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公布國內新增9例COVID-19確定病例,均為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無新增死亡。
關於昨(10)日瘋傳的指揮官陳時中脫罩歡唱影片,陳時中表示,時間點為去年6月15日,自己參加活動,主持人若要求唱歌一向來者不拒,但都有遵守防疫規定。
他說明,那裡不是所謂的招待所是餐廳,也不在萬華跟大同區,而當下那個場合,除了邀請他的朋友外,其他人都是第一次見面也不認識。
陳時中說,當時是他在旁邊有另一個聚會,結果半路被攔截說有人在過生日,希望他去講一兩句祝福的話,就是這樣的情形。
有記者提問,從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到陳時中接連被爆出爭議是否懷疑是政治鬥爭,陳時中回應,「都依稀有這樣的感覺啦,但我想說沒有這樣的證據,我並不能做這樣的指控」。
新增9例境外移入,6人突破性感染
指揮官陳時中說明,今日新增9例境外移入個案,為4例男性、5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30多歲,分別自菲律賓(3例,案16568、16573、16574)、比利時(案16569)、波蘭(案16570)、美國(案16571)、新加坡(案16572)、巴基斯坦(案16575)、蒙古(案16576)入境,入境日介於今(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詳如新聞稿附件。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當中6人為疫苗突破性感染,第一位接種過2劑科興疫苗,第三位接種BNT,第四位接種AZ又接種嬌生,這個接種組合是感染者中首例,CT值較低18.7後續還會進行基因定序了解病毒株,第五位為接種高端,是高端疫苗突破性感染首例,無症狀在機場採檢確診,先前的印尼看護工案例後來研判是舊案,於5月下旬被感染,所以不列為突破性感染;第八位接種中國製康希諾疫苗,與嬌生一樣只要接種一劑就算完整接種,但該疫苗至今尚未被WHO認可,第九例為接種兩劑國藥疫苗。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自110年11月11日起開放移工專案引進,第一階段採全部集中檢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表示,鑒於國內疫情已較為穩定,為兼顧產業及照顧人力需求,自今(2021)年11月11日起,在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之前提下,同意開放移工專案引進。移工入境前須PCR檢測及登機前72小時一人一室隔離,入境於機場採深喉唾液及PCR檢測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14日,檢疫期滿前再次PCR檢測,並於勞動部指定地點銜接自主管康管理7日,相關說明如下:
一、境外防疫措施:
(一)來源國政府應落實審認國外仲介公司防疫計畫:
計畫內容包括海外移工訓練機構之訓練人數及住宿人數減半、移工登機前一人一室隔離處所等,並事先經來源國政府審查核定後出具證明,再由我國駐外館處於受理申請入境簽證時審認。
(二)限定來源國PCR檢驗機構:
各來源國政府應提供最多50家之檢驗機構名單,並由主管機關提報指揮中心同意,以確保移工PCR採檢品質。
(三)境外PCR檢測及一人一室隔離:
移工進入訓練機構受訓前及入境前均應PCR檢測。移工來臺登機前72小時PCR檢測後,應落實一人一室隔離,避免遭感染。
二、入境檢疫措施:
(一)分階段引進移工:
基於防疫安全及農曆春節前國人返國檢疫需求,規劃採二階段專案引進移工,第一階段(2022年2月14日前)移工入境全數採集中檢疫,另配合春節專案,自12月15日起暫緩或減量引進移工。
(二)建立入境積分制:
產業類依移工完整接種疫苗情形、來源國疫情狀況、移工入境後住宿地點環境(例如套房優於雅房、同房住宿人數2人優於4人等)等項目給予不同配分,合計積分越高者越優先入境。家庭類則依接種疫苗及來源國疫情狀況排序。積分相同時,以簽證日期排序。
(三)強化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
移工於機場入境時PCR檢測一次,後續檢疫14日,並於檢疫結束前再一次PCR檢測。檢測結果陰性者,銜接自主健康管理7日,為避免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可能的傳播風險,雇主應於勞動部指定地點安排移工自主健康管理,並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辦理一次快篩。
(四)雇主為移工加保醫療商業保險:
配合移工專案引進,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已規劃相關醫療商業保險,待保險商品上市後,雇主應為移工在入境前加保50萬元醫療商業保險,以支應入境後確診時之隔離醫療費用。
指揮中心進一步指出,考量印尼防疫準備工作已就緒,且承諾將嚴格監督印尼仲介公司落實防疫工作,故於11月11日同意首批移工專案引進;其他來源國移工之引進,將由勞動部、外交部等相關部會持續溝通協商,後續由勞動部視各來源國準備情形再行發布。
指揮中心強調,移工引進仍首重防疫,雇主及移工除應落實上述防疫措施外,勞動部已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雇主及移工仍應入境後,落實其他防疫規範,並由地方政府實施檢查,如查有違反防疫措施,將依就業服務法論處。
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有陪侍服務娛樂場所有條件開放
國內疫情趨緩且穩定控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於今日宣布,自今(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9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維持現行戴口罩規定,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得免戴口罩:
(一)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單人或多人進行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4.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5.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6.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二)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三)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維持應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11/16起有陪侍服務之合法休閒娛樂場所,符合下列防疫措施者,得開放營業:
(一)符合共通性原則:實聯制、量體溫、除飲食等例外情形外,全程戴口罩、從業人員健康監測、良好通風、充足清消設備、每日至少2次環境/物品清消等
(二)從業人員之接種篩檢
1.均應至少接種1劑疫苗滿14天。
2.首次服務前應提供 3 日內的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三)提出申請並經地方政府核准
提供餐飲、民俗調理、美容美體、視聽歌唱等服務或營業項目者,須另依相關指引辦理。
(四)復業後管理
1.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滿14天之從業人員,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
2.完整接種2劑疫苗滿14天之從業人員,則無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
3.顧客進場應提供至少接種1劑疫苗證明,且滿14天之證明。
指揮中心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適度放寬管制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