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四季住宅價格指數今(31)日公布,全國指數年漲8.62%,以台北市住宅漲幅最小,但每月房貸負擔比例高達6成5;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4都全面年漲1成,也因房價上漲,全台僅剩雲林、嘉縣、屏東、基隆及嘉市等5縣市,房價負擔在3成以內,屬於可合理負擔範圍。
內政部今(31)日發布去(110)年第4季全國及6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7.83%,較上季上升0.93%,較109年同季上升1.02%,變動幅度穩定,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另本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46倍,較上季上升0.22,較109年同季上升0.26。
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
內政部說明,房貸負擔率簡單來說就是房貸占家庭收入的比例,統計上以設定中位數所得的家庭,在購貸市場中位數房價房屋時,計算其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可支配所得金額的比率。一般而言,房貸負擔率如果在3成以內,代表可「合理」負擔房價,但負擔率越高,則代表家庭可以負擔房價的能力越低。
內政部表示,本季中位數房價雖較上季上升2.50%,五大銀行購屋貸款利率於12月也略升至1.355%,支付房貸金額增加,但因為中位數家庭可支配所得同時也上升0.04%,使得全國房貸負擔率較上季微幅上升0.93%。
全台僅5縣市房價負擔能力屬於可合理負擔
本季6都房貸負擔率部分,臺北市及新北市房貸負擔率為65.09%及50.02%,較上季上升1.74%及1.56%,房價負擔能力屬於「過低」等級;臺中市為43.50%,較上季上升2.40%,房價負擔能力屬於「偏低」等級;臺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則分別為35.99%、34.07%及31.76%,較上季上升2.88%、2.85%及0.68%,均屬於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其中本季新北市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由「偏低」下降至「過低」等級,其餘5都維持不變。
此外,其他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有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及嘉義市等5縣市;「略低」等級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等9個縣市。
內政部也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雖然目前房貸利率處於較低水準,但中央銀行已說明今年貨幣政策將朝緊縮方向調整,並於今年3月18日起啟動升息0.25個百分點,民眾在購屋時須更審慎評估未來貸款負擔。
住宅價格指數亦持續上升
至於在第4季全國及6都住宅價格指數方面,本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17.50,與上季比較上升2.32%,較109年同季上升8.62%。內政部表示,本季主要因國內經濟持續成長,金融面仍維持貨幣寬鬆及低利率,加上市場預期通膨心理及預售屋市場價格推升影響,使得本季住宅價格指數持續上升。
內政部表示,本季6都住宅價格指數,以桃園市、高雄市、臺南市、臺中市較上季上升幅度較大,分別為3.26%、3.06%、2.89%、2.70%;新北市及臺北市則上升1.62%及0.90%。
桃園、高雄、臺南、臺中幅度大
內政部說明,本季主要交易區域仍位於新開發或具重大投資建設的地區,其中桃園市主要集中於中正藝文特區、八德區及桃園高鐵特區;高雄市為鼓山區的高雄美術館特區、凹子底(農16)區段徵收區、楠梓區、新興區及前金區;臺南市為永康區、東區、中西區及安平區五期重劃區;臺中市則集中於西屯區逢甲商圈週遭、北屯區及北區交界處的捷運綠線四維國小站至文心中清站沿線週遭、東區以及南區。
內政部指出,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初步統計,110年第4季經濟成長率為4.86%,仍維持成長情況;整體貨幣金融維持寬鬆環境,五大銀行購屋貸款利率雖由歷史低點微升,但仍維持在1.355%相對較低水準,投入房市資金持續增加;此外,在預期通膨及預售屋市場價格上漲因素影響下,推升本季住宅價格指數持續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