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農曆除夕當天,台鐵產業工會發起「依法休假」的活動,至農曆初三有4天的國定假日期間,工會宣稱約有500人響應。
行政院早在1月30日就表示支持台鐵和交通部的立場,而台鐵已在2月3日寄出約370份曠職處分書,創下台鐵史上最大規模的懲處記錄,台鐵員工有三天申訴的時間,最快16日就會召開考懲會,最重有可能免職。產業工會9日將上凱道抗議。
日夜休輪班制存在已久
自1989年開始就透過勞資雙方協商達成現行的排班方式,實施至今;儘管台灣的工時不斷下修,也沒有改變。目前,台鐵有7成的員工是採用「日夜休」的輪班制度,意思是一天值日班,一天值夜班,一天休假,每班12小時,服務每日約65萬人次的乘客。
實際上來看,日班上班時間是上午8點到晚上8點,休息24小時後,再輪夜班晚上8點到早上8點;夜班結束到隔日的日班則是休息日,其實與日夜班之間的休息沒有差別。這次「依法休假」的台鐵站務員中,在今年過年4天國定假日期間,依法休假者平均休了1至2天,但依照台鐵內規,曠職兩天者將記一支大過,4天者將免職。
想想大部分人的工作時間,休息日的時間嚴格來說從前一日下班後到休息日之後的上班前,遠遠超過24小時,而且有「完整」一天的時間可以運用,台鐵的輪班制,使大多數的員工每天都必須出現在車站,而一班12小時的工作量,經常使運務人員睡眠不足、精神疲弱,不管對列車上的工作人員、運務段的維修人員,甚至是火車上的旅客都將造成安全上的疑慮。
國定假日到底能不能休
台鐵強調,台鐵員工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相關勞動條件依《勞基法》規定,而勞資在1989年協商約定輪班方式且國定假日可挪移,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也表示,在鐵路特考招生簡章中,也有註明「站務行政管理、行車運轉業務…,除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人員外,現場工作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報考之前就應該知道台鐵的工作方式。
針對交通部的回應,產業工會也出具台北市勞動局的公文,指出「國定假日須經員工同意才可挪移,須員工同意才能出勤」,既然台鐵員工並沒有同意挪移,那麼就可依法休假,台鐵祭出曠職處分,甚至以此為考績標準,是違法濫權。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也曾表示,勞基法已保障國定假日可合法休息,不應該僅以招考簡章或近30年前的勞資協商結論來直接約束所有員工在國定假日是否排班。
早就醞釀依法休假
8月成立的台鐵產業工會本來預計在中秋節就要發動「依法休假」,但當時台鐵表示將召開工時協商會議,產業工會才暫緩當時的行動,但一直到11月進行四次協商之後確認破局。從去年9月到今年農曆春節,產業工會的訴求直指輪班制的缺陷;雖然台鐵已經在這兩年增聘379名員工,也積極向人事行政總處爭取2000多個員額來補充人力,但類似的回應在每次工會陳情之後已經聽過不下數次,人力不知道能不能補齊,增補的進度總是緩不濟急。
大眾交通運輸集體休假或罷工也不是第一次,就以台鐵來說,2003年9月11日,台鐵員工以中秋節為合法國定假日為由,召開會員大會,以「反對公司化、民營化」為訴求,決議將在2004年春節進行罷工,時任交通部長林陵三親自出面溝通。雖然訴求與勞權無關,但顯然同樣在當時執政的民進黨政府相當注重罷工後果,積極做出回應。
與最近一次華航罷工相比,華航去年6月的罷工影響近300個旅遊團,超過5000人;而今年從除夕至初二,台鐵共開出超過2700班次,疏運近200萬人次,經過二線人員、替代役調度,沒有任何一個班次受休假影響,並沒有影響乘客的乘車權益,但政院、交通部與台鐵竟站在同一立場,譴責依法休假的台鐵員工,一反去年支持華航罷工的態度。
產業工會認為台鐵局的懲處是濫權處罰,欲向勞動部申訴不當裁決、打壓工會決議,而在前勞動部長郭芳煜下台前,都還未曾和交通部協調、討論,台鐵員工依法休假一事恐怕會成為新任勞動部長林美珠的燙手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