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作者為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助理教授林玫玲。本文不代表《信媒體》立場。)
睽違4年,《最佳利益》第2、3季終於開播,由天心、溫昇豪、禾浩辰、陳庭妮領銜主演。全新兩季以首季留下的懸念為主線,即頂冠集團理想國BOT案的行賄名單究竟在誰手裡,間以一連串案例展開故事。
相較於首季,人物關係和情節鋪陳更複雜,對女性的犯罪心理有更深入的著墨。由於某些案件的議題敏感且具爭議,故極富思辨。父子相殘、夫妻相殺、兄妹相害等劇情,使它具有濃厚的人倫悲劇色彩,也讓人類的劣根性一覽無遺。
周家誠性侵案V. S. #MeToo運動
隨著陳博昀從菜鳥律師蛻變為獨當一面的律師,法務助理姜智騫在最新兩季,成為方箏的得力助手。刑事訴訟專家方箏,戰無不勝,攻無不克,是個外表冷漠但內心溫暖的人。她做事快、狠、準,可以看穿每件事、每個人。當她目睹摯愛趙立廷車禍身亡,決定追查真凶,完成他未實現的理想。在協助警方逮捕程楓的過程,更展現膽識過人的一面。
這樣一個深具雄才大略的人,卻在一樁性侵案誤判形勢。女學生許佳盈聲淚俱下地指控遭老師周家誠性侵。她的自白引起在場所有人動容,連方箏都希望家誠認罪,爭取減刑。但家誠說自己沒做,堅信法官會還他公正。儘管方箏說她的工作是針對案件,基於當事人的最佳利益提供專業上的建議,但那幾句「無罪啊?那她為什麼要指證你?」的話,已經洩漏真正的看法。
佳盈外表柔弱,由於成績優異,故是學校重點栽培的學生。面對不斷自責是否哪裡做錯而讓老師誤會的女孩,人們常會先入為主地認定這是起權勢性侵。然而,在智騫和方箏鍥而不捨的調查下,真相終於大白。因為告白失敗,認為在朋友面前丟臉,所以佳盈動念教訓拒絕自己的老師。就在家誠洗刷冤屈回到家時,發現母親自殺了。法律保護了未成年的佳盈,卻無法保護家誠的母親免於世人的辱罵。悲憤之餘,家誠刺殺佳盈。一個以作育英才為志業的老師,從此淪為殺人犯。
近日#MeToo運動席捲台灣,受害者之多,令人咋舌。當受害者說出自己的遭遇,我們必須以同理心去傾聽,避免對他們造成二度傷害。#MeToo運動的積極意義,就是讓那些玩弄權勢、機關算盡的性掠食者無所遁形。然而,周家誠性侵案卻給我們另一種思考方向,那就是男性和女性不再是強者與弱者、加害者與受害者這種刻板的二分法,無罪推定原則是對每個生命的尊重。唯有如此,才能毋枉毋縱。
私刑,是對法律的絕望
深夜,許進源下車小解,一名60多歲的婦人開車失控,撞上他。這名老婦叫張秀敏,是立廷、方箏跟智騫的刑法老師。她獨居,沒有家人。這場車禍,其實是她一手設計。5年前,她的兒子張天啟就是因為進源酒駕而車禍腦死。進源曾跪在靈堂祈求原諒,說他會改,但是當她看到他再度酒駕,決定復仇。復仇失敗,又在醫院,試圖謀殺他。就在上個月,進源才酒駕撞上一對夫妻,因為沒有羈押的必要,5萬交保。這對夫妻,就是洪元舜和鍾悅寧。
酒駕肇事者,往往認為錢可以擺平一切,殊不知再多賠償,都無法彌補受害者及其家人的痛苦。之前,秀敏秉持「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的信念,認為應該給犯罪者一次機會。但就在天啟出事後,她體悟到只有事不關己的人,才能說出那麼漂亮的話。她認為酒駕就像吸毒一樣,只會一犯再犯。在她看來,酒駕三振條款,實際上是讓肇事者心存僥倖,變相凌遲受害者。方箏也認為原諒,是對錯誤最不負責任的寬容。
善善被生父賀春生虐待,判決後引發的悲劇,令人扼腕。在這個案件,法官忽視生父的家暴紀錄,而將監護權再判給他。事實上,善善想要的是媽媽。某日,善善逃家,跑進貨車裡,被反鎖在裡面。由於太陽長時間照射,導致他熱射性休克而死亡。這次的照護失當事件,人們開始檢討是否因法官的裁定失當而釀成。劇情發展到最後,揭露了一個可怕的真相,那就是春生親手殺了自己的父親,因為他也曾被父親家暴。
立廷的死,讓方箏對正義的觀念有了轉變。她認為法律有它的極限,輿論有時比法律更有力。以前,她明確地說:「以牙還牙,不可效法。」現在則堅信「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何錯之有?」所以默許溫勇詮閹割羅朝煌,為曾遭朝煌性侵而自殺的妹妹報仇。
儘管司法的公正性令人懷疑,但檢察官池仲茵不畏強權,法辦市警局分局長的兒子費承光的勇氣,值得嘉許。在方箏、博昀、雷子倩和林學睿的努力下,解決了高幸山礦場的案子,還給林雅村村民一個安全無虞的居住環境。由於方箏的勇往直前,警方終於抓到涉嫌共謀殺人、行賄、關說、洗錢、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幕後指使者許東楷,並讓橫跨政商法三界的行賄名單曝光。誠如仲茵所言:「現在的司法的確不完美,但還是有很多人堅持走在正確的道路上。」
人有權決定自己的死亡嗎?
