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銀行出售美國子公司遠東商業銀行FENB爆發弊案,被永豐金控一狀告上法院的永豐銀行前總經理張晉源,不但是「吹哨者」,也是被告,還被爆出把早該交還公司的筆電中所有資料,以「非常手段」消除殆盡。到底筆電裡藏了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3台筆電3種破壞,駭客級銷毁資料手法
早在2016年交易案送出申請時,就有人檢舉本案有賤賣之嫌,當時永豐金即要求張晉源交出部分檔案,但都被他以各種理由推托拒絕,甚至案件爆發、張晉源被告,他都不願交回筆電,直到去年被法官諭令必交回個人電腦他才交出來。但時隔多年,所有資料早被清除得乾乾淨淨,永豐金完全無法讀取筆電中任何資料,不得已才將筆電送去專業機構鑑定。
據了解,鑑識結果最近才出爐:其中一台經過人為破壞,硬碟無法讀取;另一台被人使用「專業反鑑識軟體」抺除硬碟底層資料;第三台因鏽蝕程度嚴重,「不排除是腐蝕性液體造成」。因為破壞手法非比尋常,筆電裡一定藏了張晉源不為人知的秘密,才必須用這麼特殊的方式阻止內容被還原。
這三台筆電型號分別是MacBook Air(A1304)、 Acer Aspire S7,以及MacBook Pro(A1502)。
腐蝕性液體鏽蝕,底層硬碟皆為00
鑑識報告指出,MacBook Air(A1304)須以特殊工具才能開啟外殻,卻有人為撬開痕跡,且背蓋已變形不易鎖回,內部PIN角呈現脫落、斷裂,疑因外力造成「無法讀取硬碟或進行鑑識分析」。Acer Aspire S7經過回復後雖能讀取,但「整個硬碟內已無任何資料,底層皆為00」,和正常刪除檔案的資料形態不同,應是「以專業反鑑識軟體抺除硬碟底層資料」,是非常高端的技術。
MacBook Pro(A1502)更不可思議,主機板和儲存媒體明顯嚴重鏽蝕,應是以腐蝕性液體人為造成,而且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可見銷毁資料非臨時起意。
這份永豐金控提交給法院、長達12頁的鑑識報告,熟悉電腦的專家看過之後表示,只能用「匪夷所思」四個字來形容,因為張晉源這3台筆電的3種處理手法都需要專家,甚至是「駭客」等級的高手動手腳,才能達到「底層硬碟皆為00」、完全不留痕跡的境界,堪稱最徹底的毀滅手法。
筆電裡暗藏「利用職務非法圖利他人」的證據?
外界懷疑,筆腦裡可能藏著張晉源和國泰萬通銀行間不可告人的「利益交換」證據,是否有不當金流往來?或從中獲取了非法利益?不過,最有可能是透過海外管道利益輸送,但以張晉源和國泰萬通銀行的強大專業背景,可能早就做好安排,要找出「利用職務非法圖利他人」的證據並不容易。
「這3台被破壞後完全歸零的電腦,或許藏有雙方往來的證據,如果沒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為什麼要費這麼大力氣將電腦毁屍滅跡?如果一切合法,根本不必如此大費周章」、「張晉源動機為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原本期望這3台電腦裡真的藏有一些蛛絲馬跡,成為案件最後一塊拼圖,如今對照筆電鑑識結果出爐,更加深了大家的懷疑,只是沒想到的是,如此高超破壞電腦的手法,竟出自「吹哨人」、被告張晉源之手。
「吹哨人」消滅證據極不尋常 ……
回到該案本身,出售子公司美國遠東商業銀行FENB的單純交易案,原本外界看作美事一樁,為何後來會引起軒然大波?引爆點先是當時的金融才子張晉源以「吹哨人」身分,將永豐集團的三寶案內部資料交給地檢署,導致與他形同父子的金控負責人何壽川被收押,接著沒多久,張晉源所涉及的弊案一件件陸續浮上枱面,他「吹哨人」的身分也被外界質疑是否「先發制人,為求自保」。
雖然美國子公司遠東商業銀行FENB在2016年順利售出,但是後續永豐金卻發現交易案中有許多重大缺失,疑似遭到賤賣,導致公司鉅大損失,於是在2019年9月,提告張晉源及顧問公司香港摩根士丹利,喧騰一時。
交易過程兩大疑點,「善良管理人」賤售資產?
本案中最令人不解的兩大疑點:
1、為什麼在競標過程中,張晉源刻意排除了當時積極出價、主動聯繫的保富銀行,只留下一家國泰萬通銀行,最後由國泰萬通得標。
2、為什麼張晉源送給董事會的銀行資產負債表,刻意漏列「備抵遞延所得稅資產」和「備抵呆帳迴轉」兩份數據,總價值約6千9百萬美元,導致售出價格偏低,不只圖利了國泰萬通,也直接造成永豐集團損失。
檢調也收到保富銀行的聲明,對照之後判斷這兩大疑點都指向一個結果,即張晉源未盡「善良管理人之責」,當第二輪投標結束後,明明保富在協商時表明了願意「在合理可接受範圍內,考慮與其他潛在競爭者出相同之價格」,也表明願意和永豐高層(張晉源)在台北見面,協商價格,但永豐方面卻對所有EMAIL「已讀不回」,相當不符一般商業運作的原則,連保富銀行董事長俞立都出面表示,「感覺好像他們在對空氣標價」,他事後回想:「我們都感覺保富當時(指第二輪協商)已被排除在本交易案之外。」
刻意阻撓競爭者開價,為圖利特定廠商?
明明在商場上專業經理人理應為股東及企業謀求最大利益,如果有機會抬高出售子公司的價錢,只要不違法,合乎公司規定,沒有理由不做,但是張晉源被永豐指控掩蓋重要資訊,以行政程序阻擋競標之一的保富銀行提高出價,有違一般常理,到底要圖利誰?或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正是本案的關鍵。
在永豐金遞交的資料也顯示,當時國泰萬通銀行董事會通過此交易案的日期,竟然比永豐銀早了7天,按合約,雙方應該在同一天召開董事會通過此案,顯然中間有人為了促成此一交易案,而在這環節動了手腳。
這案一審永豐雖然敗訴,但官司可能打到沒完沒了,那被徹底毁屍滅跡的3台筆電,以及其他諸多疑點,看來只能在後續訟訴中繼續抽絲剝繭,才能拼湊出完整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