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論文門事件延燒一個多月,台大審定委員會今天做出決議。關於台大碩士畢業生論文涉及抄襲的學術倫理案,國立台灣大學9日公開說明,經審定委員會認定論余正煌的論文並無抄襲情形,而是林智堅抄襲余生的碩士論文,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並經教務處核定。
管中閔: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
台大強調,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台大堅持此一標準,不會含糊以對,以維護立校近百年的學術名譽。
台大校長管中閔表示,碩士畢業生論文涉及抄襲,此事被舉發後,他曾明確表示台大對此事的態度:「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台大一定堅持此一標準,不會含糊以對;學校一旦調查完畢,也會對外公布,以昭大信。
學倫會邀請陳明通、林智堅說明,三次都未到
這次的論文涉及抄襲事件對學校名譽傷害甚鉅,外界許多捕風捉影的臆測和情緒性的攻擊,對台大名譽又造成另一種傷害。管中閔強調,對於學生論文涉及抄襲時該如何處理,台大早有規定;學校在接獲檢舉後即按照相關規定啟動調查,並無任何遲延。他也要特別感謝審定委員們能在不受外界影響下,投入大量時間和心力,依照嚴格的學術標準,完成了調查與審定的工作。
審定委員會召集人蘇宏達也說明審定過程,強調抄襲醜聞靠專家團逐段比對,邀請林生三次、陳師三次、余生兩次說明,僅余生出席,委員會不記名投票,嚴謹完成審定,認定林智堅論文大量抄襲應撤學位
台大認定抄襲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
台大表示,教務處於7月6至8日間接獲多封具名檢舉函,具體提出林生和余生的碩士論文有高度的重疊性,涉及抄襲。教務處在審查必要條件後,依「國立台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確認受理;並依規定交由原屬學院–社會科學院成立審定委員會審定此案。
社科院也依據處理要點規定,由該院蘇宏達院長擔任召集人,聘任校內外相關領域公正學者專家多人組成審定委員會,依照學術倫理調查處理程序辦理審定作業。
社科院完成審定作業後,將其審定報告書及會議紀錄送交教務處核定。報告書指出,二篇論文出現許多嚴重重疊抄襲的內容,尤其是多處論文最重要部分都有大幅度的抄襲,完全不符合學術倫理的要求。
經過審定會參酌當事人的書面和現場說明,釐清事實並充分討論後,決議余生並無抄襲,而是林生抄襲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
台大強調在接獲檢舉後即啟動調查,並無遲延
台大說明,教務處確認審定會的成立及審議過程,以及審定書的報告內容,同時亦仔細檢視二篇論文大量重疊的現象,教務處同意審定書的報告內容以及審定會的建議,依據處理要點核定撤銷林生的碩士學位。
台大表示,學校在接獲檢舉後即按照相關規定啟動調查,並無任何遲延。台大深信沒有學術倫理與誠信,就沒有學術名譽,所以台大一定堅持學術倫理與誠信的標準。請社會大眾信任台大處理學術事務的能力,也尊重台大的專業判斷。未來,台大會加強對學術倫理規範的宣導和教育,避免再發生違反學術倫理的事情傷害台大的名譽。
台大深信,沒有學術倫理與誠信,就沒有學術名譽,所以一定堅持學術倫理與誠信的標準,以維護近百年的學術名譽。管中閔表示,請社會大眾信任台大處理學術事務的能力,也尊重台大的專業判斷。
管中閔也說,學術倫理的維護,主要必須仰賴學者(包括老師和學生)的自覺和自主判斷。這次事件帶給台大很大的警惕;在未來,台大會加強對學術倫理規範的宣導和教育,避免再發生違反學術倫理的事情,傷害台大的名譽。所有台大師生也將更加努力,堅守誠信,追求真理,不會讓社會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