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國內5大財團所成立的十大公益信託,合計資產逼近千億元,但每年實際運用在公益的支出卻不到1%;相較於公益信託支出比過低,但信託資產卻不斷增加,公益信託機制也被質疑成為財團的小金庫。
立法委員高嘉瑜、邱顯智以及獨立記者姚惠珍等人7日召開「公益信託大騙局?──加速修法杜絕假公益真避稅」記者會,高嘉瑜在記者會上點出,現行《信託法》存在3點漏洞,其中包括,公益信託支出比過低、公益信託控股化疑慮以及公益信託資訊不透明等問題,呼籲應列入下個會期的優先法案,加速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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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財團掌握的10大公益信託,資產已擴大至996億元
據姚惠珍追查、披露在Seygai新識介的獨家報導,內容指出,信託法從1996年到2020年底為止,國內共核准了258個公益信託設立,合計總信託資產(包括股票)市值已超過1200億元,其中,光是台塑集團、宏泰建設、宏達電、漢民、奇美等5大財團所成立的10大公益信託,截至2020年底總資產達996.8億元,占國內整體公益信託資產超過8成。
公益信託制度原本是希望透過稅賦優惠,鼓勵民間捐助社會公益,民間將資產捐出成立公益信託,再將錢捐助給民間需要的單位機構。原本立意良善但卻演變成財團「假公益真避稅」的管道。
根據財政部賦稅署推算,以2020年底5大財團所成立的10大公益信託,其信託資產總市值(996.8億元)乘上20%稅率,稅賦金額大約將近200億元,但財團以公益信託之名可抵稅20%,換句話說,這5大財團享有的稅賦優惠保守估計為200億元,但這還不包括額外股利入帳免稅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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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財團公益信託省下200億稅金,竟有4財團用於做公益不到1%
既然5大財團享有節稅200億元,那麼究竟做了多少公益?
根據姚惠珍調查,這5大財團、10大公益信託從成立以來卻只捐58.6億元,年均慈善支出比(年均慈善支出/年均資產)僅有0.65%,竟然還遠低於綜合所得稅最低課徵稅率的5%。
攤開5大財團中、各家平均每年捐款支出的情況,其中,除了奇美集團年均慈善支出比為2.13%,高於2%之外,其餘4個財團的年均慈善支出比皆低於1%,台塑集團年均慈善比0.96%、宏泰集團年均慈善比0.59%、漢民集團0.38%,宏達電年均慈善支出則僅有0.17%最低,相當於每一萬元只捐17元。
這當中更誇張的是,在58.6億的公益支出當中,竟還有將近一半的比例(48.92%)、金額大約28.7億元是捐給自家的財團法人基金會或公益團體,等於直接受惠於自家人的團體,也被挨轟「左口袋捐給右口袋」。
根據衛福部社家署7日在記者會上揭露,其掌管的6大社會福利公益信託,統計近7年來的公益支出,每年平均支出為5餘億元,占年度總信託資產總額678億元,僅有0.74%,比重同樣不到1%。
股利進帳遠比慈善支出還多,信託資產越來越膨脹
另外,由於這5大財團握有的十大公益信託資產多來自於財團捐贈的股票,多數都有配息,而配息也受惠於公益信託的制度優惠免繳稅。
若從2002~2020年這19年來歷年累積的金額來看,10大公益信託大約有186.9億元的現金與股票股利進帳,但諷刺的是,19年來累計慈善支出卻僅有58.6億元。換句話說,股利進帳遠比慈善支出還要多出許多,導致財團的信託資產越滾越大。
事實上,從2002年台塑集團設立了第一個財團公益信託王長庚基金,當時信託資產規模僅有2.4億元,到了2020年10大公益信託的總資產規模已經來到996.8億元。
截至2020年底,其中,包括台塑集團旗下的兩大公益信託分別為王詹樣與王長庚,2020年底資產合計達364億元;宏達電旗下的5個公益信託(恩典、中華信望愛、主愛、王楊嬌、大眾)合計總資產為260.2億元;宏泰集團旗下的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資產則達301.7億元;漢微科大股東漢民集團旗下公益信託葉慈社會福利基金資產也達61.1億元;至於奇美集團成立的公益信託資產則約9.7億元。
姚惠珍表示,公益信託成立目的理應是為了做公益,投資只是為了有些收益可以支撐公益信託永續做公益,「如果每年配股進來、每年有做公益出去,那麼公益信託是不會有膨脹的情況,為什麼公益信託資產會增加這麼多錢,就是因為完全沒在做公益。」
假公益真投資,公益信託存在控股化疑慮
除了公益信託支出比遠遠偏低之外,公益信託資產竟也演變成是財團事業布局的一環,形成假公益真投資。
過去曾發生宏達電集團創辦人王雪紅在2016年透過公益信託旗下的投資公司,斥資90億元買下TVBS;另外,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也曾在2018年透過旗下的投資公司成立轉投資公司,再捧著80億元入主中嘉,掌控媒體通路。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指出,公益信託以捐贈未上市櫃股票的方式,透過多層次控股的方式轉投資,讓公益信託可能成為被財團「假公益真投資」的控股中心,但礙於現行法規疏漏,政府機關竟「無法可管」。
立委疾呼速審《信託法》,列入下個會期優先法案
高嘉瑜也說,現行針對公益信託資訊透明度,僅每年一次將財務報告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並公告,對於財務處理報告並無強制規範須經由會計師查核簽證。而現行信託監察人與諮詢委員會也無迴避制度,導致長期存在公益信託監察人監督失靈,因此建議應明訂利益迴避的相關規範。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則指出,根據現行規定,各個公益信託的監督機制必須回到各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比方說,若該公益信託屬於教育類就由教育部監督、社會福利類就是由衛福部監督,但公益信託分部會監督的結果就是部會完全沒在監督,「教育部只有兩個人怎麼去監督幾百億的信託基金?甚至衛服部社家署、體育署也無法去監督,因此我認為應該要由單一的主管機關來做實質上公益信託的管理。」
為了更加完善公益信託制度,2021年4月行政院已通過《信託法》修正草案,並函送立院審議,根據政院版本內容,明訂每年公益支出不得低於前1年底信託財產總額2%或年度收入總額60%;立委高嘉瑜提出的版本則認為,公益支出應超過該年度信託財產總額5%或收入總額的60%,另外,財報須經由會計師審核等資訊透明並設有例外條款。
高嘉瑜、邱顯智也共同呼籲,立法院應該將《信託法》修正草案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加速審議,盡速填補漏洞,讓公益信託回歸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