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每個人一生要面對的重要課題,能在人生的最後有尊嚴地離開、善終,更是每個人終極的願望,但並非人人都這麼幸運。
「這些末期病人因為身體的痛苦,造成心理的衝擊、人際關係的破壞、害怕、恐懼、不甘願、不接受......這些問題變成安寧緩和醫療照顧非常重要的內容。」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理事長、台大醫院緩和醫療科主任蔡兆勳,接受《信傳媒》專訪時和我們分享。
其實這20多年來,不論是2000年通過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及2016年甫通過、2019年正式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抑或是2015年英國《經濟學人雜誌》評比台灣死亡品質居世界第六、亞洲第一,安寧緩和醫療在台灣迅速發展世界有目共睹。
但這些「亮眼」的成績,對於末期病人來說可能一點也不在乎,「就像人的一生好像要跑100公尺,他現在走到90公尺,有些病人害怕就快到了,所以不想碰觸、躲起來;有些病人不想再繼續走,想要就此打住......這都不是一個好現象,我們希望病人珍惜時間,走完他最後的10公尺。」
蔡兆勳表示,即便是在安寧緩和病房,也常遇到病人覺得很痛苦,要求醫護人員幫他打一針讓他死去。究竟人生的最後一哩路該怎麼好好走完、沒有遺憾?「救到底」跟「安寧緩和」之間,又該如何平衡?「安樂死」的議題有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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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DNR不實施心肺復甦術,不等於「放棄」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是指罹患末期疾病的病人、年滿20歲且有完全行為能力者,有權利選擇DNR不實施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ion,俗稱「放棄急救同意書」),若是本人已陷入昏迷,家屬可以代簽。
蔡兆勳透露這幾年簽DNR的人確實有增加,但他認為DNR用「放棄」兩個字其實並不正確。
「什麼叫放棄?放棄是這個對我好、對我個人有利但我不要,但這些(醫療處置)對這樣的病人是不可避免的,只是延長死亡的過程,現在法律也同意你有選擇的權利,在意識清楚的時候做這樣的意見表達,適合用『放棄』嗎?應該是自己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從另一個角度來想是積極的。」蔡兆勳說。
蔡兆勳也提到,世界衛生組織(WHO)在1990年提出對安寧療護的定義,即對一位用當今科技已無法治癒的「末期病患」及其家屬,提供整體性的照顧,藉著解除疼痛及其他不適之症狀,並統合心理、社會、靈性之照顧,來提昇病人及家屬的生活品質,等於說是一種積極整體性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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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樣的工作為何這麼困難?「因為大多數人認為死亡是不幸的,就會覺得是放棄、是消極的,這也是我們推動安寧緩和比較困難的地方。」蔡兆勳強調,DNR的意思是一種選擇,「選擇我願不願意接受心肺復甦術的醫療照顧,我們的法律提供給民眾做這樣的選擇,你可以選擇願意或不願意。」
「救到底」跟「安寧緩和」之間如何平衡?
那「救到底」跟「安寧緩和」之間的平衡,該如何取捨與拿捏?
蔡兆勳解釋,所謂救到底是因為醫學的進步,有很多的方法和武器可以延長病人的生命,「這些維生醫療、加護措施,都是醫學很重要的進步,它可以協助許多人度過困難的時段,讓一些治療產生效果,透過這些措施病人能再站起來走出醫院、回到家庭和社會。」
不過蔡兆勳指出,針對末期病人來講,他已有嚴重的傷病,且經過醫師診斷不可治癒,近期內走向死亡也是不可避免的,「就是在已經使用這些救到底的醫療措施後仍會走向死亡,這就是在醫學極限下,不僅病不能治療,連要延緩疾病的進行都困難的情境,才會去討論這些議題。」
他認為,如果每個人都要歷經這個救到底、最後還是走了的過程,對病人來說其實是痛苦到最後。蔡兆勳也強調,這樣不只病人、家屬、醫療人員受苦,整個醫療的資源也沒有用在對的地方,只是全盤皆輸。
台灣目前對「安樂死」的法規和討論到什麼程度?
