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專訪1》「酒癮發作時一次比一次更嚴重...」黃名琪推《酒害防制法》、酒捐改善問題

醫療保健

40多歲的廣告業老闆,因工作壓力大酗酒,使得家庭關係失和、糖尿病、高血壓、痛風、外傷...多種疾病纏身,屢次下定決心戒酒卻又屢次失敗,第6次回到醫院戒酒時,老婆終於決定離開他,回到家發現空蕩蕩一個人,萌生跳樓一了百了的念頭......

這是常見的社會事件之一,收治這名個案的精神科醫師、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癮防治科主任黃名琪,接受《信傳媒》專訪時指出。

近期酒駕事故頻傳,也讓民眾更關心酒精成癮及酒害防治修法議題。立法院院會在1月24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酒駕未肇事的刑度從最重可判2年增加為3年,併科罰金也從最高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至於酒駕再犯肇事者的刑度不變,但增加「得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再犯年限也從5年延長為10年。

黃名琪指出,酒精恐直接造成意外傷亡,還有很多是對家中其他人情緒的傷害,如家暴、兒虐、失業導致的家戶經濟總損失,除了有錢人外,大部分都會造成家庭的壓力跟貧窮問題。她感嘆,「我們的飲酒文化、便利性、可得性、風行度,可以說是世界第一了......」

面對這些難治的酒精成癮患者,黃名琪如何幫他們解決困擾?法律制度又該如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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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癮發作時,每次都比前面一次更嚴重...」

「這名40多歲廣告業老闆,戒酒過程剛開始還不錯,也維持5、6個月,但之後不小心復發,在很短的時間內又回到原來的狀態,第2次只維持不到3個月滴酒不沾,又開始不相信醫師說不能喝,一樣把門打開,但煞車系統還沒修好,所以很快又第3次戒酒,每次發作都比前面一次更嚴重。」黃名琪指出。

所幸這名個案跳樓未遂,被家人發現後帶回去治療,「比較難的是因為喝酒不是犯罪,所以也沒辦法強制就醫,還是需要個案願意接受治療。他也希望在酒癮上不要這麼快中斷,後來透過藥物和非藥物雙管齊下,到現在3年多他只要穩定服藥都沒有復發,老婆、小孩後來也回到他身邊。」

黃名琪指出,社會癮酒文化塑造出男性喝酒就很「英雄」的形象,讓酒精成癮問題更嚴重。(攝影/趙世勳)

不過,不是每個案例都這麼幸運。

黃名琪提到,另一名女性個案因反覆戒酒不成,最後跳樓生亡。「女性酒癮通常都會比較嚴重,預後通常也比較不好,因為女性的賀爾蒙、X染色體帶來的酒精代謝比較不佳,所以酒毒停留在體內時間比較久,也容易出現失智症或是更嚴重的身體併發症。而且在社會上,通常會覺得男性喝酒就很英雄,但對女性會有比較多道德批判,就會有更多心理上的壓力。」黃名琪指出,酒癮治療中女性病患僅佔1-2成,「8-9成還是男性為主,但這幾年隨著社會文化女性喝酒的越來越多,願意來治療的女性也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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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會有酒癮?先天、後天因素各佔一半

問到酒癮治療最困難的地方在哪?

黃名琪先指出,酒癮治療包含藥物以及非藥物(心理社會與行為治療),「台灣在藥物治療上已跟全球先進國家水準一樣,非藥物治療部分則包括團體性治療、晤談治療、家族治療;再來是酒癮治療第3部分─AA(匿名戒酒會),是一個互助性團體,在全世界都有,很完善健全、沒有任何收費。」她也提到,聯合醫院除了藥物、非藥物、AA治療外,還提供患者住院治療。

「不過最大的困難是人民對於酒癮的觀念還是非常淺薄,大部分的人都把酒癮誤認為自己控制得了,酒癮如果可以自己控制就不是酒癮了。」黃名琪感嘆,治療酒癮患者這麼多年,發現個案常會自我錯誤診斷,「很多個案來到門診都說自己沒有酒癮,他們認為不要喝酒就沒有酒癮,但酒癮的特色是一喝就喝到超過一般健康、可以接受的量,通常就是我們講的煞車系統壞掉。」她也強調,酒癮治療的目標就是要處理煞車系統的問題,而非處理油門。

煞車系統要如何修補?「最主要是不讓成癮的物質繼續把油門打開,讓腦部的成癮中樞(酬償中樞),就是中腦合併前腦迴路的地點可以修復。」提到為何會發生成癮問題,黃名琪解釋,「成癮原則上分為先天跟後天,酒癮是有遺傳性的,先天(基因)佔了50-60%,後天佔了40-50%,是看環境如何去推動。我們很難說只有先天或只有後天,這種加起來的結果就會變成酒癮。

成癮患者需要終生服藥?