無意間,余芝綺和智騫得知天惠醫院的病患不是自然死亡,而是被注射戊巴比妥而離世,故決定追查藥物走向,揪出幕後黑手。最後,查出幕後黑手是男護理師陳哲易。在醫院看盡生老病死、聽盡痛苦哀號的哲易,體會到病人活得很辛苦,家屬照顧得很累,故決定幫那些求助他的病患注射藥物,讓他們安詳地死去。
一場車禍,讓元舜跟悅寧一家四口陷入愁雲慘霧中。元舜的腳傷得很重,悅寧頸部以下全部癱瘓。醫院的開銷花光他們的積蓄,而元舜現在只能做臨時工和資源回收。醫藥費、生活費及小孩的教育費,壓得他喘不過氣。趁元舜帶小孩去散步時,悅寧請求哲易幫她注射戊巴比妥。
哲易認為對重症患者來說,死亡是一種幸福,家屬會因為他們的死而得到活下去的力量。在他眼中,要重症患者留下來的家屬才是最殘忍的劊子手,因為這些人讓他們繼續被疾病折磨,凌遲到死。所以他認為自己是幫那些病患和家屬尋求解脫,但智騫和芝綺卻認為他犯了謀殺罪。
天惠醫院的故事,正是對安樂死議題之探討。天惠醫院的病患都是屬於自願安樂死(Voluntary euthanasia),而哲易就是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者。這個議題之所以有爭議,主要是因為涉及道德、倫理、法律等問題,直指「人能否自行決定結束生命」之問題。智騫、芝綺顯然不認為人可以自行決定結束生命,幫病患執行安樂死的人更是犯法。然而,倘若一個人深受病痛的折磨,從而造成心靈極大的痛苦,死亡對他來說有時是最大的仁慈。就像被注射戊巴比妥卻沒有死去的悅寧,醒來後只有絕望。癱瘓的悅寧,無法忍受餘生都要看著天花板過日子。她哀求元舜讓她死,因為她只會拖累家人。最後,元舜默許她的願望。他走出病房去拿尿布,等他回來時,悅寧已經咬舌自盡。吳劉妙雖然身體健康、擁有數億財產,但深愛的丈夫死了,兒子棄她於不顧,活著就如同死去一般,故也請求哲易結束她的生命。
然而,並非所有罹患重病的人對生命一點留戀也沒有。智騫的母親姜琳曾想自殺,讓兒子回歸正常生活。但因為想看他當律師的樣子,想看他結婚,想看他的媳婦,想抱孫子,所以捨不得離開。
從哲易最後被移送法辦,可知此劇仍然尊重台灣禁止主動安樂死的法令。但由於深入描繪重症患者的心理,故對一心尋死的患者,仍抱有同情之理解。
愛,往往是恨的根源
禾慶集團董事長謝碧香,頭部遭鈍器重擊致死,犯罪嫌疑人指向比她小20幾歲的丈夫歐晉軒。相識時,晉軒不知道碧香很有錢,很快地,兩人陷入熱戀、結婚。晉軒之所以跟她結婚,是為了能夠合法捐腎,因為那時碧香的身體很不好。晉軒疼愛碧香,只是碧香對他有點情緒化。另一個嫌疑人,是碧香的私生子、也是禾慶的董事之一──謝振霖。他們之所以被懷疑,是因為碧香有百億遺產。
即使貴為禾慶集團董事長之子,振霖並不為母親所重視。他先天聾啞,體弱多病,故碧香把他安置在別處。她從來沒有對外公開這件事,但禾慶員工都知道他是碧香的私生子。隨著劇情一步步開展,才知道振霖動不動就遭母親打罵,母親甚至罵他:「話都不會說的廢物。」在一次爭執中,他不小心推倒碧香,導致她頭部重創。而晉軒,也是長期遭碧香家暴。當他想起身上的傷疤,憤而拿起重物砸向尚有生命跡象的碧香。此案,最後以振霖是弒母凶手結案。晉軒繼承碧香的事業,在沒有碧香的豪宅裡,他終於開懷大笑。晉軒或許愛過碧香,但長期的暴力相向終於讓他痛下殺手。
全新兩季傳遞一個理念,那就是人總在善與惡之間徘徊。馮思雯殺夫未遂案,刻畫一個深愛丈夫卻長期被辱罵、毆打、背叛的棄婦形象。加害者和受害者的界線,往往模糊得難以分辨。人性的脆弱,在學睿身上也展露無遺。他聰明、口齒伶俐,後來因為業績壓力及女友子倩的事業蒸蒸日上,而選擇用毒品麻醉自己。
京勤所長余家祥的獨生女芝綺,之所以被收押,是因為被哥哥照新陷害。對於芝綺的遭遇,家祥選擇冷眼旁觀。儘管芝綺的能力跟哥哥不相上下,性格比他更沉穩、更懂得顧全大局,家祥也要把京勤交給照新。對他來說,女兒總有一天會成為外人,而京勤只能握在余家人手中。
一開始的芝綺謹守〈以弗所書〉的信念:「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6:1)但是當她明白自己的順從從未換到父親的尊重時,心理產生極大的變化。她對照新在看守所求救的事視而不見,更讓父親錯過黃金治療時間以至於中風。當智騫得知母親的心臟排序被插隊是因為家祥的默許,而對他有了恨意。然而,當他聽到同父異母的姊姊芝綺說出對他跟母親的鄙視時,又決定依靠家祥的力量,奪取京勤。愛與恨,往往只在一念之間。人跟人的關係,往往以利益為先。
儘管如此,此劇還是向我們展現一幅感人肺腑的真情圖像。智騫跟姜琳的相依為命、立廷跟方箏的相知相惜、子倩對學睿的不離不棄、思雯對丈夫的癡心妄想,還有博昀對方箏的一往情深,都是難能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