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備勤遭性騷擾受創請病假又遇刁難 高嘉瑜、王婉諭批宜蘭消防局成二度傷害的共犯

勞動議題

宜蘭縣消防局南方澳分隊一名彭姓女消防員,去年12月在分隊備勤時,遭受性騷擾導致身心受創,經醫師診斷為急性創傷壓力反應,宜休養2個月,甚至之後病情加重,醫生建議他住院治療。

不過,彭消防員請假過程中卻遭遇百般刁難,不僅因消防局認定「備勤時間不屬於執行職務時間」不能請公傷假,要請病假分隊長也以要住院才准請病假駁回,就連當事人住院後,還要親眼看到他住院才能請病假。在壓力之下,他最後「被迫」離職。

19日彭小姐在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的陪同下出面控訴宜蘭縣消防局,並呼籲政府機關重視基層公務員身心健康,勿成為二度傷害當事人的共犯。

備勤時遭性騷擾造成身心受創,卻只是一切惡夢的開始

「消防人員服勤的模式是勤二休二,是上48小時休48小時,所以我在分隊跟同事相處的時間,就跟我和家人相處的時間差不多長,所以就像第二個家,但這一切在去年的12月4日那天就改變了。」服務滿6年的前消防員彭小姐鼓起勇氣回憶過去4個月的遭遇,講到激動時,仍忍不住哽咽落淚。

彭小姐分隊的寢室是套房,去年12月他在備勤時間回到房內盥洗,加害人偷潛入他的寢室並關上房門,讓他在未穿衣服、毫無防備之下被撞見,當下他嚇得大叫並立即躲回浴室。

事後,彭小姐出現幻聽、恐慌、無法入睡、情緒崩潰等症狀,前往三軍總醫院就醫,醫師診斷為急性創傷壓力反應,醫囑上也寫明「宜藥物治療和休養兩個月」。

但在調查過程與要求請假的過程,彭小姐不僅沒有給予充分支持,還有充滿惡意。

服務6年的彭姓消防員,卻因遭受難以承受的壓力身心受創,被迫離開消防工作。(圖片來源/高嘉瑜辦公室提供)

請病假屢屢遭拒,住院後還要拍照為證?

彭小姐一得知須休養兩個月就回分隊討論請假事宜並要求加裝監視器,當下分隊說沒問題要他好好休息,不過,即便他分別向主管和大隊長陳述過程,仍被消防局要回局本部再次親自陳述。

彭小姐指出,在局本部陳述過程中,除了部分內容不願意照他陳述謄寫,還給他言語壓力,質疑他蒐證行為並不當,訪談過程長達4至5小時。

之後,彭小姐想要請公傷假,被認定不符合公傷假,於是他請病假,但主管協助他上呈病假後卻遭調職,病假也被大隊長駁回,而新主管楊分隊長卻要求他,請病假要親自至消防局給長官親眼評斷病情。

病假屢屢遭到駁回,彭小姐被迫返回工作崗位,3天後,她的病情再次惡化,醫師判斷後也說,應該要住院治療,但即便如此,彭小姐在等待病床的期間,分隊與消防局還是拒絕她的病假申請,並跟她說「除非住院,不然不能請病假」。

等到真的住院了,消防局還是處處刁難,甚至要求醫師拍下當事人住院中的照片、並在住院診斷證明上再另外註記病情才願意准假。

之後,楊小姐提出留職停薪也被消防局拒絕,所以他最後選擇離職。

主觀意識凌駕醫學專業,消促會質疑真的積極改善公務員身心狀況

「我沒想到我在職場受到這種傷害,好不容易鼓起勇氣依法申訴,卻受到機關消防局上下的壓迫和霸凌,最後還要被迫離職,我不知道依法申訴做錯什麼事,我不知道為什麼依規定請假這麼難,這一切對我和我家人的傷害是永遠無法抹滅的,我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人受到這種傷害。」彭小姐做出沉痛的呼籲。

消促會理事長張泳惟表示,做為基層消防團體對於宜蘭縣消防局的惡意擋假、不尊重醫師診斷、甚至懷疑自己的員工,感到非常的震驚及憤怒。

此外,宜蘭消防局在協調會中,消防局代表竟然說出,「我在跟申訴人做接洽的時候,基本上她,以我自己來說她的狀況還算OK」、「我對於她真的有住院這件事有存疑,原因是因為我們自己覺得說,不應該為了這個事情,不是說不應該,是不至於遇到這個事情而搞到身心要住院」。

張泳惟質疑政府每次面對基層公務員身心議題都會說有提供員工協助方案,但是連機關內部對於身心疾病的理解上面,都是主觀意識凌駕醫學專業,那要怎麼去改善基層公務員身心狀況的問題?

高嘉瑜:職場性騷擾、霸凌絕非個案,感謝受害者的勇氣

高嘉瑜對於彭小姐願意站出來肯定,尤其女性在消防工作算是少數也算是弱勢,在這種霸凌與不尊重下,不知道女性在消防局裡面是承受多大的壓力。

高嘉瑜強調,這樣的職場性騷擾、霸凌案件絕非個案,當事人挺身而出的目的,是為了讓加害者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進而導正現狀,勞動部應正視此案,並會同消防署及人事總處,共同研議如何避免再有類此情形發生。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伸援彭小姐。(圖片來源/FB@搶救消防員)

備勤時間不算工作時間,王婉諭質疑時間會憑空消失?

王婉諭則從彭小姐的遭遇中,發現3個嚴重問題。第一,彭小姐在備勤時間於局內遭受性騷擾,但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竟然曲解《性別工作平等法》,擅自認定「備勤時間不屬於執行職務時間」,所以不適用性工法,還只是用《性騷擾防治法》。

王婉諭質疑,被勤時間需要被規定在一定區域內也不能做自己的事情,但消防局認為,備勤時間只要沒有整裝穿好就不屬於工作時間,那到底算什麼?憑空消失的時間嗎?

第二,如果認為公傷假的適用要更嚴謹,需要更多的討論,還可以理解,但為什麼連請病假都需要消防員多次爭取,王婉諭認為,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就是存有偏見,認為認為心理創傷及憂鬱症狀等心理狀態,不如生理疾病、身體遭受外傷般明確顯而易見,進而無視醫生專業判斷被害人因身心狀況需休養的診斷證明。

最後,王婉諭要求,勞動部應會同內政部消防署,專案調查宜蘭縣政府消防局適用法規錯誤以及性平調查過程之違失;若確有違失,除了究責相關人員外,亦應重新適用正確法規作成調查報告,而勞動部也要針對消防員在備勤時間發生性騷擾,是否核屬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之「執行職務」範疇,作出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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