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提選罷法納「排黑條款」 是推動良善政治契機?或侵害參政權?

政治

為了回應外界反黑金民意,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本周一(5日)拋出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未來「黑、金、槍、毒」前科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由立法院發動的修法,行政院下週四(15)也會送出行政院版本到立法院,預計20日在程序委員會排案後,付委審查。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透露,會提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加嚴排黑條款,這是改變台灣選舉政治生態的歷史契機,也是關鍵性法案,讓台灣政治走上良善發展的歷史時刻。

行政院15日提《選罷法》排黑條款,從嚴規範候選人

他透露,週一本來黨團幹部成員只是討論反黑金記者會內容,以澄清選後國民黨對民進黨「染黑」指控,不過黨團幹部包括羅致政、林靜儀,黨團主任王貴蓮大家一起討論後,討論出或許可以修法從嚴的方向。因此才在週一黨團記者會,提出「排黑條款」的修法。

柯建銘表示,像是《地方制度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已經明文限制犯罪型態不得參政,這次修法擴大排黑構想,除了反映民意,也希望國民黨一起推動。他透露,黨團確定方向後,他就分別致電行政院、法務部、內政部與中選會詢問,因為《選罷法》擴大排黑的話,牽連到許多部會,民進黨立院黨團發動修法議題後,行政院長蘇貞昌也立刻責陳行政院政委兼發言人羅秉成研究院版法案,預計15日推出。

柯建銘表示,未來黨團將不會推出版本,而是以行政院版修法為主,同時開放各自立委提案併案討論。

羅致政領銜提案,擴增不得登記候選人情事

立委版本則是羅致政領銜提案,擴增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的情事。排黑條款部分,包含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判決確定;曾犯反滲透法、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有罪判決確定都納入。

羅致政說,此修法提案為委員的個人版本,民進黨的黨團版本,在未來經內部討論凝聚共識,並配合行政院版本提出之後,將再研議提出。

行政院長蘇貞昌則在8日於行政院會中表示,政府各執法單位的「掃黑、肅槍、反毒」工作從不停歇,民眾普遍無法接受有類此犯罪前科紀錄的人參與公職選舉。「我們雖不歧視更生人,但人民對於掌握公權力、公共資源的職位,有更高的要求。」

因此,為積極回應外界所提《選罷法》有關參選資格限制的相關修法建議,以健全清廉參政的民主選舉制度,蘇貞昌已請羅秉成政委督導內政部、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就《選罷法》的相關修法,強化相關要件,並於下週提報行政院會通過。

法律學者、蘇煥智等人,質疑修法不符《憲法》比例原則

不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已經規範觸犯過該條例判刑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外界質疑是否修法疊床架屋;此外民間法律學者紛紛提出看法,針對擴大排黑條款恐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前台南縣長蘇煥智也說,立法院的修法提案陷入嚴刑峻罰思維,以「不符比例原則」恐侵犯人民參政權;民進黨應該重新檢視黨內排黑條款的嚴謹性,不應該以「嚴刑峻罰」這種草率的思維,做「膝蓋式」的反應。

對於外界質疑,包括現任公職人員若觸犯相關前科,是否代表未來不得連任、以及犯罪樣態等。柯建銘也表示,因為犯罪樣態很多,牽涉範圍極廣,因此才會要求行政院通盤討論提出版本,再與各立委提出的版本共同檢視討論,因此最快也要下個會期才能進入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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