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投資台股反向ETF失利的三商美邦人壽(以下簡稱三商壽),金管會認為該公司投資反向ETF投資已有資金運用、風險管理、人事管理業務控制作業等缺失,因此1日宣布對公司開罰480萬元。
投資反向ETF有5大缺失,三商壽遭罰480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金管會先前對三商壽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三商壽投資反向ETF,有5大缺失,首先是違反內部規定作業缺失,原因是時任總經理核准修訂內部「股票資產風險管理辦法」規定,針對反向ETF投資限額增列在符合避險目的時,可排除計入投資限額的例外管理規範,此舉屬重大投資策略及風險管理措施調整,但修訂前未詳實評估分析避險策略。
其次是投資前評估作業也有缺失,官員指出,三商壽以避險目的申請新增反向ETF投資額度,但投資前未評估分析反向ETF是不利於長期持有,且也沒有加以分析反向ETF與該公司台股現貨部位間相關係數、持有單一ETF之集中度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事項。
再來是,投資決策程序作業缺失,由於三商壽新增反向ETF的投資額度應屬重大投資,但公司僅由權益投資部簽報投資長或總經理核定,對於內部實質決策評估及形成過程未留存其他軌跡,不利決策究責;另外,該公司對投資反向ETF採取「例外不停損」方式處理,不符合該公司「資本適足率改善計畫」規劃,也沒有再提報公司的投資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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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避險目的投資反向ETF,卻又為了抵銷投資虧損投資正向ETF
第四點則是投資執行作業缺失,金管會提到,三商壽以避險目的投資反向ETF部位,多次超逾國內股票現貨部位,接著又為了抵銷反向ETF投資虧損而投資正向ETF,違背該公司原先投資反向ETF的避險目的,且公司也出現,將正向ETF投資部位出清實現收益卻未同步處分反向ETF部位的情況,「有以避險目的名義行增加投資效益之實。」
第五點則是投資檢討作業缺失,金管會認為,三商壽反向ETF投資部位達到公司應停損條件,但總經理3度核准延長例外不執行停損,接著又由董事長核准第4次延長例外不停損,違反該公司內部規定可延長次數。然而董事會並未即時要求權責單位通盤檢討損失原因及停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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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僅針對公司開罰,卻未懲處當時投資長、總經理相關人員
據了解,三商壽是從2018年5月之後就有該投資,包括修改內部規定。但金管會僅針對公司開罰,對於當時參與投資決策的相關主管、人員並未作懲處,似乎對於人員懲處有些輕放。
對此,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當初判斷人員責任的時候,從相關事證上主要是認為總經理、投資長參與決策較明顯,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則無法認定其可課責的部分,但金管會對於投資決策人員的懲處,有請公司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若是已經離職的人員仍要釐清責任,包括透過註記、永不錄用等方式。
至於為什麼處以480萬元罰鍰?蔡火炎解釋,金管會認為三商壽違反投資評估、決策、執行及檢討機制等4大流程,屬於中度缺失,以保險業而言,中度缺失大多都處以300萬以上,考量情節內容之下,處以480萬元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