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基金案,8日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證交法等罪,起訴前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長游迺文等12人,並建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勞動基金運局則是召開考績會,對外宣布除了游迺文記二大過免職之外,負責督導的勞金局長蔡豐清也遭撤換,轉任參事職,預計農曆年後生效;在此之前局長一職將由勞動部次長林三貴暫代。
勞金局局長遭到撤換,勞動部次長林三貴暫代
台北地檢署趕在農曆年節前,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勞動基金炒作遠百案的被告游迺文、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投資主管邱裕元、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復華投信基金經理人劉建賢、統一投信資深副總闕志昌、統一投信基金經理人孫民承、群益投信資產管理部專業副總經理謝志英等人;同時宣告沒收游迺文及寶佳資產、嘉源投資的不法所得,合計2.75億餘元。
檢廉是在去年11月偵辦勞動基金炒作遠百案,查出游迺文疑似收賄與勾串投信業者委託下單炒股,遭法院裁定收押,弊案暴風圈隨後更是擴大到寶佳資產、復華投信、統一投信以及群益投信等。
針對北檢偵辦勞動部勞動基金炒股案,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安邦8日表示,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已對游迺文記兩大過免職,且游未來也不可能再任公務員,另外督導的勞金局局長蔡豐清也將降調轉任參事,勞金局副局長蔡衷淳也將送考績會懲處。
勞金局將向3家投信求償
此外,勞動部也表示,將依法追償勞動基金損失。王安邦說,勞動部目前正陸續收回涉案經理人的委託帳戶,轉為自營或委託其他投信代操,等到回收告一段落後,將依照委託投資契約,針對遠百的投資損失向復華、統一及群益投信請求損害賠償。
至於對於涉案投信業者的懲罰,勞動部也說,由於勞動基金對於國內委託帳戶有提存履約保證金的作法,對於涉案遭起訴的投信依委託投資契約等相關規定,得沒收履約保證金、終止契約、請求連帶損害賠償等。
因此,王安邦指出,復華、統一和群益等3家投信將在5年內不能參與委託招標案且沒收涉案帳戶履約保證金,目前復華、統一、群益投信向勞動基金運用局所提存的履約保證金金額分別為1.3億元、0.9億元、0.5億元,總計提存的履約保證金金額為2.7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