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上週端午連假前夕,預告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草案,擬開放若3-4歲班級若尚有餘額可混學齡2歲而生理年齡為3歲幼兒就讀。
一名在第一線服務的幼兒園老師直呼,教育部完全不提師生比,「就是想繼續占老師便宜」,他指出,換個角度想,以後這個班級是不是可能出現5個小班小朋友跟25個原本應該念幼幼班的小小朋友,這已經遠遠超過幼幼班1比8的師生比。
「念幼幼班的幼兒真的很小耶,他們就是大BABY而已」這名老師為之後小小朋友的照顧問題感到充分憂心。
教育部預告修正幼照法施行細則遭反彈
感到擔心的不只這位老師而已,教育部在2日預告修正後,全教總、全產總、靖娟基金會等團體皆表示反對此項政策,就連公共政策網路平台也出現大量反對聲浪。
教育部國教署今(9)日發布新聞稿解釋,這次預告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是依照立法院所提臨時提案,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進行研參。
國教署表示,本次條文修正是考量「生理年齡滿3歲卻尚未達學齡3歲幼兒的托育需求不能等待」,且生理年齡滿3歲幼兒如要安排在學齡3歲班級就學,必須「同時符合」3項要件才可以辦理。
這3項要件包含,第一幼兒園必須設有3歲專班;第二幼兒園內未設置2歲專班或2歲專班已額滿,但3歲專班尚有餘額;幼兒必須生理年齡滿3歲的當月(即出生月份),才可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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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質疑教育部可以自己破壞學籍制度
不過,對於上述的說法全教總仍然不能接受。全教總副秘書長兼幼兒教育委員會主委楊逸飛質疑,如果按照教育部的說法,是不是生理年齡滿6歲的孩子就可以進到國小就讀、滿12歲就可以直接入國中?「教育部自己破壞學籍制度,學籍這種基本的制度都沒有去鞏固」。
他表示,其實這兩天有接到很多家長表達對修正案的憂心,甚至還有家長才發覺到原來學齡2歲混3-5歲班是不可以的,因為他們的小孩已經在裡面就學了,「所以我們合理懷疑教育部是不是有接受了某些私幼的委託,要把非法直接就地合法」。
楊逸飛指出,從經營成本上來看,2歲專班之所以不好開設是因為它的成本比較高,2歲專班以16人為限,3歲以上可以收30個人,相差2倍的錢,但同樣是2個老師。
「如果今天可以混班的話,是不是先找2歲的進來,等他滿生理年齡3歲後,就把他送進3歲班,然後把2歲班空出來,繼續找2歲幼童,只要滿3歲就往3歲班送,因為3歲班比較便宜」他認為這樣的做的理由就在這裡。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更憂心,本次修正鬆綁幼兒園小班就讀的學齡門檻,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托嬰中心得繼續收托已滿2歲幼兒之規定,托嬰中心所收托幼兒可以在中心就托到滿3歲前一天,幼托銜接途徑已然成形,2歲專班的制度定位尷尬,加上成本考量,形同逼迫走向退場,對照教育部原規劃之政策時屬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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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攸關人格發展,教育部拿幼童權益當業績?
但從兒童的權益來看,2歲專班的師生比是1:8,而3歲以上班級的師生比是1:15,楊逸飛認為,教育部將學齡2歲的小朋友混班卻不調整師生比根本不合法,此外,2歲專班的廁所必須設在教室裡面,3歲以後的班級不用,那這所幼兒園的廁所到底要怎麼設?
他強調,教育部要解決托育需求大家都知道,但是不能用這種粗暴的方式,根本是拿2歲小孩的福祉來換取政策的業績。
為何要特別要有2歲專班?楊逸飛說,第一從人格發展來看,2歲到3歲是訓練如廁的關鍵階段,如廁跟個人的自尊與人格有密切的關係,如果這個階段沒有好好陪伴和訓練,長大之後在人格發展上會比較不健全,這在生理學上都很明白,而這也是為什麼規定廁所要設在室內。
他接著指出,第二點,2歲多的孩子雖然可以行走,但整個肢動與身體平衡協調正在發展,如果在3歲的班級衝撞到2歲的,衝擊量對於一個2歲小孩來說是很大的;最後是認知,,認知也影響到安全,因為2歲的孩子對於周遭是充滿好奇心,但是他們的認知還沒有到非常的成熟,所以國外有個說法是「Trouble Two」,就是很喜歡探索又不知道危險,他直呼「30個學生只要放2個2歲進去就好,完全就是亂成一團啊。」
爭執點在「這裡」,林奕華:教育部應再進行討論
正在帶3-6歲混齡的老師則分享,他們班上是6個大班與15個小班,其實這樣現場老師已經夠辛苦了,而且5-6歲的小朋友應該接受幼兒園銜接國小的教育,但因為班上以小班的同學居多,其實只能依著小班的步調來教學,這6位小朋友的發展其實是很不好的,如今是學齡2歲的小朋友要混入3歲專班,小朋友年紀更小相信現場問題不會少。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建議,現在的爭執點應該是在到底要用學齡的3歲還是實際上的3歲,學齡以9月1號為分界,因此有的小朋友生理年齡已滿3歲,但學齡還沒滿,也確實兩種意見都聽過,既然現在修正有爭議,教育部就應該再進行討論,邀集學者專家與教育現場的人,程序正義也是相當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