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專訪2》四個國中生有一個喝過酒 黃名琪示警:18歲以前喝酒比成年後更容易導致酒癮

醫療保健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癮防治科主任黃名琪,進入成癮治療20多年,共治療過9-10萬人次的成癮患者,有時一個病人來來回回進出診間多次,有看過幸福美滿重拾家庭的個案,也有跳樓輕生的年輕人......

「後來慢慢加入成癮研究後才發現問題這麼嚴重。連我是精神科醫師,都是加入成癮治療後才比較了解,更不要說一般人對於這些知識落差更大。」黃名琪在接受《信傳媒》專訪時指出。

採訪當天輕鬆和我們談話的黃名琪,和多數醫學中心的主任醫師一樣,每天忙碌於臨床、教學、研究,門診病人僅是她工作的一小部分,「我最大部分還是在病房,病房的住院病人每個時段約有10-15個。酒癮門診一診大約也是15-20個人,每個人狀況都不一樣,在處理酒精解毒的部分大概就要花2週。」

黃名琪提到,酒精造成的意外傷亡、家暴、兒虐、失業導致的種種危機,已是這個社會不容再忽視的議題。當初為什麼會走到成癮治療?這些年在酒精成癮治療上,黃名琪又有哪些觀察和感悟呢?

(黃名琪專訪上篇:人物專訪1》「酒癮發作時一次比一次更嚴重...」黃名琪推《酒害防制法》、酒捐改善問題

走入成癮專科,發現更多成人、青少年問題

問到當初為什麼會選擇進入精神科?

大學參與校刊社擔任校園記者的黃名琪,很早就發現自己對很多社會議題的探討非常感興趣,「我大概大三、大四就決定走精神科,因為跟其他科比起來,精神科算是最重視人文的,需要跟社會文化脈動非常親近;在精神科跟病人相處上面也不會只侷限在器官,是一個很全人的照顧。」黃名琪分享。

後來又是怎麼走到成癮治療專科?

「其實一開始我次專科是選兒少心理,但這中間必須承接醫院一些工作上的安排,所以就轉到成癮科,不是自願的。」黃名琪笑說,因為成癮科的困難性高、處理的問題也較複雜,在精神科裡是一個冷門的科別,不太有人願意投入。「在我之前時間一到前輩就想交班給年輕一輩接棒,可是我接了之後就沒人要跟我交班了,所以我就一直做到現在,也快20年。」

雖然原本是對兒童青少年議題較感興趣,「不過後來我覺得時也命也,我發現成癮次專科的問題,也讓我觸及到不只有成人議題,很多是帶著兒少一起來。」黃名琪也發現,成癮疾病跟青少年的發展其實仍有很大的關聯。

黃名琪指出,台灣飲酒文化、便利性幾乎已是世界第一,但根據研究顯示,18歲以前喝酒,易造成成癮中樞過度活化,比成年後喝酒發生酒癮的風險高好幾倍。(攝影/趙世勳)

台灣飲酒文化、便利性幾乎已世界第一

除了病識感、成癮觀念越來越普及進而增加就醫人數,黃名琪觀察,台灣的確比過去更早出現酒癮問題。她表示,酒癮的發展還是跟當地文化、接受度、可得性有很大的關係,「我們現在的文化跟我那時候比起來,現在更會推動喝酒文化。」她舉例,近期有高粱酒商要推廣年輕學子作為代言人,要讓產品年輕化,「我們的飲酒文化、便利性、可得性、風行度,可以說是世界第一了!不論是常看到的廣告或是一些詩文,都在擁抱飲酒文化,只要一個人很會喝就說他很英雄或很勇敢。」

黃名琪還提到,像信義區週五晚上有一些開放式酒吧,裡面很多都未滿18歲。「現在很多國中生聚會也都是在喝酒,問他們在哪買,他們說7-11就可以買了,這樣的世代一定會讓我們喝酒的年齡層提前。」根據國健署統計,國中生大約每4個就有1個喝過酒。

18歲以前喝酒,比成年後喝酒更易導致酒癮

問到要如何預防成癮的發生?

「就像藥癮治療最重要就是不要給他藥,所謂緝毒、拒毒都比後端治療重要太多了。」黃名琪強調,在酒精的可得性跟規範上,一定要大幅增加。「第二個就是確實執行18歲以下不得喝酒,因為研究顯示,18歲以前喝酒,很容易造成成癮中樞過度活化,比成年後喝酒,發生酒癮的風險高好幾倍。」

黃名琪認為酒癮治療和藥癮治療的難度不相上下,「甚至藥癮還稍微容易一點,因為毒品畢竟比較難得到,酒精可得性容易多了,家暴有6、7成都是因為酒癮造成的。」

黃名琪也提到,現在陸續有地方推廣無酒宴席、無酒料理,像台南市衛生局因發現民眾常是在宴席後開車回家,乾脆從源頭去打斷變成無酒宴席。「微醺的時候大家都會覺得自己還好、還沒醉,危險反而更大,如果是爛醉反而不會去開車騎車。但在鄉下比較麻煩的是有些地方交通不便利、不好叫車,可能就還是會開車或騎車,自摔的人其實比撞到人更多,但自摔似乎也沒被算在交通事故裡,這是在非台北市或大都會常出現的狀況。」

黃名琪表示,酒癮診斷率僅25%,但鼓勵患者、同仁仍要耐心找出病因並治療。(攝影/趙世勳)

酒癮診斷率僅25%...長期抗戰讓患者不要放棄

從事成癮治療20年,難治的案例不勝枚舉,是什麼樣的動力支持黃名琪在成癮治療上不斷努力?

「能讓我一直堅持在這個崗位,我覺得是因為我們醫院是教學醫院,我必須去教更多學生成為種子。」黃名琪表示,「酒癮是一個高度困難的專業,光要辨識有沒有酒癮就是很大的困難。我曾經在我們醫院做一個研究,收了400個人後診斷出9人有酒癮,看他們的病歷,醫師的診斷率只有25%,有75%沒有被診斷出來。這個診斷本來就需要花時間、沒有那麼容易,看一個酒癮病人跟看一般精神科病人,時間差到2倍以上,需要從1次、2次、3次、4次的診斷中找出病因。

雖然成癮治療可以說是「吃力不討好」的科別,不過黃名琪也看到,目前慢慢有一些年輕醫院願意投入,「這個就是要長期抗戰,在病患不斷復發的過程中,讓他們不要放棄。」

「希望在有生之年看到酒害防制法的推動...」

酒駕造成不少無辜民眾家破人亡,對於酒駕肇事者,現行條文無論初犯或再犯都沒有併科罰金,初犯酒駕致人於死者,目前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院會1月24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對酒駕肇事者新增併科罰金,致人於死者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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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修法有露出一絲曙光,但黃名琪仍期盼透過《酒害防制法》、酒捐改善酒精帶來的問題。她笑說,其實自己目前最想做的事就是退休,「我們的工作真的太累了,如果說對社會有什麼貢獻,我希望在有生之年看到酒害防制法的推動。也會想做一些藥物的預測研究,想知道哪些酒癮藥物在哪些人身上特別有效、在哪些人身上特別沒效。藥癮、精神病、腦部影像學、生物指標性的研究等7個研究也同時在進行。」

大學時期就立志走精神科的黃名琪,誤打誤撞進入成癮防治領域,一走就超過20年,造福許多患者及家屬。(攝影/趙世勳)

雖然半推半就進入成癮防治科、花許多時間進行這些「苦差事」,但黃名琪知道,當患者、醫院、年輕醫師有需要她的時候,自己仍會捲起袖子上場,為改善酒癮問題的推動而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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