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為國爭光、退役前途無光!林義傑推運動專法 促政府保障選手權益

政治

台灣選手在2020東京奧運,抱回的獎牌數創新高,引發外界關注後續的體育改革、成立專法。超馬好手林義傑今(11)發起體育改革國是論壇,邀集朝野立委、企業家、退役國手共聚一堂,希望透過民間力量,影響政府對體育改革方向,儘速訂立體育專法。

林義傑從賽道退役後,成立自己品牌、關注體育改革,時常與政治人物接觸談體育專法理念。東奧期間,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特地邀他一討看比賽、談體改。林義傑今致詞表示,他發起論壇最重要兩個方向,第一、是推動體育專法,讓體育法制化,保障選手教練;第二、盼政府成立運動發展部,專責處理體育和運動。

林義傑說,日本對於選手的勞動關係有明確法源,我國則只有行政辦法處理。日本有《運動振興法》讓企業認養體育專才,集團內成立游泳隊、體操隊,政府把培育責任讓企業承擔,選手成為企業一份子,又能訓練選手,又有勞動法規保護。

美、日、韓都有嚴謹法規保障選手權益

「美國完全不同,他們以體育教育為主體。」林義傑說,但是運動教育過程中會有契約關係,台灣主要培訓的協會跟選手沒有契約關係。而且美國把大量預算投入體育教育,讓人民喜歡運動、觀賞運動,體育事業變運動產業,產業壯大,選手就有代言收入、企業廣告,還能回歸到選手是因為喜歡從事該項運動而運動,不是為了奪牌。

至於韓國部分,林義傑說,他們政府規定大企業要成立球隊,帶有免稅誘因。儘管台灣也有500人以上企業要僱用體育專業人員,但僅僅是規定,也沒有誘因,企業沒心經營,才會連選手的保險都是臨時工的概念,很多世大運、亞運國手,拚了20年退休後發現自己沒有勞保、沒有國民年金、沒有第二專長,只能當臨時工或粗工。

選手風光拿金牌回來,但是國家對於他們退役後的保障不夠完善,成了培訓國手最大隱憂。(攝影/趙世勳)

立委促修《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卡在稅額?

民眾黨立委高虹安指出,過去立法院不管審什麼法案,一定會有正反面衝突。但是上會期教育文化委員會處理到《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時,一片祥和。朝野立委都要推動條例,修法明訂給地方政府或企業成立球隊、運動隊伍,有免稅額250%抵減,但是財政部對於稅基減損有意見。

高虹安表示,儘管因此減少稅收,但是《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帶動的是全體人民對運動賽事的熱度,帶動運動產業發展。下個會期、9月將開議,她回到立法院,希望在東京奧運好成績加持下,財政部能放行處理這個條例,「我相信好消息應該快到了」。

前跆拳道國手陳詩欣表示,運動員一直是金字塔概念,頂端會不斷淘汰選手,她從2004年拿到雅典奧運跆拳道金牌,退役後曾從事教職,陳詩欣說,她問過很多選手,大家都希望有第二專長,或是用他們在場上的特質,退役後仍繼續在體育產業或跨領域發揮,但目前沒有法規制度讓他們朝其他方向發揮。

東京奧運結束,國內面臨到對運動選手的照顧、權益問題,朝野立委、前國手、企業家齊聚一堂討體改發展。(攝影/趙世勳)

選手怕沒錢、受傷、退休沒工作,蔣萬安:看不到政府角色

對此,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感慨提到,他自己跟運動選手接觸,他們最擔心三件事,一是未來賺的錢不夠多、二怕受傷沒好,最後就是怕退役後找不到工作,但看不到政府角色介入。

蔣萬安說,東奧期間有個調查,如果家裡孩子、家人要當職業選手,極大部分人都反對,因為台灣運動環境對運動選手不友善,長久觀念都認為職業選手是經濟不好家庭翻身途徑。且培訓過程中止專注運動訓練但忽略第二專長、課業。

蔣萬安表示,傳統觀念運動選手,投入時間專注訓練,退役之後理所當然回饋學校當老師、教練。但是如果國家從制度面培養選手,讓他們在課業、語言專長不要偏廢,退役後不會只有單一出路,也能有正向循環,且連動的是國內運動產業發展,產業發展帶動運動選手出路更多元,他們可以擔任推廣、行銷運動產業的職業。

專法部分,蔣萬安說,很多專家學者提出意見,2016年里約奧運戴資穎球鞋爭議,讓他開始關注這一塊,希望專法有制度性權益保障,例如勞工有勞基法保障、公務員也有法律保護,他認為選手也應該要有專法維護權益,待立法院開議後,他也會努力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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