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創新條例爭議》經民連憂技術外流再點名清大 賴中強:新竹清華是中共重點統戰對象

教育議題

攸關大學首個「沙盒實驗」的「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下稱產學創新條例),儘管法案上周立法院已進行黨團協商即將三讀,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學生聯合會今(11)日仍召開記者會呼籲執政黨,台灣高等教育一直是中共挖角人才、竊取營業秘密與統戰的重點工作對象,產學創新條例應設防堵技術外流的機制。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律師賴中強更直指,「清華大學就是理工科的黃埔軍校,就是中共重點統戰的對象」且破口早就出現,若清大辦理半導體學院,又沒有防人才外流的機制,難保技術不會外流到北京清華大學,服務校辦企業紫光集團。

清華大學遭指是理工科的黃埔軍校

日前,經民連才揭露,產學創新條例還沒立法,清華大學卻已經在校務會議通過設立半導體學院,更載明「依政府通過之法規辦理計畫書必要之修正」,今日更點名清華大學是中共科技統戰的重點對象。

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表示,近年中共透過鳳山陸軍軍官學校與廣州黃埔軍校的校友淵源,舉辦「中山黃埔兩岸論壇」,利用黃埔退將高喊「和平統一」,倡言「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同樣的與對岸同名並有歷史聯繫的「清華大學」,就成為中共科技統戰的重點對象。

許冠澤說明,北京清華大學、新竹清華大學,及廈門市政府共同建立「清華海峽研究學院」,官網毫不避諱說明,「清華海峽研究院依託兩岸清華大學技術、人才,充分發揮三方優勢,服務於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和『一帶一路』核心區建設,打造創新創業生態圈,積極支援福建省及廈門市快速發展,促進海峽兩岸融合…」顯見這個經過北京清華大學黨委書記批准的清華海峽研究學院,所標舉的科技創新、高技術產業化和人才培養都只是表面手段,本質就是要服務於政治目的。

2015年清華海峽研究院在廈門揭牌,北京清華大學黨委書記陳旭、福建省、廈門市委書記王蒙徽、廈門市長裴金佳與新竹清華大學校友會副理事長蔡能賢出席。(圖片來源/北京清華大學官網)

此外,2019年開始由清華大學校友總會舉辦的三創大賽增設「海峽賽區」將台灣、福建納入,該活動雖標舉為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的校友及師生提供交流、融資與成長的舞台,但14個評審卻清一色是中國企業與中國私募基金,中國企業挖角台灣人才之目的昭然若揭。

紫光曾想合併聯發科,台差點被排除在美信任圈

經民連研究員江旻諺質疑,自2015年開始,中國動作頻頻,2015年馬英九執政時期,北京清華大學校辦企業清華紫光不但高調宣稱要收購台灣三大封測廠矽品、力成與南茂,還公開要求台灣政府開放中資收購台灣IC設計業,紫光集團董事長趙偉國更公開表示有意促成旗下企業與台灣IC設計龍頭聯發科合併,聯發科董事長還大力贊成,要不是當時的學者極力阻止,今天我們還能夠跟美國站在一起,抵禦來自中國的威脅嗎?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北京清華大學也成立了中國版的半導體學院,遵循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指示,以「服務國家為最高要求」,江旻諺認為,「兩岸清華一家親」已是現在進行式,台灣不應該容許半導體產業的關鍵技術因半導體學院兩岸交流而被中國竊取。

對此,清大發聲明駁斥,兩岸交流皆依法行事,今年4月北京清華大學成立半導體學院與清大未來設立半導體會,研發成果就會外流,更是邏輯不通,籲停止臆測攻擊。

潘文忠認足以避免技術外流,賴中強無法信服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3月22日初審通過產學創新條例,全案53條法律,2條保留黨團協商,上週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提出多條臨時動議,關於避免技術外流機制的部分,教育部長潘文忠認為,本條例並沒有排除國安法、營業秘密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適用,產學創新條例不必贅述,避免技術外流機制的理由。

但賴中強認為,研究學院結合大學與企業,由企業提供關鍵技術,給大學進行進一步的產學研發與人才培育,而大學的本質與企業不同,大學的環境是一個開放性的,企業對於秘密、機密都有嚴格的管制,如出入必須刷卡,調取資料要有一定的權限,此外,企業要保護關鍵的營業祕密是透過與員工之間契約約定來建立保密與競業禁止義務,而研究學院的師生與企業間缺乏法律關係。

即便在初審時附帶決議通過研究學院不得與中資企業合作,但仍無法律效力,賴中強直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規定中資來台投資要經主管許可,但並沒有規定中資與大學合作也要。

他憂心,中國想透過併購或滲透產學合作來挖取台灣寶貴技術知識的壓力一直都在,但按目前條例成立的半導體學院,從清華來看,技術可能外流中國,寒暑假有三創大賽,把技術帶到中國,讓中國來當評審,台灣還能在美國的信任圈內嗎?

賴中強說,產學創新合作條例的目的在於扶植台灣的產業國家隊,應該該把防堵技術外流的機制做好,盼執政黨能多加思考,若最終仍三讀通過,他覺得清大半導體學院會有相當大的風險,應該要設法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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