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藏鏡人」注意!政院拍板大股東持股5%要申報 市場派默默吃貨變難了?

資本市場

行政院院會22日拍板通過《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78條之1、第183條修正草案,此次修法重點主要在於,要求持有上市櫃、興櫃公司5%以上大股東必須立即申報且公告,將給予為期1年的緩衝期,

另外,則是提高裁罰門檻,修正第178條之1,針對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等相關機構若未建立落實內稽內控不佳或有重大業務缺失,行政罰緩上限由現行480萬元拉高到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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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持股申報門檻由10%降為5%,3000餘位股東可能得申報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指出,將大量持股申報以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降至5%(修正第43條之1),最主要的修正考量在於,目前國際上主要國家包括美、日、韓、新加坡、香港等國,其申報門檻皆訂為5%,且過去參加亞洲公司治理協會評鑑時,也曾被建議應調降申報門檻,與國際一致。

除此之外,將申報門檻調降至5%後,且持股5%者每變動1%也要隨時公告申報,這對於公司的股權變動,能掌握更即時、更充分的資訊,有利於投資人與主管機關更掌握公司經營權、股價變化趨勢,不過,該項修法訂有緩衝期1年,原因是未來須有子法的配套訂定。

官員進一步解釋,該修正草案出行政院後,將送入立法院進行後續的審議,預計下個會期才有機會進入立院排審,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頒布實施,還有1年的緩衝期,屆時條文公布一年後,只要是5%以上的股東都必須申報。

根據證期局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的數字,約有3000多位股東持股超過5%、但未達10%,換句話說,在法令上路後,這些股東都將得對外申報。

不過,官員表示,金管會也已在2020年初,要求上市櫃公司需在每季財報揭露持股5%以上的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由於過去已要求在財報揭露持股5%,因此,此次修法預估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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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派提早因應經營權之爭,增加市場派默默吃貨的難度

市場人士指出,此修法帶來的影響,主要是過去市場派可在市場上默默吃貨、突襲經營權,持股到10%才需要公告,但如今修法為5%就需公告,將讓意圖提早曝光,也可能讓公司派提早因應。

一名熟悉經營權的律師也分析,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降到5%,及持股每變動1%也要公告,將使公司派面對市場有心人士持股將能提早掌握,事先布局備戰;而市場派有意入主公司,因持股5%及每變動1%皆須申報,讓以往市場默默收購至10%,才讓粗心的公司派驚覺的情況難以再現。有利公司派及早掌握有心人士持股,市場派將難避免打草驚蛇,增加市場派難度。

不過,也有市場人士認為,對於願意或者不在意揭露的,門檻從10%降為5%,完全沒有差;至於想隱藏起來或者在意揭露的,則有可能轉為假外資,只是這一部份也會多一點作業成本。

官員則認為,此次修正與經營權之爭無關,原因是當公司派、市場派殺到刀刀見骨時,雙方早已能充分掌握敵營的持股,根本不會等到公開申報才知道,此次修正最主要的精神還是在於,資訊的公開透明,提供更即時的資料讓外界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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