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組織法初審通過 馬英九條款遭取消

組織改造

去年10月,蔡英文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指出,六部會組改將分兩階段進行,首先將處理陸委會、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以及裁撤蒙藏委員會。15日下午立法院初審通過陸委會組織法,成為民進黨政府上台至今第一個通過的組織改造規劃。

是否納入蒙藏業務成爭議

馬政府時期曾進行大規模的政府組織改造,將37個部會整併、調整為29個,不過台灣的部會數目在世界上排名仍屬前端。裁撤蒙藏委員會早就是藍綠共識,不過相關業務要歸於哪個部會之下,又成為藍綠意識形態之爭。馬政府時期的草案曾提議將蒙藏委員會業務放入陸委會的業務,而扁政府與現今的蔡政府都是傾向將相關文化交流併入文化部,蒙藏族群業務由外交部接手。

15日早上藍委吳志揚、鄭天財都質疑未來的蒙藏事務要如何處理,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僅簡單表示會依照行政院整體規劃、依據業務性質來做調整。綠委段宜康與李俊俋則諷刺,「部分偉大政治家不知道在問什麼」,蒙藏委員會何去何從根本不是陸委會該負責的事情,本來就不該詢問陸委會。

副主委由特任改為簡任

除了最爭議的蒙藏事務之外,15日初審通過的「大陸委員會組織法」與原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最大的不同就是將現行規定副主委為2到3人,改為明訂為3人,取消其中1人得為特任官,改為其中2人為政務官,1人為常任文官,皆為簡任十四職等。

原本的組織條例中,陸委會主委是特任官,為什麼也讓其中一個副主委得為特任官,擁有一樣的職等呢?這是俗稱的馬英九條款,在組織條例於1991年制定時,正逢馬英九擔任陸委會副主委,才訂定此條文。李俊俋表示,放眼所有部會,沒有一個部會和陸委會有一樣的規定,「我們只是把不正常的變成正常。」

陸委會組織法草案按照行政院交付的版本初審通過,沒有作任何文字更動,蔡易餘表示未來可讓陸委會組織法制化、明確化,相關員額也沒有變動,維持原有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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