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分忠」引發佔領行動 佔立院無罪,闖政院有罪?

司法改革

­3月31日與4月10日,三年前佔領立法院與佔領行政院的案件陸續一審宣判,318佔領立院案,檢方共起訴22人,一審都獲判無罪;323佔領行政院案,檢方共起訴132人,因有111人被行政院撤告,其餘21人在10日被宣判部分有罪、部分無罪,被判有罪者,刑期從三個月到五個月不等。

妨害公務成為國家打壓人民武器

兩個近期宣判的案件,被起訴罪名以「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最多,兩案被以「煽惑他人犯罪」起訴者,都獲判無罪,尤其在318案當中,法官採納黃國昌等人「公民不服從」的主張,認為其抗議對象是與公眾事務有關的違法或不易行為,是基於關切公眾利益才這麼做。

在323佔領行政院案中,被認定為首謀的魏揚也獲判無罪,他首先肯定法官對於「煽惑他人」的無罪判定,「這本來就是一個荒謬的罪名,仍然存在『首謀』的思維,忽略參與集會遊行的民眾的自主性。」他也指出,煽惑他人犯罪其實有限制言論自由之嫌,呼籲檢方不要再上訴。

雖然被以「煽惑他人」起訴者都獲判無罪,但在323佔領行政院案中,卻有8人因「妨害公務」而被判處三至五個月的有期徒刑。唯一被以「妨害公務」起訴而未被判刑的是吳濬彥。對此吳濬彥表示,近年來,政府較少以「集遊法」去面對集會陳抗行動,避免被批評打壓集會遊行權利,而是透過起訴「妨害公務」、「煽惑他人犯罪」等罪,作為打壓公民表達訴求的主要手段。

不知名員警仍然找不到

323佔領行政院案除了有檢察官提起公訴之外,其中有遭到驅離的48位民眾包括被媒體拍到的牙醫師王心愷、時任台聯立委周倪安等,提起自訴,控告不知名的打人員警,以及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三年過去,打人的警察、揮舞的警棍明明就被媒體拍下,卻依然是「不知名」,被控告傷害、重傷未遂、殺人未遂等罪名的四名官員也幾乎都不受理。

司改會法案研究員何友倫表示,自訴過程中許多遭警方暴力鎮壓的民眾提出證據,但檢方卻便宜行事,以自訴者提出的證據反過來證明自訴者有「侵入住居」的行為,進而對他們提告。洪聖超即是其中一人,雖然「侵入住居」一案在行政院長上任之後隨即撤告,但洪聖超表示,「我認為撤告並不是還我們公道,要找出當天的指揮官與打人的警察究責,這樣才是還我們公道。」

三年來,台灣已經換黨執政,民眾頻繁上法院早就不堪其擾,至今相關案件才陸續一審宣判,不過已經有人等不到結果。有一位自訴者周榮宗於前年3月因為肝硬化過世。三年前遭水車驅離時,他已經76 歲,因為遭到警方攻擊,而讓原本孱弱的身體更加惡化。周榮宗原本控告馬英九、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等人「殺人未遂」,由他女兒繼續承受訴訟中。

318與323應該被視為一體

2014年3月17日,張慶忠以不到30秒的時間宣布將對台灣經濟產業有重大影響的服貿協議存查,民團與參與的民眾在窮盡救濟管道的狀況下,隔日晚間佔領議場。佔領立院期間,政府並沒有正面回應又引起群眾不滿,才在323晚間佔領行政院,遭到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指示清空,引發一連串的鎮壓。

3月31日宣判的318佔領立法院案中,法官首次引用「公民不服從」的概念,本來讓323案當中被起訴的人期待自己的案件也能獲判無罪,沒想到最終獲得部分有罪、部分無罪的結果。司改會義務律師團召集人之一尤伯祥認為,兩起行動都源自於張慶忠欲以黑箱程序通過服貿協議,就辯護律師團來看應該是一樣的,都是基於公民不服從,基於抵抗權的行使,法院應該做相同的處理。

尤伯祥表示,尚未詳細了解判決書內容,無法對兩個案子不同的結果進行評論,但未來會與參與323佔領行政院的行動者討論下一步的法律行動。

back to top
navbar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