蔡兆勳表示目前仍相當困難,「因為這有很大的爭議,我可以理解提出安樂死的想法,也是因為看到病人很苦,不然傅達仁不會專程跑到瑞士去,但是有辦法不要到那一步。」
他強調,現在醫院、學會極力推廣安寧緩和,就是擔心如果貿然讓安樂死合法,會產生無法預期的後果,而首當其衝的正是「醫學教育」會出現問題。
「如果貿然讓安樂死合法,會產生無法預期的後果...」
「醫療的核心精神是一種高度關懷,現在因為社會氛圍使然,我們對這些醫療人員、學生不斷進行人文關懷教育已經很費力了,成果也很有限,如果冒然這樣做,看到這個病人苦痛就說:『好吧!你想死就這樣吧。』我們費盡心思培育一位未來醫師,要關懷、陪伴、支持病人,結果過程都跳過去,直接跳到最後一步,我是醫師也是老師,從我的角度看影響很大。」蔡兆勳憂心忡忡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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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進一步指出,「一般人可能只看到這個苦想要改善,但解決方法不是直接讓病人死亡。」蔡兆勳表示,目前的醫學教育偏向把病人治好、避免病人死亡,「這沒有錯,還是要繼續努力,但我們強調兩根重要的支柱都必須站穩,一根是醫學、醫術、醫學科技的提升,另一根就是人文關懷,醫術已經很強了,不能讓另一塊更萎縮。」
至於要如何做倫理決策?蔡兆勳表示,倫理原則很簡單,自主、行善、不傷害、公平、正義,有一步一步的進程,才有辦法探討安寧緩和的倫理決策,「且這個原則不是拿來教訓病人跟家屬,比如家屬很怕我們跟病人討論病情,我們不可能搬出《病人自主權利法》跟他說你違反了,倫理原則、法律規範不是拿來壓家屬和病人,是指引我們正確要做的方向。」
他仍強調,有關係才可以有更多討論,有討論才能進入倫理決策,不然還談不上病人自主。「把法律的規範讓病人自主,保障善終的權益、促進醫病關係的和諧,進到倫理決策,有些無益的醫療可以減少,病人就會比較輕鬆。」
緩和醫療法規越來越進步,但健保配套卻沒跟上
儘管2000年通過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2019年《病人自主權利法》也正式上路,死亡仍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間很難開口談論的問題。
身為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理事長,蔡兆勳說,安寧緩和醫學會目前會員有約1,500人、專科醫師800位,每年也會和安寧護理協會培訓300人參與教育訓練,「其實很踴躍,但最後投入的人鳳毛麟角。」
即便投入的人少,但看到安寧緩和醫療推動漸露曙光,蔡兆勳仍堅信走在一條對的路上,「重要是它可以做,這個做好不只對緩和醫療、末期病人,更是對整個醫療照顧能更人性化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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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兆勳鼓勵同仁對專業的訓練要不斷提升,也強調醫院必須支持,「因為安寧緩和醫療不僅不好做,而且不賺錢,投入的時間心力也多。所以我們對政府呼籲,這樣照顧病人讓病人獲得好處,病人不用打無益的營養針、抗生素,也會節省醫療資源的使用。安寧緩和醫療越做越好,對醫療資源、健保水庫節省就越多。」
蔡兆勳表示,醫療團隊的給付也應合理。「你不能讓這些醫療人員好像一直在做功德,同樣是居家探視,去看一位腦中風病人,跟一位末期病人,花的時間是不一樣的,但得到的給付卻沒太大差別。」
他也提到,《病人自主權利法》有5大臨床條件,即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或其他疾病痛苦難以承受、無法治癒且無其他合適之醫療解決方法之疾病 。「除了第一個末期病人,後面4個法律明文規定要提供這些人不做維持生命治療、人工流體餵養,給他緩和醫療及適當的醫療照顧,但這些竟然沒有包括在健保給付中。」
蔡兆勳認為,法規已越來越進步,但健保配套卻沒跟上,「如果用健保大餅來區分,反而是節省而不是佔用到其他資源。」他承認,安寧緩和的推動對世界各國來說都相當不易,「但能做好代表這個國家是在進步的,因為它是一種非常高度人性關懷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