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每日盈虧,期貨與選擇權計入權益數方式不同,選擇權帶有會計學「應計」觀念。
權益數與權益總值在期貨交易中是很重要的專用名詞,期貨商在執行風險控管相關作業時,權益數與權益總值都是參考依據之一,從事期貨交易前,應對權益數與權益總值有所認識。
權益數以現金基礎計算交易人的現金存量
帳戶的權益數在期貨交易中是很重要的專有名詞,權益數之計算內容=前日餘額+入金及手續費調整金額合計—出金及手續費調整金額合計±到期履約損益±權利金收入與支出+期貨平倉損益淨額—手續費—期交稅±未沖銷期貨浮動損益+有價證券抵繳總額。
從公式中可以看出,從事期貨交易所有的現金流動,都會被詳實計入權益數中,權益數就是該帳戶現金及約當現金(期交所公告可抵用保證金之有價證券)依期貨交易結算特性所計算之後之存量,期貨商以此存量做為執行盤後保證金追繳、交易人指示提領及交付等作業,也是做為交易時段內辦理高風險帳戶通知及計算風險指標等之依據。
基本上,期貨契約每日虧損或盈餘會隨每日結算價變動而浮動,直至該部位平倉或到期為止。買進選擇權的部位,其虧損或盈餘要在部位平倉時才會反映在權益數中,期貨與選擇權部位計入權益數方式不同,方法及原理說明如下。
對期貨契約計算
交易人從事期貨契約交易,依規定交易人之期貨交易虧損金額,由保證金專戶扣除。交易人之期貨交易盈餘金額,應存入保證金專戶。期貨契約於收盤結算後,交易人部位雖未平倉,期貨商仍會將未平倉部位建倉時之成交價位與每日結算價格之差,計算期貨契約每日虧損或盈餘並在交易人保證金專戶權益數中收付,且此收付會隨每日結算價變動而浮動,直至該部位平倉或到期為止,故又稱期貨未沖銷浮動損益。
換句話說,交易人部位雖未平倉,但經過結算後,交易帳戶內會產生實際現金的撥轉,因而影響了權益數變化,且該權益數變化內容被期貨商每日以買賣報告書之型式告知交易人。此為期貨交易的特色,也是與股票買賣結算最大之不同點。權益數在盤中與盤後所採用的計算式相同,但期貨商於盤後結算權益數是依期交所公告之結算價計算,盤中計算權益數則依期交所公告之市場成交價格計算。
對選擇權契約計算
交易人從事買進選擇權契約交易,在該部位成交時,期貨商即在交易人保證金專戶權益數中扣除成交時所支付之權利金金額,且在該部位尚未平倉以前,都不會有權利金之收入,亦即無實際虧損或盈餘產生,但在該買入選擇權部位平倉時,則會有權利金的收入,此時建立買進選擇權部位所支付的權利金與平倉時所收取的權利金差即為該部位的實際虧損或盈餘。換句話說,買進選擇權的部位,其虧損或盈餘要在部位平倉時才會反映在權益數中。
同樣的,留有賣出選擇權部位的保證金專戶,其建立部位時所收取的權利金於成交時計入權益數加項,在該部位尚未平倉以前,都不會有虧損或盈餘產生,但在賣出選擇權平倉時,會有權利金的支出,此權利金支出與建部位時所收取的權利金差即為該部位的虧損或盈餘。
總之,賣出選擇權部位與買入選擇權部位相同,其虧損或盈餘要在部位平倉時才會反映在權益數中,此與股票買賣之實際損益計算原理相同,但賣出選擇權因其損失無法預期,因此,期交所對建立賣出選擇權部位另訂有原始保證金的規定。交易人建立選擇權部位後,權益數不會隨該部位市場價格變動而增減,但選擇權賣方部位的保證金要求會隨該部位價格變動而增減。
權益總值是試算所有部位反向平倉後的帳戶剩餘金額
將權益數加上選擇權未平倉部位平倉後的金流就是權益總值,也就是權益數加上選擇權買方部位市值減去選擇權賣方部位市值,是將交易人所有部位以市價試算反向平倉後所剩下的現金金額。權益數以現金基礎計算沒有計入選擇權部位市值,我們可以把權益數當做交易帳戶的現金流量表,權益總值則是用應計基礎計算,假設交易人帳戶內之選擇權部位全數反向平倉後交易帳戶所剩的金額,權益總值就好像是交易帳戶的資產負債表。
因為留倉的選擇權部位損益沒有計入權益數中,所以將未平倉選擇權部位以市價試算損益的結果加入權益數中,就成為交易人瞭解所有部位了結後的帳戶剩餘參考金額,權益總值也是很重要的風險管理依據,可以讓交易人監控所有部位反向平倉時的帳戶餘額,期貨商也將權益總值計入風險指標做為代為沖銷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