黃名琪也強調,透過藥物去控制腦中的成癮中樞還是很重要的,「藥物幫助我們成癮中樞的回復,回復我們煞車的控制,就是衝動控制或是行為的抑制力,成癮中樞會引發腦中其他衝動控制腦區病變的問題。」

這樣成癮患者是否需要終生服藥?

黃名琪表示,每個人不一樣,有些人在停酒後,大概3個月到1年就可以達到無酒生活,但如果個案在1年內不斷再發,通常藥物就不只要吃1年,甚至需要吃到3年,且還要看個案這3年的表現決定是否能停藥。不過她也強調,若停藥後又不小心喝到酒,就當成曇花一現,「不要當成不小心碰到一次沒關係,沒關係久了就會害我們的成癮中樞不斷被破壞,活化後我們的控制(能力)就會被弱化。」

黃名琪指出,若腦中的成癮中樞不斷被破壞,活化後的控制能力就會被弱化。(攝影/趙世勳)

黃名琪指出,成癮不單是靠意志力來解決,「舉例來說,近視如果不戴眼鏡,可以用意志力來控制視力嗎?或是今天有高血壓,不吃藥可以用意志力控制血壓嗎?是不可能的,成癮目前就是被歸類在腦部的一個成癮迴路的疾病裡面。」

目前健保沒有給付酒癮治療,除非有特殊的併發症,一般狀況下患者必須自費,「我每次跟病人說你今天要自費喔,病人問說多少錢,系統跑出來大約1千多元,病人說那麼貴我不要,我就問他說一個月買酒花多少?他說很便宜大概5、6千,幾乎每個病人都講得一模一樣。」黃名琪感嘆,民眾很願意花錢去找娛樂,但要花錢治療反而會猶豫。

不過黃名琪也認為很弔詭的一點是,酒癮治療要自費,但酒精引起全身上下的併發症健保都有給付,「所以我的患者會問:那我為什麼要治療?」不過黃名琪指出,酒癮治療自費一次約幾百元頂多1、2千元,「絕對比喝酒便宜很多,喝酒除了買酒的價錢,還包括因為喝酒沒辦法上班造成的失業、身體病痛、甚至影響到其他家人沒辦法上班而必須照顧、後代無法得到更好的教育等等,損失更大。」

醫推《酒害防制法》、酒捐改善酒癮問題

我國《菸害防制法》於1997年9月正式施行至今將近25年,內容越修越嚴,但《酒害防制法》的推動卻顯得不積極。

黃名琪認為,立法委員在這部分的推廣還不夠「給力」,也相對較沒有動機,「酒商常會說他們一年貢獻台灣250億稅收,事實上根據保守觀察,酒精對台灣的經濟總損失是2倍,還有很多是沒辦法測量到的。」她也提到,「酒精使用障礙症」的治療納入健保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但這個配套就很麻煩,因為健保就這麼大,如果分出來勢必會影響到其他部分。」

要如何改善現況?

「我覺得理想上是希望酒捐,讓指定捐款到治療酒癮上面,就像菸捐一樣。但需要法定,還是回到酒害防制法,這樣才有辦法規定買酒同時捐1元、2元,這些錢入到國家財庫裡,等到要治療時把那筆錢拿出來。」黃名琪認為,喝了酒就有可能會生病,不能說喝酒生病還要全民來買單。

黃名琪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酒害防制法》、酒捐的推動,進而改善酒精帶來的問題。(攝影/趙世勳)

過黃名琪直言,「酒捐的問題是會得罪酒商,酒捐一出來後,酒精的銷售一定會下降。」但她認為酒商也必須負起道義責任,「比較好的做法就是要有酒害防制法,讓酒捐可以變成是酒癮治療可以來申請的項目。」她強調,酒駕還是要在酒害防制法的大架構中,重新去規範並避免一個民族對酒精文化的過度推動。

(黃名琪專訪下篇:人物專訪2》四個國中生有一個喝過酒 黃名琪示警:18歲以前喝酒比成年後更容易導致酒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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