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於去年9月率先開始從中投、欣裕台公司著手調查、舉辦聽證會之後,在半年內迅速公布結果,確認兩間公司都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且為不當黨產,所有股權及直接投資的事業都必須移轉為國有。針對黨產會的行政處分,北高行與最高行都裁決了國民黨所提出的停止執行申請,也就是大家所稱的「黨產會四連敗」,令人質疑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只有國民黨能申請成功的停止執行
針對黨產會做出的行政處分,國民黨都提出行政訴訟,包括之前所凍結的永豐銀帳戶資金、台銀支票共約8.1億元,中投、欣裕台公司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與不當黨產,但目前幾乎都被裁決「停止執行」。
依照行政訴訟法,如果行政處分可能造成權利侵害,可以聲請停止執行,其實無關訴訟本案的勝敗,用四連敗來形容黨產會未必精確,卻也成為輿論的標的。
即便「停止執行」無關成敗,但在我國行政法院中聲請「停止執行」而能獲得法院同意的案件可說是屈指可數。黨產會訴訟代理人高涌誠經常舉這個例子:曾經,大埔張藥房也聲請停止徵收,但法院卻駁回聲請,理由是縱使發生居住、財產權益及精神的損害,並不是金錢難以賠償,也不是難以回復,所以拒絕停止執行。
農民唯一可以棲息的家屋被認定可透過金錢賠償而不予停止拆除,但國民黨員工因不能支領薪資所可能受到的金錢損失卻被認為難以回復。最高行的裁定書中寫著,「國民黨因資金遭凍結,面臨無法支付員工薪資而遭勞動主管查處的窘境……也對所屬員工的損害有『難以回復』之情形。」
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解釋,過去法院決定是否停止執行都是以是否能以金錢賠償為一個重要的判準,但一旦遇到國民黨的「錢」,卻都變成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失。高涌誠也說,「即便最後黨產會、國家輸了,國庫的錢也比國民黨還要多,哪有什麼不能賠償、不能回復的部分?」
行政法院法官變成國民黨律師?
引起法界人士熱議的是去年底最高行駁回黨產會抗告的主文,因為法院裁定停止凍結黨產會所查到的支票和帳戶,黨產會不服而提起抗告,被駁回的理由這麼寫,「……必須解僱數百名員工等事實,經媒體累日大量報導,已屬無庸舉證而為法院知悉之事實。」
高涌誠表示,「為什麼法院可以因為媒體報導就不要求國民黨舉證?什麼時候媒體報導變成法庭上重要的證據?」「停止執行」成功的案件已經是少之又少,而最近的裁定又似乎與「護產」有關,高涌誠認為北高行與最高行恐怕對於「轉型正義」缺少充分的認知。
轉型正義不只是黨產會
「我們長久以來對於歷史都不重視。」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科法所副教授廖欽福表示,缺乏歷史的法學教育,使得執法人員也缺乏歷史感。「我最近在研究婦聯會,問學生要不要研究黨產,學生多半覺得這個研究主題好像是一個不好的標籤,就連法學界其實也很少人在研究黨產。」
轉型正義不外乎找出真相、追究責任、尋求和解。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說,「當法官把黨產的追討當做一種政治清算,不想碰真相,又覺得正義的平反是一種政治干涉,那就無法達成和解。」面對所謂的「四連敗」,顧立雄雖覺得挫折,但他表示自己最近在翻德國黨產會的結案報告,發現德國統一社會黨(SED)過去也是在每個案件都抗告。
行政法院的護產判決,也讓人開始討論法院內的轉型正義,甚至是人事除垢,對威權時期的執法人員進行清查,不過時間是轉型正義的敵人,顧立雄和高涌誠都認為台灣已經過了人事除垢的黃金時間。廖欽福說,「最重要的還是從教育著手,否則我們還是只會教出判決書寫得很漂亮、但無助於民主政治推行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