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1月19日通過鏡電視新聞台執照,3月4日董事長、總經理就換人,有立委爆出有人向NCC投訴,鏡周刊董事長裴偉領了鏡電視的顧問費,NCC卻消極處理。NCC主委陳耀祥14日在立法院回答立委陳椒華質詢時,證實了鏡電視說法和裴偉說法兜不攏,另外立委洪孟楷則提案立法院院會函請監察院對NCC官員涉及的責任歸屬問題立案調查,最後改為行政調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4日的焦點在於NCC業務報告對《鏡電視》執照的說明,在委員會之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繼續追打「NCC護航《鏡電視》執照」話題,尤其是停雲管理顧問公司收取鏡電視每個月150萬元顧問費一事,蔡壁如說,「停雲」這家顧問公司,設在台中民宅的公司,實收資本額才50萬元。
蔡壁如說,一家資本額50萬元的公司,竟然可以每個月坐收150萬元,等於一個月賺3個資本額,一年可以賺36個資本額,比台積電還厲害。
停雲領鏡電視顧問費,竟為公司資本額的36倍
她還大聲問:「難道裴偉是NCC的地下主委嗎?憑什麼NCC要私下向裴偉報告針對《鏡電視》尚未公開的調查資訊」。
第二、蔡壁如問,陳耀祥是否知道「停雲管理顧問公司」支付費用給身分敏感的有力人士以取得鏡電視的執照?
第三、陳耀祥究竟是承受了多大的壓力?即使鏡電視沒有獨立性,即使被舉發,也非讓鏡電視通過不可。
在委員會上,質詢砲火最猛烈的要屬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她針對幾大疑點質詢NCC所謂的「調查」,只是單方面聽取鏡電視的說法,「你的調查只是叫《鏡電視》說明」、「你不要再被《鏡電視》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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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偉認領了《鏡電視》顧問費,陳耀祥卻回《鏡電視》「沒有給」
立委主要指控2大鏡電視違背獨立性的疑點,第1、裴偉擔任鏡週刊、《鏡電視》董事長期間,鏡電視每個月支付150萬元給裴偉擔任董事長的停雲管理顧問公司,這一點裴偉對《今周刊》的說明是,雙方依照簽約給付,後來叫停了。第2、《鏡週刊》員工是否領了鏡電視的薪資?
關於領取鏡電視150萬元顧問費部分,在陳耀祥回答陳椒華的質詢時說「《鏡電視》正式回文說它沒有支付」,這明顯和裴偉對《今周刊》的說法不符。裴偉當時回應,自鏡電視2019年8月開始籌備到2021年5月擔任董事長期間內共付了1340萬元,即便陳建平接任鏡電視董事長之後還在付,之後主動通知止付。
關於《鏡週刊》員工領鏡電視薪水一事,立委蔡壁如辦公室表示,請勞工局調查發現那一百多位《鏡週刊》員工勞健保有掛到《鏡電視》去,再遷出,陳耀祥14日回答立委劉世芳質詢時卻說:「我們有調查,我們去查過它投保的部分,沒有存在大量解職。」
即便可能違反獨立性,陳耀祥說按「比例原則」不一定廢照
另外委洪孟楷質問,《鏡電視》有無「二次施工」?申請執照前一套人馬,獲照後又另一套人馬?NCC是否自甘淪門神,護航《鏡電視》?
他原本要求監察院對新聞台申設案爭議,NCC官員涉及的責任歸屬問題立案調查,後來改為要求NCC發起行政調查,並在3月底把既有調查內容送到交通委員會。
不過,14日當天,主委陳耀祥在答詢立委高嘉瑜的質詢時,被問到若大股東等干涉新聞自由、失去獨立性,NCC要不要廢照?他卻透露頗堪玩味的一段話:「雖然NCC有保留廢止權,但按比例原則,不會隨便就廢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