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罪,2日第二度開庭,馬英九主張總統具有「行政特權」,並指控「檢察官誤國」;公訴檢察官指馬模糊焦點,雙方攻防激烈。法官則告知未來將傳喚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作證。
馬英九要求檢方立刻撤回起訴
馬英九表示,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文及理由書明確指出:「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例如涉及國家安全、國防、或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有關政策形成過程之內部討論資訊,以及有關正在進行中之犯罪偵查之相關資訊等,均有決定是否公開之行政特權。
馬英九直指,這不但是「檢察官治國」,更可能造成「檢察官誤國」;馬聲稱自己沒有指揮辦案,也沒有洩密,北檢應該立刻撤回對他的起訴,否則北檢起訴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125條的「濫權追訴處罰」罪。
公訴檢察官反駁,本案的重點在於馬涉嫌違法把通訊監察資料洩露出去,卻談到大法官解釋,但其實只要按照刑事訴訟法,不要把偵查中情資洩露即可,馬指控檢察官治國、無限上綱,是模糊焦點。
柯建銘批馬把憲政體制改成帝制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馬英九所言「檢察官治國」,是最大的諷刺,因為本案最重要的是「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但是黃世銘和馬英九兩人違法監聽、操作司法、介入政治,馬竟然還可以講出這句話?
柯建銘除了批評「離譜」,也指出馬英九引用前大法官與政治學者的話,認為總統有無限的特權、可以為所欲為、介入司法,是錯誤解釋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與627號;馬英九的論點,是要把現在憲政體制改成帝制,無限上綱總統權力;「馬英九要無罪非常困難,法官勢必會對馬做出有罪判決」。
馬邀柯修刑法與立法委員行為法
馬英九提到5月4日「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已決議研訂「妨害司法公正罪」,以杜絕司法關說,這是一個值得肯定的行動。現在立法院民進黨委員占絕對多數,民進黨大黨鞭柯建銘委員一向關心憲政問題,尤其是權力分立與制衡的關係,以及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的操守問題。
馬籲請檢察官不妨徵詢柯建銘意見,是否願意帶頭登高一呼,提案修改《刑法》與《立法委員行為法》,他也會商請立法院國民黨團呼應,一起來讓司法關說走入歷史,讓中華民國的司法更公正、更獨立。
檢方曾批馬英九不懂依法行政分際
事實上,「關說者沒事,處理關說者有事」,始終讓馬英九耿耿於懷,這次雖然沒有直接指明,卻仍是拐個彎嘲諷「關說」行為。馬英九一審時在庭上提出「17問」質疑檢察官,該如何處理黃世銘報告案才是「合法、適當」?庭訊後又在地檢署內拿起麥克風受訪,引發特權質疑。
北檢因此連發數道新聞稿反擊,表示因為刑法沒有處罰關說的規定,更批評馬英九案發前後擔任總統8年,又擔任國內最大黨黨主席6年多,始終未曾對關說立法科刑,這是誰的過?難道可藉此指摘檢察官?
北檢也批馬英九曾任法務部長、台北市長及總統各職近20年,依其法學專長及行政經歷,對嚴守「依法行政」之分際、職權究應如何「合法、適當」行使,理應知之甚詳,怎麼還來反問檢察官?這確實讓馬英九啞口無言。
馬英九在聲明最後時表示,不管台北地檢署再發多少次庭外聲明稿,他都不會在法庭外回應,因為這不僅是對法院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