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個公司打電話來聯絡,想要參與好人運動。這讓我十分感謝。
我想如果有公司要用年度計畫的方式來參與好人會館的行動,這的確對於經常處於備災、救急的不確定狀況的好人運動有相當的幫助。
吃鳳梨能參考福米銀行經驗
一般公司在支持某個活動時,通常在年初就希望這活動能夠有明確的計畫、甚至時程,甚至更希望有明確的經費規模與目標。
只是這些都讓我十分為難,因為好人會館並非企劃活動公司,也非公關顧問公司。大抵只有目標與框架,助農的應變與市場的敏感、入場的判斷、以及高度行動力有關。災難的應變更是這樣,無法計畫生廠,或者目標導向、企劃展開。
但是卻有預先整合、聯絡的必要。
因此在與台北通化街聖靈宮的合作經驗下,發展出了備災的福米銀行。
每次災害發生、急症期、復災、災後復原所需的資源有所不同。但米卻是共同可以救急、可以減少現金流出的必要資源。
因此,米很重要。
但是米不能存放。災難又不是固定在稻米大出,價錢低迷時發生。
因此冬季米熟遇到雨季,大家並沒有特別的方法可以一魚兩吃。既助農、又備災。
那年,適巧沒有颱風。
事先備妥的備災物資,一些可以存放,米卻有過期長蟲的壓力與危機。
企業動員吃即期備災米
為了保存難得的物資,好人會館開始發動大家當義工,幫忙把即將過期的米吃進肚子。用大家的肚子當不插電冰箱、當免費倉庫。將米換成現金存放起來。
由於備災米量很大,因此需要公司動員。這些沒有災害卻要負責把米吃掉的人,有了任務。
這件事情很有趣。
第一是把願意幫忙的人串連起來了。
第二是這些人某種程度成了台灣自有糧食的基本部隊。他們必須放棄選擇權,至少要在米過期以前把它吃掉。
本來隨意可以吃西餐、吃麥當勞的人,因為備災的誠意。至少要認真把十幾噸的米吃掉。
同時在災難發生時,將等值的米或錢捐出來。
在公司的內部變成了一項可計劃、可以分配助人行動。
公司先拿出一筆錢買米。米卻先請員工帶回家吃掉,遇到災害時要還回來。
公司可以計畫,可以先支出。可以號召公司同仁共同參噢,可以組織同仁,這有太多好處。
購米的時機也可以調整成稻米收割期進場購買,讓米價得到幫忙。
這個公司的同仁,明天要向他的主管報告這個負責的事情。
對還沒成家,沒有煮飯的年輕人,要弄懂逢低承購,又要煮飯、吃飯。真是不容易。
因此把它寫出來,讓大家一起參考,也歡迎大家幫忙把這份文件傳給公司企業。
「瘋鳳梨」不該是曇花一現
去年疫情紓困,從1月底到6月,我們把上期的備災米用掉了。今年初,大家可以想想。一起來準備。
現在大家熱心想幫忙鳳梨,但經常曇花一現。
利用寶島自產的米,和助人救災的善意,能串連起一股特別的社會力量。
風吹花,花就散了。但是把花串起來,風吹花就不會散。
這是世尊講的故事。
米在台灣有這樣的功能。
好人會館如果賣鳳梨,也會是這樣做。
公司出錢買,但是吃的人要還。災難發生時將等值的鳳梨錢換成米。
出錢;吃掉。少的一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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