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掀起「馬王政爭」滔天巨浪的前總統馬英九今天終於遭到北檢起訴。
馬英九的官司自卸任以來一直是政壇上備受關注的焦點,究竟各案起訴、不起訴,各界都有不同推測,但在教唆洩密案上外界普遍認為情況不樂觀,而今天北檢偵結已確認起訴馬英九。
這起案件的初始,就是國民黨內的「九月政爭」、「馬王政爭」。但從一場政治鬥爭演變成一大串官司,劇情急轉直下,也許很多人根本還沒搞懂那一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那一晚,開始了馬英九的官司人生
起因是特偵組懷疑柯建銘可能涉及前高院法官陳榮和收賄案,及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關說假釋案,而對柯建銘進行長達近3年的監聽,卻意外聽到柯建銘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對話。時任檢察總長的黃世銘在獲得此份譯文後,冒著康芮颱風來襲的周六夜晚,月黑風高中奔波求見當時貴為總統的馬英九,同時報告此案,交付通話譯文與相關證詞,並告知將在9月6日召開記者會,也表示馬英九在整起監聽及6日的記者會前是「完全知情」的。
「馬王政爭」就在2013年9月6日這天拉開序幕,特偵組召開記者會認定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王金平等人涉嫌替柯建銘關說。
「他跟我說OK了」
由於當時柯建銘涉及全民電通背信案,而更一審案承審法官林秀濤被外界視為是當時法務部長曾勇夫的人馬,王金平在與柯建銘的電話中說「他跟我說OK了」,表示曾勇夫答應會幫忙處理。這一段意外錄到的對話,讓特偵組認定曾勇夫、王金平及柯建銘涉嫌司法關說。
「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
特偵組先認定王金平涉嫌關說,兩天後,馬英九在前副總統吳敦義及前行政院長江宜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並以「台灣民主法治恥辱的一天」痛斥王金平「侵犯司法獨立」,並質問:「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
隔天,江宜樺受訪時也力挺馬英九的說法,並認為不論王金平是否仍擔任立法院長,其公正性、政治信任都將受到質疑。
沒有要求不要上訴並非關說
6日早上剛好飛往馬來西亞,低調參加女兒婚禮的王金平在10日晚間返台。面對前兩天馬英九與江宜樺的連續攻擊,王金平當場就在桃園機場召開記者會,表明其僅在電話中提醒曾勇夫要依法處理,不要有濫權上訴的情況。他並預言,黨的分裂崩解將開始國民黨不可收拾的頹勢。
撤銷王金平黨籍大鬥法
11日國民黨立即召開考紀會討論王金平黨籍案,身兼黨主席的馬英九,更罕見地在考紀會召開前夕公開喊話,聲明王金平已不適任立法院院長,要求撤銷他的黨籍。最後考紀會一致決議撤銷王金平黨籍。
當然王金平也不是省油的燈,他隨即展開一連串反撃,訴諸法律「 保全」他的黨籍,也暫時保住了他的不分區立委及立法院長身分。幾經訴訟,國民黨敗訴,最後由當時的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2015年2月宣布停止訴訟,確認王金平仍保有黨籍。
扳不倒王金平反而搞垮國民黨
9月28日,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揭發監聽國會事件,發現特偵組曾監聽國會總機,可監聽所有使用該總機撥出電話的立委,特偵組立刻出面否認監聽國會,但慘遭記者當場揭穿特偵組說謊。檢察總長黃世銘只好召開記者會承認監聽國會,但說這只是一個失誤,並向社會大眾致歉。
朝野立委痛批黃世銘與特偵組違法濫權,而黃世銘因對外洩露監聽及偵辦內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及「公務員保密責任」,被高等法院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合併判刑1年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5萬元定讞。
這幾位主角如今安在?
喧騰一時的「馬王政爭」結束後,這幾位擔任要角的政治人物如今安在?馬英九不僅聲望跌至谷底,而且深陷洩密案泥淖。王金平雖然看似贏得戰役保住國民黨籍,卻失去坐了16年的立院龍頭寶座,變成菜鳥立委從頭來過。沒辦法回到台大政治系任教的江宜樺,則選擇遠走香港,返台後,是否借長風基金會重返政壇目前還未可知。
至於原本在司法界地位崇高的黃世銘,則因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洩密罪判遭判刑,一生聲譽毀於一旦。而當初負責撰寫馬英九記者會聲明稿的羅智強則成眾矢之的,辭去總統府副秘書長後轉任政論節目主持人結果以收視不佳收場,至今一直沒有表現機會。「事主」柯建銘,則繼續扮演他萬年總召的身分,在立法院內依然舉足輕重。
被起訴之後,馬英九可能的刑責?
法界人士看完馬英九起訴書後分析,馬英九被以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個資法、教唆罪及公務員洩密罪起訴,他雖全盤否認,但起訴書寫得很清楚,就事實根據基礎很扎實,應該無法脫罪,但以黃世銘的量刑標準來看,「應該也不至於坐牢,頂多就是罰錢了事。」
違反通保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法定刑期是三年以下。而公務員洩密罪,是依刑法瀆職罪章第一三二條第一及第二項規定:「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修正前的個資法,刑期最多只有二年。至於刑法第二十九條的教唆罪刑,則依其所教唆之罪與罰而定。最後可能用法條競合從一重來論,刑期落在二個月到三年之間,屬於輕罪,應可易科罰金。
法界人士表示,這個案子馬英九在政治上不會認罪,法律上除非以總統的高度來苛責才可能坐牢,但實際上機會不大,應該二審就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