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今年1月19日拿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0年來發出的第一張新聞台執照,但是尚未正式開播,董事長就已經換了好幾個人,29日再換上第5任董事長鄭優,在今天(30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召開的公聽會上在野黨砲聲隆隆,不僅痛批NCC幾乎成為現代的新聞東廠、也呼籲蔡英文總統讓黨政軍退出媒體。
鄭秀玲是國內知名經濟學家、前時代力量立委,曾任台灣大學經濟學系系主任,她曾積極參與2012年反媒體壟斷運動,更是2014年反服貿運動中,第一個站上檯面公開支持反服貿的經濟學者,但也因此遭時任總統馬英九點名批評,現仍持續關心媒體改革及公共事務。
由於本人長期進行產業經濟及產業政策的教學及研究,曾於2008年婉拒邱正雄前行政院長邀約出任NCC委員,對我國媒體產業的發展及相關法規算是有些了解。以下是我對近日鏡電視新聞台申設的相關爭議和問題的看法,敬請納入會議記錄,供貴委員會委員們參酌。
我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行政院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特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立法主旨及精神來審視近日鏡電視新聞台申設的相關爭議和問題,得出以下五項呼籲:
一、鏡電視以詐騙作弊手段取得執照,且有股市禿鷹等不適格大股東,呼籲NCC應撤銷鏡電視執照。
二、昧於黨政人士施壓,罔顧不適任大股東且新聞市場已飽和,陳耀祥主委仍力挺發照,呼籲陳主委應請辭負責。
三、呼籲監察委員介入調查陳耀祥主委和裴偉大股東在申設及試播階段是否有違法徇私情事。
四、呼籲民進黨蔡主席及其中常會,調查洪耀福是否已違背黨政軍介入媒體的紅線,企圖影響獨立機關公然介入此新聞台設立案, 應開除其黨籍。
五、呼籲國人一起來敦促NCC委員們推動媒體改革,以健全產業。
以下就上述五個呼籲詳細說明如下。
一、鏡電視詐騙取照應撤銷
以詐騙作弊手段取照且大股東不適格,NCC 應撤銷鏡電視執照
1、騙取執照方式猶如高中生找槍手應試作弊進入頂大
鏡電視以夢幻藝文界人士任董監事名單和「民間版的公共媒體」等空頭承諾騙取新聞台執照後,就一再更換董監事人選,詳見下表及文字說明。此猶如高中生申請大學入學的書面審查及面試找高手代為應試,一旦拿到頂尖大學入學許可後,再由不夠資格的學生頂替入學的作弊行為。
有線電視頻道是國家資產,媒體公器應本著專業客觀自主播報新聞,扮演第四權的角色。鏡電視新聞台竟然在還未開播就已經顯現其詐騙取巧、虛偽陳述說一套做另一套的不誠實手段,根本沒有資格經營新聞台,因此吾人呼籲 NCC應撤銷鏡電視執照!
詐騙作弊細節如下:鏡電視早在2019年12月就由《鏡週刊》社長裴偉擔任董事長送件申設新聞台頻道,但2020年8月之外部諮詢會議初審未通過。
然而2021年1月NCC委員會議竟決議要求鏡電視補件再審。鏡電視於是在2021年5月緊急送交新版本的營運計劃書和董監人選給NCC取代舊版本。由前大眾銀行董事長陳建平取代裴偉新任董事長、紙風車劇團創辦人李永豐和導演楊雅喆等人擔任董事,於該年9月30日通過NCC外部諮詢委員會初審。12月1日陳建平率隊赴NCC說明,NCC才於今年1月19日宣布鏡電視取得新聞台執照。
鏡電視新版計畫書以「民間版的公共電視」自期,提出設置全職專任之外部公評人制度,參與監督新聞製播並向公眾報告等,申請人亦提出閉鎖性公司、股權分散、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製播兒少新聞、手語新聞、台語新聞、藝文新聞、國際新聞等,保障員工最低薪資(月薪3.2萬以上)、年終獎金1個月,並有新聞編輯室公約、獨立編審等確保新聞製播自主等相關機制的美好承諾。
鏡電視取得執照但還沒開播,這2年來卻已五度更換董事長人選,從裴偉換成陳建平,再由陳建平換成李永豐、再換成楊雅喆、 再換成鄭優。這種兒戲失控行為,令人瞠目,NCC過去在核發4G、5G和其他廣電媒體執照從未曾出現如此荒謬情事。因此呼籲 NCC委員們展現魄力撤銷鏡電視執照以維護NCC獨立自主,維護媒體市場公平競爭的職責。
二、大股東有適格性問題
1、大股東是股市禿鷹和建商大戶,有適格性問題
鏡電視3月25日召開股東會,大股東英業達葉國一、萬海航運陳致遠、國巨陳泰銘、鏡周刊裴偉、甲山林祝文宇、蘇永平(代表 寶佳集團林家宏)等人都親自出席(自由時報報載)。這其中至少裴偉和寶佳集團林家宏二位大股東有適格性問題,詳述如下:
2、裴偉設空殼公司,違反誠信,怎能當新聞台大股東?
