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融業正面臨的3大挑戰

台灣銀行家雜誌

自2009年全球金融海嘯發生以來,面對全球需求降溫、經濟低速成長,國際貿易動能減緩,台灣經濟成長逐漸失去往日光彩,欲振乏力。另一方面,受到主要地區央行採行量化寬鬆政策的影響,全球資金氾濫,長期利率維持低檔,資產價格飆升,但對實體經濟卻無太大助益,反加重財富分配不均。在這樣的情況下,投資活動的減少導致資金需求降低,資產投機活動上升造成金融業經營風險上升。另一方面,寬鬆貨幣政策所產生的超額流動性大量湧入金融機構,但因需求減少以及金融市場動盪,讓金融機構競爭加劇、利差縮減,獲利環境更形險峻。

再者,貧富不均現象擴大造成一般民眾對金融機構好感降低,認為金融機構都在為有錢人服務。同時,由於歐美等地金融監理成本大幅上升、新興金融科技興起,也讓我國金融業者在國際上或跨產業間面臨更加艱困的經營環境,以及更多的挑戰。

挑戰1:國際監理趨勢轉變

因此,在形成金融發展策略之前,首應盤點目前我國金融體系及金融機構所面臨的問題,以及了解未來產業新趨勢,才能對症下藥,找出新商機。首先是國際監理趨勢,美國川普總統上任之後,政策明顯偏向鬆綁過緊的金融監理法規,包括檢討2010年制定陶德法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的繁複法規,限縮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的金融監管任務。2月份川普總統也簽署另一項行政命令,暫時停止前總統歐巴馬所訂定的一項「受託責任」法規,這項法規規定退休金理財顧問必須爭取「客戶最佳利益」,因而被金融業深惡痛絕。但另一方面,美國政府對於反洗錢及反資恐政策更加積極推動,迫使其他國家金融機構必須投入更多成本才能符合其法遵規定。

在歐洲,受到歐債危機的衝擊以及陸續不斷的金融業危機,讓歐洲政府堅定推動銀行必須去槓桿化與提高自有資本,以及巴塞爾銀行監理的各項核心原則。同時隨著英國脫歐逐漸明朗化,各國政府也加緊推動市場改革,例如預定2018年起生效的「金融工具市場法規修訂版」(MiFID II)規定,其中有關投資公司關注的多項議題,包括研究費與交易佣金分離以及演算法交易等新規定,加上金融科技對零售業務的衝擊,都將讓歐洲金融機構面臨重新洗牌。我國金融機構面臨歐美這些新的國際監理趨勢,加上新南向布局必須面對新南向國家的監理法規,顯示我國金融機構國際化腳步必須加快,才能趕上這股潮流。

挑戰2:國內外與跨業競爭加劇

其次是國內經營環境問題。我國金融業整體資產規模近年來穩健成長,由2006年的新台幣47.1兆元增加至2016年的81.4兆元,金融業產值占GDP比重也穩健回升,但從資產規模與獲利的情況來比較,顯然金融機構獲利能力仍有待提升。雖然目前我國經濟復甦態勢明顯,資金需求略有好轉,但整體資金過剩問題仍然存在。即便政府積極推動「五加二」產業以及前瞻基礎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各項融資計畫,加上其他對於中小企業、都市更新與文化創意產業融資,以及新南向政策的各項金融支持計畫,都有助於提升金融機構的營運績效,但金融業仍須積極尋找商機,提供新的創新加值服務,才能夠進一步改善獲利情況。

同時,國內金融產業彼此之間也存在過度競爭的問題。銀行業因為發展最久,國際化腳步最快,目前無論是資產規模或獲利,都遙遙領先保險及證券業。近年來銀行業積極部署國內外通路,搶占通路商機,但因面臨金融科技競爭,零售業務受到衝擊,開始裁撤分行,影響員工就業人數。另外就是競爭及業績壓力迫使銀行不當銷售案例增加,除了被主管機關裁罰之外,法遵成本提高與銀行形象受損皆不利其長期永續經營。

保險業方面,近年來受惠於類定存商品的熱賣,人壽保險公司資產規模迅速攀升,然而國內投資標的報酬仍難以滿足其保單之報酬需求,因此保險公司仍大量將資金投資於海外商品,除增添外匯波動風險之外,另外的問題是,對於國內需要長期資金挹注的公共基礎建設,保險公司反而缺乏投資管道而未能大力支持。同時,金融科技所帶來的網路投保通路,以及國外新型商品的發展也對國內保險業者形成與日俱增的威脅。

證券業方面,明顯受到資本市場成交量萎縮的衝擊,無論業績或就業皆明顯下滑,雖然近年來往海外業務發展,然因商品限制與稅負問題,業者仍亟需政府政策協助,才能與銀行、保險業者分庭抗禮。再者,國內金融業者彼此競爭激烈,銀行可銷售保單及基金,保險業者與證券業者也希望擴大財富管理業務,再加上外國金融分支機構在台所提供的服務與金融科技業者所提供的新創服務,國內金融環境正面臨國際競爭、國內競爭與跨業競爭加劇的局面。

挑戰3:缺乏研發與創新投資

第三個問題是創新與競爭力提升問題。面臨競爭加劇問題,國內金融業者大多採取降低成本的方式來因應,以維持營運及獲利水準,但在缺乏擴大研發與投資的情況下,長期以往將導致產業競爭力停滯不前。同時,由於競爭加劇,業者對於消費者權益的保障並未同比提升,反而在過度銷售的情況下產生客訴問題。面對這樣的巨大環境變化,主管機關應與產學共同合作,主管機關除了加強監管力道,以確保消費者權益之外,也應積極法規鬆綁,給予業者更多的發展空間。

另外對於業者關切的議題也應盡量給予協助,例如保險業資金投入長照產業、建立民間退休金制度(個人儲蓄帳戶)、資產證券化、金融科技的推動等。對業者而言,應當秉持自立、自律、自強等原則,落實公司治理精神,建立良好的法遵文化及3道防線機制,同時加強人員訓練與產品研發,提供消費者最好的金融服務,並擴大企業社會責任,採取赤道原則及永續經營策略,我們深信,台灣未來金融業的產業發展一定會越來越好。

(本文經台灣銀行家雜誌授權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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