地再如張慶忠式的30秒審查,應該要諮詢民間意見,落實公民參與。

監督兩岸協議一波三折

去年公投法修正掀起一波討論,除了領土變更是否納入公投之外,「政治談判」是否需要強制公投也是重要的爭執焦點,民團認為民進黨應該堅持台灣主權、民主自決、公民投票的信念,讓政治談判強制公投。當時民進黨團就表示,政治談判的規定可以留到監督條例再來處理,但是監督條例在過去連續兩個會期都沒有排案審查,只聞樓梯響而不見蹤影。

目前監督條例有5個版本,都交由內政委員會審查,重點包括「協議的備查與審查程序」、「衝擊評估與因應機制」、「政治談判與公民投票」、「雙方主體定位」、「公民參與機制」、「是否溯及既往」。經民連希望可以召開公聽會,嚴格審查內容,以便在中國2018年可能重啟談判,具有國內法制化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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