NCC早已要求鏡週刊負責人裴偉不得擔任鏡電視董事長、有給職職務、擔任顧問及參與公司營運,更於通過鏡電視執照的決議時保留許可廢止權事項中也加註,無論在審查中或發照後,裴偉都不應擔任鏡電視的有給職職務,包括擔任顧問,更不能參與鏡電視的營運討論、新聞製播。
然而裴偉在擔任鏡電視董事長時,跟自己經營的停雲管理顧問公司(經查是空屋)簽了顧問契約,每月支付150萬元給自己。裴偉把錢匯給自己設的空殼公司,違反公司治理誠信原則,怎能當新聞台大股東?違反承諾,干預鏡電視。
3、寶佳集團林家宏是股市禿鷹及全台最大建商,怎能當新聞台大股東?
林陳海和林家宏父子的寶佳機構是國內最大的建築體系,包括:
a:佳字輩(16 間):佳瑞建設、佳陞建設、佳展建設、佳泰建設、佳群建設、佳晟建設、佳福建設、佳昂建設、佳順建設、佳鈜建設、佳鏵建設、佳峻建設、佳鋐建設、佳昕建設、佳瓚建設、佳友建設
b:合字輩(11間):合遠建設、合康建設、合嘉建設、合陽建設、合新建設、合謙建設、合登建設、合硯建設、合雄建設、合展建設、合磊建設
c:和字輩(9間):和發建設、和峻建設、和瑞建設、和耀建設、和毅建設、和築建設、和宜建設、和洲建設、和紘建設
d:勝字輩(5間):勝旺建設、勝華建設、勝麗建設、勝美建設、勝興建設
e:益字輩(4間):益欣建設、益展建設、益騏建設、益翔建設
f:鴻字輩(4間):鴻築建設、鴻灃建設、鴻承建設、鴻廣建設
g:寶字輩(3間):寶佳建設、寶誠建設、寶欣建設
h:協字輩(3間):協和建設、協勝建設、協侑營造
i:單獨輩:櫻花建設、誠佳建設、傳佳建設、興築建設、鼎佳建設、築禾建設、泓瑞建設、悅佳建設、偉築建設、新大建設、聚佳建設、秉和建設、富來建 設、弘峻建設、大華建設、皇普建設、昕暉建設
佳茂建設非屬寶佳集團旗下建設公司,林陳海僅為佳茂建設股東關係。
璟都曾為寶佳機構的承包商。
此外,寶佳集團透過旗下八家投資公司聯合收購股權,來迴避金管會超過大股東適格性 10%上限規定,惡意搶奪他人公司的經營權, 例如東元電機由寶佳資產、嘉源、源通三家持股;永冠-KY由寶佳資產、嘉源投資兩家持股;永彰機電由源通、和築兩家持股;永大機電由林家宏與旗下和築投資和發國際投資兩家公司持有股權等。因此寶佳集團是許多企業主聞之喪膽的股市禿鷹。
寶佳集團高層近年參與的勞動基金炒作遠百股價弊案,國人皆知。台北地檢署於2021年2月8日就此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等罪,將勞動基金操盤手游迺文、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和投資主管邱裕元等12名被告起訴,並建請對他們從重量刑,以及宣告沒收游迺文及寶佳資產及嘉源投資的不法所得,合計4.5億多元。
檢方認定,寶佳資產及嘉源投資公司涉嫌勾結游迺文及遊說代操勞動基金的各家投信業者,操縱遠百股價,合計不法所得共2億7556萬1241元。檢方於起訴書上批評唐楚烈及邱裕元,均為寶佳資產高階管理人,應將公司所擁有的龐大資金用在合法正當投資範疇,竟妄圖藉由不法手段牟取私人利益,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財訊社長謝金河當時曾感概的指出寶佳機構財力雄厚,據說涉入股市的資金少則數百億,多則上千億,在股票市場已到了喊水會結凍的地步,尤其是其操盤手唐楚烈操作慓悍,很多寶佳介入持股的企業老闆都聞之喪膽。
這些年寶佳從金融股操作開始,吳東亮的台新金最早嚐到苦頭,接著是駱錦明的中華票券,然後是何壽川的永豐金。後來寶佳相中業績好,股價低的傳產股,拿下永大經營權。去年寶佳也介入遠百和永冠,尤其是擬取得東元電機,逼得黃茂雄結盟華新增發新股自保。
謝社長認為一個上千億的財團,到了富可敵國的財富,若選擇當長期投資的巴菲特,將會受人尊敬,但寶佳機構的林陳海和林家宏父子卻逆向操作, 選擇在股市當禿鷹, 不如解散算了(2020年12月11日ETtoday報載)。
由此可知,寶佳集團林家宏擔任鏡電視新聞台大股東,恐將為了自己建築業務和股市利益著想,利用媒體當利器來影響政府打房等相關政策,怎能寄望此新聞台來保障居住正義及一般小老百姓的權益呢?
