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婆歐巴桑黃俐雅 十八年催生三項重要教育法條

焦點人物

­十八年,足以將一個小嬰兒撫養成人,人本教育基金會工作委員黃俐雅卻一頭栽進人本基金會的父母成長班,且用了18年來與工作夥伴一起催生了三項重要的法條,分別是:零體罰納入教育基本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教師法規定性侵學生者調查屬實就直接解聘。這三項重要法條,對於遭受傷害的弱勢者影響甚鉅,代價卻是她自己陪伴小孩子的時間越來越少了。

2000年4月20日,屏東高樹國中三年級學生葉永鋕被人發現倒在廁所,死亡是果,原因卻眾說紛紜,或性向遭受歧視與霸凌、或意外滑倒、或因病昏厥;因為黃俐雅的陪伴與奔走,政府制定了「性別平等教育法」,要求教學時要更注重性傾向、性別特質、性別認同等內容。

雞婆真有力

十八年,黃俐雅經手了許多案子,她有講不完的故事,儘管她總是面帶笑容又樂觀地分享這些故事,但這些故事其實充滿憤怒與血淚。「我之所以走得下去,是因為案量太多。葉永鋕的官司就走了七年,其他不只是官司,還要陪伴小孩和家長,這樣一算就過了二十年。」黃俐雅說。

「因為我是公民,我繳稅給國家,教育本來就是花納稅人的錢,是公眾事務。」黃俐雅是雞婆的公民,她不忍那些無辜的小孩,於是想方設法,發生事情就到校門口拉布條、發傳單,有法律規範的就告老師、告校長,無法可管的就進行遊說、立法。黃俐雅說,「十幾年來,布條都用同一個,連字都不用改,老師、學校總是不處理校園性侵案。」

積極查案教育界有認證

黃俐雅笑笑地說自己已經「黑的發亮」,人本這塊招牌,教育界都耳聞,甚至有校長以「未曾被人本調查」當作治校有方的證據。在新聞上看到人本,已然是事情大條,事實上,如果老師在教學現場有誠意修正,根本不會鬧上新聞版面、走上法院;但顢頇的教育系統經常層層包庇,校長幫老師說話,教育局處又幫校長說話,置學生權利於度外。

黃俐雅有一次到某校門口拉布條,乃是因學校已經發生5名女學生被性侵,沒想到竟被學校老師批評,「很難看,要維護校園寧靜」,暗示要黃俐雅撤走。「校園不平靜不是因為我,是因為學校有性侵學生的老師!」黃俐雅說,拉布條除了是譴責學校的違法行為,也是要告訴學生有人和他們站在一起,而且要學會自我保護。

黃致豪是鄭捷的辯護律師,「我以為自己已經夠惹人厭,但我發現俐雅比我更惹人討厭數十倍,她專門去得罪社會普遍尊敬的國高中小老師。」但黃致豪也指出,每多一個雞婆的努力,我就有可能會少一個當事人。黃致豪認為,黃俐雅雖然不是法律人、沒有心理學的背景,但她所做的,已經超過律師或法官想做的,「遠比我們更有價值數十倍。」

要活得比包庇老師的校長還要久

黃俐雅一開口,就能分享處理過的個案,十八年來屢有新體悟。

聽他講校園性侵與體罰,總以為是小說,卻是最真實的人間。見過黃俐雅,都覺得她慈祥,人本基金會董事長史英曾說,「觀世音菩薩也是慈祥。」每一個校園申訴案都慘不忍睹,尤其在教師法修法之前,沒有任何一個性侵學生的老師因此離開教職,講到這裡黃俐雅難免義憤,但旋即又說,「我要把自己照顧好一點,一定要活得比這些老師、校長還要久。」

「改革不是把對象當敵人,是挑戰他們背後的價值觀。」十八年來,黃俐雅在做的是陪伴,她不是把被加害者當敵人,而是看到加害者背後的可能性與心路歷程,之後才提出法律上的各種措施;即便加害者在法律上被判無罪,她也會讓小孩知道,不是社會不信任他,而是證據力不夠,「這樣說,就能撐住一個生命。」

人本的理念其實與過去填鴨式、升學至上的教育體系相互牴觸,但黃俐雅認為,如果知道自己做事情的意義,就不在乎是掌聲還是噓聲。要找回兒童的身體自主權與尊嚴,她很常引用西方哲學家羅素的祖母曾說過的話,「要站在對的一方,而不是人多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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