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回應#MeToo運動,行政院院會通過「性平三法」修法,其中院版《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第三條新增規定,被解讀為全面禁止師生戀,引發討論。
今(20)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修正後通過規定老師不能與未成年學生師生戀;若是成年學生,老師不得「利用不對等之權勢關係」發展親密關係,若兩情相悅則不在此限。預計從明年3月8日起實施。
大專校院有25、26件性平案件正在調查中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詢教育部長潘文忠時表示,《性平法》是性平三法裡最綿密也最完備的制度,但大專校院的MeToo事件仍層出不窮,教育部現在掌握啟動調查的性平事件多少件?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吳林輝指出,大專院校現在有25、26件,還在增加中。
吳思瑤表示,在各方壓力下,受害學生仍噤聲,甚至有的是加害者已離校、學生已畢業,都會使校方調查更加困難,質詢教育部能給予校方甚麼協助?
潘文忠強調,對於加害者的懲治絕對不會因為離校而結束,當然是追到底,對於加害者的保護,相關的法律扶助,政府的資源會持續給予協助。
性平三法修法通過後,缺人缺錢是嚴峻的考驗
不過,吳思瑤也擔憂,中央教育部修法之後,地方政府與各級學校的執行也是層層相關,但現在面對的嚴峻挑戰是沒錢又沒人。
他指出,目前全台有相關性平意識、有足夠調查知能的專業人員約只有1800人,還會有區域失衡的問題,除了人力要持續擴充,經費也要協助,目前調查一個案子少則3至5萬,多則30萬,但今年教育部學特司在性平方面的預算一年僅1674萬元。
潘文忠承諾,除了大學由學特司增加經費處理外,國教部分調查費用會與地方政府一起協助學校處理。
禁止師生戀?鄭麗文舉:林全、馬克宏都是還傳為佳話
這次修法是否禁止師生戀也是各界關注的焦點。院版條文規定「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指校長或教職員工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舉例,前閣揆林全、法國總統馬克宏或中國科學院院士、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楊振寧都是有名的師生戀,而且還傳為佳話,因為他們兩情相悅、幸福美滿,要管師生戀會不會管太多。
對此,潘文忠回應,我從來沒有反對自由戀愛,只是權勢造成性跟性別關係的問題需要重視,這不是只有羅曼蒂克的問題。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也說,未成年一律禁止師生戀這很有共識,那某一個高三學生他已經滿18歲,他就可以跟隔壁班沒教他的老師有師生戀?大學端有些助教是學長姊,但助教可以跟大學學生談戀愛嗎?又或者該法預計在明年3月8日上路,已經是師生戀了要朔及既往嗎?
他提醒,這些樣態在大學很難規範,出發點是為了保護學生,但如果只是很粗淺的做一個很寬的規範,未來要如何在學校實施;而如果立法從嚴,但實施不易,意義也不大。
兩情相悅不受限,修正通過禁未成年、利用權勢關係不對等的師生戀
下午進行逐條審查,潘文忠也重申,該法從準則提升到母法的目的是為了強調,過往準則的文字也是這樣呈現,樣態可以在更加細膩清楚,不要去干擾成人之間的感情。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表示,老師利用權勢邀學生喝咖啡或到臥室討論課程,當然有涉及不當的要求,而這也本來就可以提出申訴;但比如助教跟學生年齡很近兩情相悅,怎麼說他們有一些指導關係就不能戀愛,我覺得愛情無罪,在建立專業倫理規範時,不要去亂扣帽子,會變成有點道德無限上綱去綁架人家。
萬美玲指出,憲法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將來如果在大學端限制師生戀,樣態又講不清楚,會有很多問題,因此他建議在條文中加入「並損害他人權益者」,或許可以比較減少爭議。
吳思瑤則說,應該要強調的是「利用不對等的權勢關係」,發展出有違專業倫理的行為。
經委員會討論,朝野立委通過修正條文,最後改成「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指校長或教職員工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親密關係,或利用不對等之權勢關係,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即若是學生為成年人,師生為兩情相悅不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