三、NCC主委罔顧問題應請辭
昧於黨政人士施壓,罔顧大股東不適任性且新聞市場已飽和,陳耀祥主委仍力挺發照,應請辭為失敗的決策負責
依據王維菁和林麗雲二位NCC委員在此案的全部不同意見書指出,台灣以2337萬人口,900萬6580戶家戶計,目前電視新聞頻道已有18家之多(計有無線新聞頻道5個,境內衛廣新聞頻道13個),其市場密度之高在全世界實屬罕見現象。
由於眾多新聞頻道分食廣告與閱聽眾市場,業者獲利不足,投資低落,以致新聞品質與內容多元性表現長期未見起色。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2021年)的資料顯示,有線電視的廣告金額過去七年來,年年衰退,到了2020年僅剩149億。電視新聞產業過於飽和、市場過於競爭,以致無力投資於節目內容的充實。
更何況鏡電視提出的營運計劃書,誠如王維菁和林麗雲二位NCC委員所言,有三大問題:
a:申請人的頻道定位不明,目標觀眾不清,難謂可對電視新聞產業有正面影響;
b:申請人的資金及執行能力,難謂可實現其營運計畫;
c:該頻道的實質控制人隱晦 不明,公司治理有潛在風險。
具體而言,號稱是「民間的公共媒體」,實則仍是私人商業新聞台,由私人以自然人身份投資,也由股東指派代表擔任董事,參與董事會治理,產權仍屬私人,申請人預估在未來六年的執照期間將處於虧損狀態。
虧本的生意沒有人會做,這些大股東投資此新聞台是想尋求無形的政治利益,抑或意圖向境外勢力獲取資源相助,以保障其所屬集團的國內外業務的源源不絕收益來源?昧於黨政人士施壓下,罔顧大股東不適任性且新聞市場已飽和,陳耀祥主委仍力挺發照,應請辭負責。
四、陳耀祥、裴偉、洪耀福有違法違規的疑慮
呼籲監委介入調查陳耀祥主委和裴偉是否徇私違法
吾人呼籲監察委員就上述種種不合理現象,進一步調查陳耀祥主委執意發放此新聞台執照和裴偉設立停雲管理顧問公司(經查是空屋),每月支付150萬元給自己是否違法。
據媒體報導,鏡週刊高層持續影響鏡電視,副總編需向裴偉報告。此行徑顯然已違背取 照前向NCC的承諾,符合附解決條件,可撤銷其執照。
呼籲蔡主席及DPP介入獨立機關中常會調查洪耀福在此案是否已違背黨政軍介入媒體的紅線,開除其黨籍
3月26日 風評:洪耀福「喬」出來的鏡電視, NCC 怎麼審?
洪耀福先生被多家媒體指稱高度參與此新聞台的董監事人事,吾人呼籲蔡主席及民進黨中常會調查洪耀福在此案是否已違背黨政軍介入媒體的紅線,開除其黨籍。
五、籲請NCC委員推動媒體改革
呼籲國人一起來督促NCC委員們推動媒體改革
大多數國人對現有新聞台及其談話節目已被藍綠二大黨綁架成選舉的工具,深感痛惡。萬年主持人運用其媒體影響力,有的組成戰鬥藍,政媒不分,也有主持人不分青紅皂白全力為執政黨政策辯護。吾人呼籲國人一起來督促NCC委員們推動媒體改革:
1、建立更透明的逐年評鑑制度, 以便將現行不良新聞頻道逐出市場,引進更優質新聞台頻道;
2、縮短每晚談話性節目時間,增加每日半小時國際新聞、維持一小時國內新聞;
3、要求名嘴節目內容更多元化(增加對教育、資安、房價、少子化、人口老化等重要議題的探討)及來賓(至少邀請有立委席次的政黨,以反映民意)需多元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